☆﹀╮=========================================================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 书名:[小李飞刀]朝阳 作者:白菜 “在下李寻欢。”落魄到极点的男子,淡淡的笑着开口,“姑娘,若我是你,便不会伸手。” 就因为这么一句话被救下的菇娘,决定拿出火灾现场的勇气,救走生死攸关的小李探花,于是,故事就此展开。 普通妹纸穿到《小李飞刀》系列里的故事,主要为《多情剑客无情剑(风云第一刀)》。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动笔把表哥嫖了,表哥是书里的表哥。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武侠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寻欢、杨初(依依) ┃ 配角: ┃ 其它:小李飞刀 ☆、章一 ?  人在踩到下水道盖子的时候,一脚踩空会如何?别人我是不知道,我心跳漏了半拍,下意识闭上眼睛。半空中的时间并不长,但根据相对论,我却觉得过了很长时间。   直到伴随着什么碎裂的声音,还有短促的叫声,我落到温软的什物上,除了屁股有些痛和摔懵了之外,似乎并未受伤。   “咦?”我缓了缓,眼睛小心翼翼虚开一条缝,然后,“呀!”   顾不上疼痛,我一跃而起,原来我觉得温软的地方,是压着一个人,他被我面朝下压在地上,生死不知。瞬间,我脑海闪过无数的社会版,新闻标题全是,XX女跳楼寻死不成,反至他人死亡的头版头条。   心凉了半截,我蹲回那人身边,想碰又怕反而碰得人伤更重,伸出去的手,有点发颤。   “姑娘,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伸手。”   清越的声音,打破沉寂。我寻声抬头,随即愣住了。   那是一个男子,一个很好看的男子。尽管他现在十分落魄,衣衫残破,鲜血染衣,仅仅是半跪在那里,已经十分勉强的样子。但不能否认,他仍然是好看的,最好看,是那双眼睛,带着春意的生机盎然。让你觉得,看着他的时候,他是愉悦而充满希望的。   抬起头来,我这才看清所处的环境,鲜血淋漓的战场,到处都是倒下的人,四周全是被散落的武器鲜血。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我脑袋一阵眩晕,强撑着掐了自己一把,才用有些干涩的声音开口,“请问你是谁?这里是哪里?”这绝对不是我掉下下水道时见过的景象,而没有其他可能的话,就只有唯一的解释。所以,我需要确认。   “这里是邯郸大道,在下,李寻欢。”虽然受伤不轻,眼前的男子仍然带着浅浅的笑意,仿佛不笑,是一件失礼的事。   我头脑里嗡嗡作响,真想有人对我说,这是一个玩笑。但是很可惜,这不是一个玩笑,我开口,声音有些颤抖,“小李探花?”   他颔首。   我伸出手指指向被我压趴下的人,“那他是?”   “关外三凶中的大凶卜霸,他的一双喂毒跨虎篮,剧毒无比。”   我闭了闭眼睛,“所以你才提醒我不要碰他。”   “是。”   于是,电光火石间,我作了一个决定,对于这样一个在自己生死关头,都还记得关心另一个来历不明之人的男子,我要救他,不但是他的命,还有他和龙啸云林诗音的宿命。   有了方向,便有了勇气和力量,我撑起身子,跨过尸体,走到李寻欢面前,“李公子,刚刚谢谢你的提醒,你现在还能动吗?我想,我们最好快点离开这里。”   李寻欢笑容里添加了些许苦涩的味道,他摇了摇头,幅度不大,像是多余的动作,已经令他不堪重负。   “那我扶你吧。”顾不得失礼,我半蹲在他旁边,拽过他一只手搭在肩上,撑着他站起来。   “姑娘,多谢你。”大约,也是感觉得出我并无丝毫恶意,李寻欢任由我扶他。   我胡乱点了点头,心底有些慌,不知道他和大凶卜霸打了多久,要快点离开这里,龙啸云,应该就快来了。   左右望了望,我毫无头绪,“我们往哪边?”   李寻欢早有成竹,示意了一个方向,“无论谁杀了人,大概都会有麻烦,而现在我们两人都不想要麻烦,所以我们离开大路,往这个方向。”   “好。”我半扶半抱着他用力,向着他指的那个方向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去。   没走出多远,我就察觉不对,李寻欢一个比我高快一个头的成年男子,虽然看上去并不算太过于强壮,但也绝不消瘦,并不该只有这些重量。   我转头,有些狐疑的扫了他一眼。   察觉到我的视线,李寻欢微偏头,疑问的看向我。   我忍不住微微勾唇,“李公子,你实在是个很好的人。”这种时候,伤得还如此重,却还努力的支撑自己的身体,不将多余的重量压在我身上,真是让人赞叹的好人。救人,有时候也会将自己变成东郭先生,但似乎救他,就像是很正确的事。   “姑娘?”他似是不解。   “没事,都省点力气别说话了,我们快点离开。”我也不欲解释,重新迈步,现在多说无益,还是做正经事要紧,我可不想努力了半天,结果还是碰到龙啸云的结果。   “好。”对于这点,他也并无异议。   渐渐离大路远了,我还未将这口气松下来,肩头陡增的重量压得我站立不稳,踉跄着差点跌倒在地,好容易撑住了,我顿觉不对,叫了两声李寻欢,仍然不应。   糟了,他昏过去了,我这样拖着他也根本走不了,这里还在大道的视线范围之内,龙啸云路过看到,看到一个姑娘和一个伤者,侠义之心一起,估计更要救了。   没,没办法了,是时候拿出火灾现场的勇气了!   我小心翼翼的换了个姿势,用最大的力气,背起小李探花,撑起身体的时候,我总觉得,我的两条腿在打颤。   脚上六厘米的中跟小羊皮靴,实在不合适背着大男人穿行在乱石草丛中。   但是,没办法了!果然是救人如救火啊!   因为李寻欢比我高不少,感觉得出,他的脚并未完全离地,与其说我是背,不如说我是拖着他在走。   应该,不会再让他脚伤上加伤吧。   我欲哭无泪的想着,用了十二万分的力气,气喘吁吁的总算将人拖离了悲剧现场。   好拖歹拖,我将人拖到并不太远树林里,听得到水流声,这里应该有水源。   终于找到一条小溪,颤抖着腿将人放下,我仰面朝天躺下,连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休息得久了,我重新爬起来,将人拖着放到树上靠好,然后,无意间看到他的鞋子和衣衫下摆,虽然没喝水,我仍是一阵呛咳。   望天,他应该心胸宽大得,不介意此事吧……   ? ☆、章二 ?  不知道李寻欢到底受了多少伤,总觉得,这一动之间,他身上的鲜血好像更多了。   想找找现在有用的东西,然后发现我手上都是血,忙蹲到溪水边洗干净,然后开始翻随身斜跨的包。只是为了逛街而背的包,并不算很大,只被我塞入了钱包、手机、纸巾、钥匙,几块牛奶饼干和一个巴掌大的迷你小水杯,还有前两天感冒时放在包里忘记拿出来的几颗感冒药和消炎药。摸出手机,手机竟然奇异的开着机,只是没什么信号,忙三下五除二关了机,现在也不能充电,能省一点是一点吧,虽然好像并没什么用。   把包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任何能对现在的情况起作用的东西,我有些沮丧的蹲在他身边,现在该怎么办?   正想着,李寻欢眼睛动了动,似要醒来,我忙凑了过去,“李公子,李大侠?”   慢慢的,他眼睛开始聚焦,“姑娘?”   “你醒来实在太好了,”我是真心高兴,对于一个网络青年来说,现下的情况是有点棘手,好吧,我承认,是很棘手,“你的伤口要不要上点药,包扎一下?”大概,也许,他自己身上会有有用的东西。   果然,李寻欢到底是江湖人士,虽然大部分东西在打斗中丢失了,但身上还是随身带着小瓶的伤药。   基本的医药常识我还是有,伤口清洗下之后感染的几率会降低,现在也没有医用酒精和蒸馏水,包里的湿巾就派上用场了。   衣服已经被干涸的血粘在伤口上了,硬撕下来我都会头皮发麻,用浸湿了溪水的湿巾捂一下会好很多。   看着我在那里轻手轻脚,呼吸紧绷的样子,受伤的人倒是笑了,“姑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吧?”   我一边擦干净伤口上药,一边点头,“从小到大没受过很严重的伤。”一点小伤口,有医用酒精和创可贴。   “你不是江湖人士。”疑问的话,他说的很肯定,对自己的判断极有自信。   “不是,”我这样子,闯入江湖的话,大概就是分分钟挂掉的炮灰命,“说起来,你有看到我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吗?”有因才有果,至少,我要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现的,才有丝毫的可能性,找到回家的路。   “就这么突然出现在半空中的,”李寻欢说得,好像我是信步走来一样普通,“然后就掉落下来压在了卜霸身上,”他很诚恳的望着我,眼含感激,“姑娘你救了我的命。”   “当不得当不得。”我很有自知之明,小李探花的救命恩人,我有几个胆子担当得起,“最多,算是机缘巧合罢了。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寻欢的伤药很好,其他不大的伤口,撒上药基本就止血了,只有肩膀上有一道伤,渗血还很严重,我撒了药上去,还是止不了血。   “等一下再给你解释,这个伤口一直在流血,伤药止不了血,大概要用什么包一下。”   我说着低头,从自己的毛衣看到打底的纱裙,再到外套的风衣,最后是挺厚的丝袜,深深郁闷了,这,实在没有什么合适啊。抬眼望去,“李公子,你有什么可以包扎的吗?没有我就撕块你的衣服吧?”   “好,麻烦姑娘了。”到底是洒脱如李寻欢,就算听到我说这样的话,也仍是没有丝毫色变。   随便撕人衣服,我也有点尴尬,不过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寻了一块似乎不影响什么的下摆,我抓在手里,我撕——   没撕动。   我再撕……我去,这衣服质量还真好,撕都撕不动。   “姑娘……”大概,我与衣服缠斗得实在太囧了,连李寻欢都有些无可奈何的样子。   我讪笑,从包里摸出钥匙,用上面的指甲刀剪了个小口子,终于顺利的撕了块下来。又依靠着指甲刀撕成两块,我接起来看看长度够了,到溪边冲洗干净,裹住伤口狠狠的一勒。   然后,就听到某人一声闷哼。   “很痛吗?”我吓得手颤,“痛,痛你也忍忍,不压住伤口,没办法止血的。”   缓过一口气,李寻欢看着我,竟安抚的笑笑,“姑娘,我没事,倒是姑娘你,看起来比我还像受伤的样子。”   我将结打好,叹口气,“我只是普通人啊,从没经历过这种事。好了,都包扎好了,你渴不渴,我去给你接杯水。”   “有劳姑娘了。”这种情况下,李寻欢仍是风度翩翩有礼,教养之好,让人惊叹。   “你太客气了。”幸好我包里还有个小水杯,不然我连怎么接水都不知道。   接好水凑到李寻欢唇边,他就着我的手喝了,因为杯子太小,一连喝了几杯才算完,等我洗好杯子放进包里收好,收拾干净自己手上的血迹,才发现李寻欢已经靠着树闭上了眼睛,不知道是昏了过去还是睡了过去。   受了伤,多休息也好,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也找了棵树坐下来。这一番又惊又险,放松下来,我也是累得不行。靠着树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夕阳西下,月出东山,给旷野的树林笼罩上一层朦胧的薄纱。   我是被冻清醒的,关了手机我也不知道时间,换了个姿势,我缩起自己,将腿尽量掩盖在风衣下面。   没有被污染的夜空,很亮,有很多的星星,月亮的光芒下,其实并不算太黑。但我已经了无睡意,从未就这么在荒野里过过夜,就算和朋友出去徒步,也有火堆和帐篷,还有大群的人。没有温暖的火光,没有避风的帐篷,只有一个不知是昏迷还是昏睡的半陌生人,没有任何安全感,心底的恐慌完全是不由自主的冒出来。   我抱紧双腿,将头磕在膝盖上,瞪着眼睛,欲哭无泪。   更糟糕的是,天色微明的时候,我发现,李寻欢脸上不正常的潮红,他的伤口,还是感染发烧了。   ? ☆、章三 ?  手放在李寻欢的额头,烫得有些惊人。   我心急如焚,我不是医生,草药更是全不认识,他的伤势,我根本就束手无策。我只知道,若一直这样的高烧下去,不死也去半条命。   到了现在,我突然为我的一时冲动后悔,若不是我扶走了人,很快龙啸云就会路过,然后李寻欢就会被救,不管以后有多痛苦,至少性命无虞。而现在,再这么烧下去,我怕他性命难保。   不过世界上最没用的就是后悔,我也变不出龙啸云来,现在,只能靠自己。   退烧!   对,现在最重要的,是退烧!   心福灵至,我从包里翻出消炎药,消炎药是抗生素类,应该对感染有用,现在叫醒他,让他把药吃下去。   将湿巾粘满水,放在李寻欢额头,我轻轻摇晃他,“李公子,李大侠……”   到底还是有些意识,被我叫了半刻,李寻欢迟疑着撑开眼睛,再开口,声音满是沙哑,“姑娘?”   “你发烧了,”我剥了颗药出来,递到他嘴边,“把消炎药吃了,或许有用。”上天保佑,一定要有用。   看上去非常奇怪的药物,李寻欢竟连问也没问,就张口接了。若不是时机不对,我也要为他的镇定和勇气喝声彩。   不过,我现在能做的,只是递上水,“就这么吞很苦,喝口水。”他也依言喝了。   “再休息下吧。”   李寻欢缓缓点头,闭上眼睛。   我蹲在他旁边,撑头看人,喃喃自语,“真是的,我一个陌生人,你就这么信任我?不怕我毒死你啊?不是说江湖多险恶吗?”   算了,这也许就是小李探花人格魅力吧。   看李寻欢闭着眼睛皱着眉头,睡得很不安稳的样子。我咬了咬牙,将风衣脱了下来。   “我去,好冷!”风过,冻得一个激灵,我忙将还带着体温的风衣盖到李寻欢身上,免得……后悔。   “荒郊野外,真是太冷了!”我环抱着双臂,跳来跳去,动起来,至少不会冷得抖了。   然后,动着动着,我发现一个很严重很严重的问题——我饿了!   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吃饭,晚饭还好,中午吃得多,忍一忍也就过了,早上又没吃早饭,这下,可真是饿得有些难受了。   瞪着从包里摸出的几块饼干,我十分之有将其吞下去的欲望,但看看一旁靠树休息的人,我叹了口气,又塞了回去。这个泡在水里,奶味很重,给受伤的人吃比较好。我自己,再想想办法。   拿出两块饼干泡进水杯里,我搜寻了一下四周。这里,是一片小树林,没见什么果子,蘑菇倒是有,但是不敢吃,不过实在不行我还有树根备选,发扬一下革命老前辈的精神,应该比蘑菇安全。其他,还有一条小溪,溪水里有小鱼,不过没东西捞,我也不会叉鱼。主要是就算捞起来了,也没火弄不熟。再加上冷得很,看来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先生一堆火。   昨天等想起的时候,已经入夜了,我又没有打火机。现在白天的话,我大概有钻木取火和打石头取火两种方法。似乎,用两块石头相护敲击取火比较靠谱点。   好歹还算有点普通知识,我垒了几块石头,弄了几根枯树枝,上面铺了些枯叶,捡了两块石头,开始各种敲,使劲敲,换着方向敲。   然后,然后……敲击声把李寻欢吵醒了。   “姑娘,你在干什么?”疑惑的声音响起。   “李公子,你醒啦?”我抬头,笑,“感觉好点没?”   “我还好,这衣服?”   “你披着你披着,你是病人来着,”我扬了扬手里两块石头,“等我打着火就不会冷了,我在努力了,敲石取火。”   停顿了一下,李寻欢才开口,“我怀里有火折子。”   “耶……”我果断的放弃了两块石头。   摸出火折子递给我,我左右看了看,“李公子,这个怎么用?”   在李寻欢的指导下,我尝试了几次,终于点燃了火。   “这下暖和了。”我搓搓手,刚一直忙来忙去不觉得,现在烤着火,还是觉得温暖多了。   探身摸摸李寻欢额头,我欣喜异常,简直要跪地感谢佛主了,“退烧了,不过发烧容易反复,不知道下午会不会反复,还是要按时吃药。”   李寻欢脸上不正常的潮红也褪了不少,人清醒多了,终于有精神和我说点别的了,“还未请教姑娘名姓?”   我打开泡着饼干的杯子看了下,强忍了笑意,希望他不会介意这个卖相,“我姓杨,杨柳的杨,名初,初晓的初。”   “初晓?”   “嗯,父母取名字的时候,希望我能像初生的太阳那样温暖健康,这是父母的美好愿望。”   我笑得,很是温暖。李寻欢闻言亦笑,“确实是温暖和煦的名字。”   “谢谢夸奖,”我把杯子递到他手边,“有力气了吗?可以自己端着喝?”   李寻欢点头接过杯子,“这是?”大概是烧褪了人舒服了些,他恢复了好奇心。   “泡的牛奶饼干,就是一种牛奶点心,泡在水里看起来是恶心了点,不过味道还行,而且补充能量。先喝了这个,然后再吃药。”   李寻欢喝了两口,“味道还不错。”   我笑眯了一双眼睛。   喝完了饼干泡水,我又扒拉出一片药让他吃了,然后继续考虑民生大计。   “李公子,你知道怎么能捉到鱼吗?”江湖人士的野外生存经验,应该比我足吧。   “用树枝应该可以。”   “叉吗?”我做了个姿势,“可惜我虽然是在江边长大会水,但并不会叉鱼,而且树枝前端也不够尖锐。”   一柄飞刀,递到我面前,“可惜,我只有这个。”李寻欢说得,好像这并不是闻名武林的兵器,而是什么普通什物一样。我抬头,他眼底还有些春意溶溶的笑意,我突然想到,这大概是小李探花这一辈子,最春风得意的时候。没有病痛,没有情伤,没有兄弟的背叛,在家等着他回去的,是相知相许的红颜,所以,不管他现在多么落魄,眼底也没有忧郁,全是蓬勃的希望。   ? ☆、章四 ?  有了柄飞刀,虽然我也完全不会用,也真没办法用这个叉鱼,不过我削了根树枝,跟溪水里的鱼战斗了好久,竟然终于叉到一条傻不溜秋的鱼。   拿着飞刀刮了鱼鳞,开膛破肚一番,也不知道到底弄干净没有,我将鱼劈成两半,很有成就感的串起来回到火边。   重新又加了点枯枝枯叶进去,我将鱼在火上转来转去,很快,烤鱼的香味便传了出来,使劲嗅了嗅,“好香啊,我还挺有天赋的嘛。”   “确实很香。可惜,我的酒囊丢了,没有好酒相佐。”不知道什么时候,刚还闭着眼睛的人已经醒了。   “受伤了还喝酒?”我没抬头。   “受伤了为什么不能喝酒。”李寻欢说得太理所当然,理所当然到其他反驳的话都成了有气无力。   我莞尔,“你可真是个要酒不要命的酒鬼。”   酒鬼笑,“这个称呼,可比李公子李大侠要好听得多了。”   “可惜,你现在不但不能喝酒,也不能吃鱼。”我打开保温杯递了过去,“泡饼干,不用谢。”   李寻欢苦笑,“果然是该知足的时候且知足啊。”   我笑道,“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中午不是还夸过味道不错?   “这算搬石头砸了自己?”他毫不介意的自嘲,自带一股洒脱。   “你说呢,”我有些得意的笑着咬了一口,然后,脸皱成一团,“果然是得意不能忘形,风水轮流转。”   李寻欢挑眉,“很难吃?”   我无力,“苦胆没掏干净,苦死了。”而且没有加盐,真的……相当不好吃。   “哈哈,”如果不是没有力气,我眼前这位,大概就要大笑起来,饶是如此,他也眼睛锃亮,很开怀的样子,“杨姑娘,你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你也挺有趣的。”我皱着脸继续吃鱼,虽然苦,咱不怕,好歹能填饱肚子,而且苦胆嘛,清热。   吃完了鱼,我看看天色尚早,便拿了飞刀割了好些枯草回来,将枯草放在火堆近处熏热,一股草木清香迅速弥漫开来。我抽抽鼻子,满意的点头,翻转枯草,让其能均匀受热。   “熏草是为了铺在地上?”李寻欢饶有兴致的看着我的动作,迅速猜出我的用意。   “你好聪明,”我不吝夸奖,“昨天晚上坐在地上靠在树上,今早起来浑身疼,有草铺在地上会好很多。”既然有精力有条件,那么最先做的,当然是改善环境。   李寻欢十分赞同的点头,“坐在干草上,和坐在石头地上,当然不同。”   我笑着点头,突然意识到他才是真正的世家子弟,系出名门,如有条件,必是不肯委屈自己的。只不过,若没有条件,他心性豁达,也绝不会有怨就是了。   “不过,”李寻欢话锋一转,“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逃命逃得如此风雅的。”   “这不就见到了,一回生,二回熟。不过说实话,也不是什么风雅,实在是没有其他事好做,闲得无聊而已。”我摊开手,承认自己只是闲得蛋疼而已。   见我说得坦白,他反是笑了,“哈哈。”   “小声点笑,扯到伤口我就白做工了。”烤热一堆换一堆,我手上的动作不慢。   “我尽量,不让姑娘白做工。”虽然这么说着,他仍是笑意盎然的样子。   想了想,我也觉得挺有趣,憋不住笑了。   逆境里的李寻欢,也实是个胸怀坦然,很有意思的人。   烤好了草,我先给某位大侠换了个窝,扶他躺下,然后在火堆的另一边也给自己铺了一层,放松躺在干草上的感觉,简直美妙至极。   “太幸福了。”我伸了个懒腰,咧开大大的笑容,“知足常乐,知足常乐。”   某位大概也觉得躺在干草上舒服了很多,和我说笑两句,便很快睡去,我也不吵他,受伤的人多休息好得快。   今天比昨天,悠闲了很多,躺在地上仰望星空,终于有了看星星的心情。   对于星座我认识不多,但却真的是第一次,在夜空中看出北斗七星,我不出声的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感觉几乎要融化在漫天的星光中。   后来,也不知什么时候,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然后在半夜,突然被叫醒。   “怎么了?”其实我也挺惊醒,所以李寻欢一出声,我就醒了。   “有人往这边来了。”李寻欢肃了脸色,“麻烦姑娘扶我站起来。”虽然受了伤,但他仍然耳目灵敏。   我立刻意会,荒郊野外,不管来的是什么人,一个重伤的人和一个女子,是多么好欺负的对象。爬起来将李寻欢扶起,让他半靠在树上。   “知道是什么人吗?”据说,武林高手能从脚步分析出来人。   李寻欢摇头,“不知道。不过,邯郸大道的这一段,有一伙很有名的盗贼,是三兄弟。”没说完,他已经闭上嘴,我知道,来人很近了。   大概是有火光指引方向,来人到的很快,三个人影,倒映在了火光里。   我强忍着倒抽一口凉气的冲动,暗暗握紧了拳,打量来人。三个人,一个高大魁梧,满脸横肉,一个贼眉鼠眼,目光淫邪,最后一个,竟然是玉树临风的佳公子。偏偏和另两人站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和谐。   “三位深夜前来,有何贵干?”我寻声转头,一瞬间,我几乎要怀疑自己的眼睛看错了。刚刚还站起来都很勉强的李寻欢,已经恢复成风度翩翩的样子,他嘴角带着笑,俨然招呼家中客人的好客主人。如果不是我处理过他的伤口,知道他伤得有多重,我都要以为他真的已经全好了。   “原来是对野鸳鸯。”那翩翩公子,长得好看,话却难听得很,“在荒郊野岭做那事呢。”他说着,目光在我穿着丝袜的腿上溜了溜。纱裙丝袜,本来已是包裹得严实,在现代没有任何问题,而到了这里,李寻欢的态度也寻常,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但被这么难听的话一说,那样的眼神一看,我却恨不得给他两巴掌。   “有些话,最好不要乱说,不然说的人,一定会后悔。”收敛了笑容,李寻欢的话有些冷。   那男子挑眉,“你凭什么,说我会后悔?”   缓缓的,一柄飞刀,一柄天下有名的飞刀,亮了出来,“就凭这个。”   ? ☆、章五 ?  见到名满天下的飞刀,三人脸上齐齐变色,那高大的男子上前一步,“大哥,是小李飞刀。”   被称为大哥的小白脸嗯了一声,倒是提得起放得下,放低身段一礼,“原来是小李探花在此与佳人有约,我兄弟三人失礼了,这就告辞。”   正当他待转身,那贼眉鼠眼的凑到他耳边嘀咕了几句,李寻欢大概是听清了,就见他眉头微微一皱,随即松开,若不是我一直注意着,也不会看到。   说完了,那人还示意了小白脸一下,随着这个动作,小白脸仔仔细细的打量起李寻欢来。   我心凉了半截,糟了,李寻欢衣服一直没换过,仔细看还有包扎过的痕迹。刚因为光线暗淡,无人注意的话,还可以瞒过,但如果仔细观察,还是有迹可循。万一这几人看出来……   “两天前,关外三凶曾在此地围杀小李探花,”小白脸也不急着走了,而是再次出言,“看小李探花的样子,似是受伤不轻啊,两天都还没离开过这里。”   “不错,关外三凶,已全数被我所杀,”李寻欢轻抚刀锋,“我在这里等一个人,现在我等到了,所以,你们想要打扰我们吗?”   到底还是有些畏惧小李飞刀的例无虚发,三人虽有些怀疑,却并没有立刻上前。   “我数三声,”李寻欢手已抬起,眼神森寒锋锐,“我不想在姑娘面前杀人,但如果有人实在不识时务的话,一,二……”   “走!”小白脸断然一声喝,三人立刻施展轻功向后掠去。   “总算走远了,”片刻后,李寻欢呼出一口气,然后,开始顺着树干往下滑。   “小心啊。”我忙撑住他,将他扶到干草上坐下,“你还好吧?”   “没事,就是有些力竭,”李寻欢笑,“再不走,我可真撑不住了。”他倒是认得干脆洒脱。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不过刚才真的装得很像啊,我都看不出破绽来。”吓唬人的样子,倒真的有点‘十里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肆意感,看得人心跳加速,“不过,你跟他们有仇?他们干嘛一副想要杀掉你的样子?”   “没有仇,不过这个江湖,并不是有仇才是杀人的理由,有时候为财,有时候为名,有时候甚至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挺残酷的。”我摸摸鼻子,“幸好,我不是江湖人士。”   “杨姑娘,你到底来自何处?”李寻欢旧话重提。   我抱着膝坐了下来,“未来,我来自很多很多年以后,那是一个很和平的地方。那里,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政府……就是朝廷的控制力很强,治安总体不错,所以大家都习惯了和平安宁的生活,总之,是和这里完全不同的世界。”   “很多年后?但初见时,杨姑娘似乎知道在下的名字。”李寻欢思维非常敏锐。   “很多很多年后,没有了江湖,没有了绝世武功,只有一些传说,还流传了下来。”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连李寻欢闻言,也有瞬间的叹谓。   我呆呆的看着火堆,“我不知道我为何会到这里,我也不知道我该怎么回去,只知道一脚踏空,再睁眼时,已经见到你了。在这里,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说着,我心底酸涩难言,几乎落下泪来。   “谁说的。”温暖的声音,驱散寂寥,我抬头,望进李寻欢的眼中,实在比眼前的火光还要温暖,暖到滚烫,“难道我不算你的朋友吗?”   我怔了怔,随即抬头,狠擦两下眼睛,露出大大的笑容,“当然不算!”我顿了顿,“我们,应该算生死之交。”   “生死之交?”李寻欢重复了一遍,随即大笑出声,“好一个生死之交,当浮一大白!”   难得的,我竟也十分赞同他的话,“没错,确实该饮上一杯。”   “等离开这里,我请你喝酒。”说道这里,李寻欢眼睛比星星还亮。   “当然是你请我咯,”我作势抖抖衣服口袋,“在这里,我可是身无分文。你不但得管酒,还得管吃,管穿,管住……”我扳开指头细数,然后惊呼,“突然发现,我真是太划算了。”   “哈哈哈哈。”他笑得不可抑制。   “好了好了,不说笑了,等下小心伤口又裂开。”眉梢眼角,我也是止不住的笑意,但真怕他伤上加伤,还是忍笑劝道,“快抓紧时间休息吧,等你好了,想怎么笑怎么笑。快休息吧,李大侠。”   笑了会,李寻欢也笑够了,“还叫李大侠?”   我闻弦音知雅意,“那,李大哥?”我这张脸,厚着脸皮装装嫩还行吧?要是他实在要问,我就说我长得太捉急了。   李寻欢含笑点头。   “那李大哥也不要叫我杨姑娘了,我朋友都叫我依依。”   “哪个依?”   “依靠的依,本来应该是一二三四的一,初嘛,当然是一,结果朋友们说写出来不好看,慢慢就成了依靠的依了。”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哈哈,其实也没那么风雅,就只是喊着亲切而已。”   重新往火堆里添了柴,半夜的时间,并没有多长。   又休息了一天,李寻欢恢复了些,他说,顺着这条溪水走,走上三个时辰,有个小镇,他曾经在那里歇过脚,他现在勉强可以让我扶着行动,我们可以到小镇去休息,寻医问药。   我很赞成他的决定,我扶着他,走走停停,三个时辰的路程,我们走了六个时辰,当看到人烟的时候,我差点没感动得哭出来。   有钱好办事,在镇上唯一一间客栈里,我们得到很好的食物,热水,衣物,还有被请来的大夫。   请小二帮忙给李寻欢换衣洗澡之后,我也拿着小二给我的衣服去洗了澡,换了衣服。衣服穿着有些麻烦,但还不至于看不懂,终于穿戴整齐,我披着半湿的头发,去看李寻欢那边怎样了。   我进门的时候,小李探花正靠在床头,见是我,便给了我一个笑容。   我靠在门边,挑了挑眉,早已知道,他是个很好看的男子,现下梳洗干净,换上新衣,烛光之下,笑意溶溶,更是好看得紧。也难怪小李风流一生,能得无数美人垂青了。   “怎么不进来?”见我不动,李寻欢开口询问。   我笑着迈步,“大夫来过了吗?”   “来过了,伤口也重新上了药,喝的药在桌上。”李寻欢笑,“这世上,钱能办成很多事。”   “确实,”我走到桌边坐下,戳了戳那几大包药,“大夫怎么说?伤严重吗?”   “不严重,大夫说,头一个大夫治疗得很好,受伤之后最怕发热,只要热度褪下去,其他就只是皮外伤,慢慢养就是了。”   “咦?”难道?   “没错,你的药,”李寻欢笑意从唇角一直蔓延到眼底,“你又救了我一次,依依。”   ? ☆、章六 ?  被李寻欢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双手摆了摆,“不算什么不算什么,恰好有药而已,而且其实我也不敢肯定有没有作用,你能退烧也是你自己运气,我不敢居功。”   李寻欢含笑,“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救命之恩,也不能不认。”   “哎呀,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下去,我觉得我脸上都快起火了,好像根本没做什么特别却被人感激,“你好好休息,我也先去休息了。”   “好。”   话说完,我落荒而逃,实在是不习惯被人这么感谢的感觉。   终于从荒郊野外回到温暖的床上,虽然床板并不柔软,枕头也不太舒服。但有比较才有差异,加上吃饱喝足又劳累,我几乎是头才碰到枕头,就沉入了梦乡,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外面太阳已经高照了。   推开窗户,阳光洒落满地金黄,这是个临水而建的客栈,从窗户望出去,是条深不见底的河流,清晨的风,带起水汽的清凉,拂面而来,舒爽至极。   对古代的发型完全没有心得,我只能将头发编成辫子,洗漱之后,我习惯性的挎上我的包,也不管这身衫裙背上这个包有多违和,跑到隔壁屋李大侠那里敲敲门,“李大哥,你醒了吗?”   “已经醒了。”   推门进去,李寻欢已经靠坐在床头,看来并不止醒了一会儿了。   觉得自己起晚了有些不好意思,我忙开口,“吃早饭了吗?吃药了吗?”   “并未。”   “那我去端饭熬药。”我风风火火的席卷了药出去,到楼下找了小二。小二昨晚已经做过熬药之事,也不让我动手,接过药包就熬上了,我另外请厨房做了粥,蔬菜肉沫都放一点进去,受伤了就要注意营养。   等着小二熬药的空挡,我要了两个包子吃了,等熬好了药,连药带粥一起端了上去。   “先吃饭,再喝药,食物最重要。”我将托盘放下道。   李寻欢和娇气完全不沾边,粥也好药也吧,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喝了下去,我满意的点头,这么好照顾的病人,实在是福气。   “李大哥,吃完了药,你要不要再睡会儿?”我收好碗筷,打开窗户,让清风和阳光透进来。   “不用了,”李寻欢笑着摇头,“已经躺得全身都不自在了。”   “谁叫你是病人呢,”我摊手,“良好的休息才能让病情尽快好转。不过,躺久了确实无聊,鉴于现在你最好只动嘴,不想睡的话,我陪你说会儿话吧。”   “好,依依你坐过来。”   我端了凳子坐到床边,随意起了个话头。   李寻欢是探花,又是江湖名侠,自然知识渊博,见多识广,我则完全是受现代信息大轰炸的影响,知识不深但广。   于是。   他谈江湖,我听所未听,我兴趣盎然。   我说奇闻,他闻所未闻,他兴致不减。   再加上他说话风趣,我也不沉闷,说话投机起来,一上午过去,都还有点意犹未尽。   不过李寻欢到底是伤员,多说了一会儿,就精神有些不济,下午我便让他休息,我则吃了午饭在镇上逛了逛。   镇子虽然不大,但原滋原味的古香古色,也足够让人流连忘返。我一家店子一家店子的逛过去,看得趣味十足,一下午的时间,很快过去。   是夜,月上梢头,我照例端了饭和熬好的药,休息了一下午,李寻欢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   “照这么下去,李大哥你的伤,应该能快好了。”总算是觉得没有做错这件事,我分外高兴。虽然李寻欢肯定不懂我这份高兴,但不妨碍我偷着乐嘛。   喝完了药,他把药碗递给我,“多亏了依依你。”   “说这话,就太生疏客气了。”一回生二回熟,我脸皮也厚多了,虽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到底能正常说话了。   李寻欢正欲言,突然脸色一变,“有人上楼来了。”   知道他耳目灵敏,江湖经验又足,慎重的说有人来,肯定是有危险,我立刻道,“怎么办?躲起来?”我开始打量房间。   李寻欢摆手,“目标很明确,好像,是冲我们来的。”   我闻言紧张起来。   李寻欢强撑着,从床上爬了起来,几乎是刚站稳,屋门就被人从外踹开,前天晚上见到的那三兄弟,又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好一个李寻欢李探花,”那小白脸鼓着掌,“好精彩的一出戏,竟把我们兄弟三人都瞒过了。”   李寻欢眉一皱,“那大夫和你们有勾连。”几乎是瞬间,他已经想通了关节。   “没错,江湖之人打打杀杀,没有一个好大夫那哪里行。”小白脸供认不讳,“而且一个好大夫的作用,也不仅仅是治病而已。”   话音刚落,李寻欢踉跄着后退了一步,一口鲜血顺着唇角落下。   “李大哥。”我抢步上前扶住他。   “药里,下了毒。”仍然冷静的语气,李寻欢冷冷盯着几人。   “不是毒,只是稍微改变了某些药的分量,虽然没有大的毒性,但也足够让你一时半刻气血攻心。”小白脸看李寻欢吐血,整个人兴奋得几乎在颤抖,“你本就伤了肩膀,再加上这药,你已经快连手都举不起来了吧,你那引以为傲的飞刀,只怕也出不了手了。”   可以想象,若能杀了小李探花,名满天下的,就成了他了。   一柄飞刀,反射着烛光,发出耀眼的光。   “没错,我确实伤了肩膀,”李寻欢身子在抖,但拿刀的手,还是那么稳,“但是,如果我拼尽全力的话,还是可以发出最后一刀。而你们现在,这里有三个人。”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威名,让三人间气氛陡然一变,原本稳固的东西,好像被硬生生的撬出一丝缝隙。   就在这么火石电光之间,李寻欢抱住我,“闭气。”然后从打开的窗户一跃而出,而窗外,是湍急的水流。   ? ☆、章七 ?  来不及多想,我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二楼的距离,不高,几乎才从窗户跃出,我们已经跌落水底。   落入水中,李寻欢的手便松了,人也直直的往下沉,我反手拽住他,往河面浮去。   将人拖出水面,我轻唤了两声,没什么反应。皱了皱眉,我半托半拽着人,顺着水流往河中心游,现在,离客栈的灯光越远越安全。天太黑,他们估计也知道找不到人,应该不会追来,不过心底总有些觉得离越远越好。   顺着水流游虽然并不算太费劲,浮力也给我负担了大部分李寻欢的重量,但在水里体力消耗太快,昏迷不醒的那个又生死不知,手脚开始有些沉重时,我便开始朝岸边游,到最后拖着人上岸时,我自己也累瘫在河边的石滩上。   不过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候,我爬到李寻欢身边,借着月光,拍拍他的脸,“李大哥,李大哥……”   没反应。   应该不是溺水,跳下来的时候他提醒我闭气,自己肯定也有屏息,后来虽然昏迷了,但我也很快将他从水底拖出来了。   那就是又重伤昏迷了,现在这么湿又这么冷,伤上加伤……   正不知所措时,一个人影,突然从河边的矮树钻了出来。我心底升起的冰凉,到看清楚来人是个不认识的渔家少年时,才稍微松下一口气。   “你们是什么人?”少年警惕的望着我们。   “小哥你别误会,我们不是坏人。”好吧,这句好像没什么说服力,坏人也不会说自己是坏人,“我们兄妹二人,是遇到了河盗,才冒死跳入水中的。”   “我这里打渔好几年,从未听到过这里有什么河盗。”少年根本不信。   我被噎了一下,心思急转,“是在很上游的地方,我们是顺着河水飘下来的。”   少年打量了我们半晌,大概终于觉得一个女人和一个躺着不动的男人没什么杀伤力,才点了点头,“好吧。”说完转身欲离。   “小哥等等。”我忙唤住他。   “还有什么事?”他不太耐烦的回头。   “我大哥身体不好,刚在水里昏过去了,小哥,你说你是打渔的,你能不能,能不能用渔船送我们一程,我家也是殷实人家,若小哥能送我们一程,我家必有厚报!”我尽量,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他,如果不是实在挤不出来,我大概还会挤两滴眼泪出来。   听到厚报,少年动摇了一下,还是摇头,“我怎么知道,你们会不会连累我们?”   “不会的,不会的!”我斩钉截铁,“我们从很上游的地方飘下来,河盗一定以为我们已经葬身水底了,而且他们只是求财,又不是我们的仇家,也没必要赶尽杀绝。再说,小哥你说过,这段河路并无河盗,说明他们不会捞过界到这边,所以,我们兄妹绝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大概是我说得很有道理,渔家少年沉思了一会儿,“你们,能给多少钱?”   我去,真直接,不过,这也挺好。   “你要多少?”我也问得直接。   他报了个数目,我对这里的钱财毫无概念,想到李寻欢完全不差钱,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替他答应下来。   少年听到我的答复,这才冷脸换热颜,让我们跟他上船,甚至主动帮我背起李寻欢。   我强忍抚额的冲动,这一出前倨后恭,还演得真好。   “热鱼汤。”一碗散发着腾腾热气的鱼汤递到前面。   “谢谢!”我双手接过,捂在手里,暖和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叹息。昨晚答应送我们一程的渔家少年姓刘,是渔民之子,据他说很小的时候,他爹娘就去了,除了一艘渔船,什么也没给他留下。他就吃住都在这渔船上。   渔船很破,船舱很窄,塞下昏迷的小李探花之后,只剩一条缝隙过路,再也没什么多余的位置塞下两个大活人了,刘小哥在后面摇浆,顺便应我的要求帮我们熬了鱼汤,我则裹着刘小哥找出来的破旧衣服,缩在船头,一连串的打喷嚏,希望,我别感冒了。不然两个都倒下了,那才是世界满满的恶意。   好在衣服虽破,却洗得很干净,刘小哥又熬了热鱼汤给我,一碗热汤下去,顿时幸福感就升了上来。   喝完了汤,我挤到船尾,让刘小哥再添上一碗,准备把李寻欢摇醒喝热汤。   我挪到李寻欢身边,我探了探他的额头,很好,并没有再次发热。蹲下来,推推他,“大哥,大哥……”   坚持不懈的叫了半天,李寻欢终于睁开眼睛,“依依?”我笑着使劲点头。   “这里是哪里?”他挣扎着要起身,我忙按住他,“别动别动,你身上只盖着被子,千万别乱用。”   大概也感觉到异状,李寻欢动作一顿,随即躺了回去,“怎么回事?”   “昨晚遇到河盗,我们两人跳河逃生后,”我使劲冲他眨眼睛,将我说过的谎言又说了一遍,其实也不算完全撒谎,是遇到盗贼逃生,只不过不是河盗而已,“顺着水流飘了很长一段路,我将你拖上岸后,就碰到了打渔的刘小哥,他答应送我们一程。然后我们衣服都湿了又没有替换的,为了防止感冒,嗯,伤寒?我拜托刘小哥帮你脱了衣服,鉴于他唯一的另一套衣服借给了我,所以你也就只剩被子了。”   李寻欢开口,就是一阵呛咳,半天才缓过来,“那该多谢这位刘小哥。”   “我想他不用口头上的感谢,”我数了数手指头,比划了个数字,“因为送我们一程的代价是他要收取这么多的船费。”   李寻欢倒是笑了起来,“无妨,也算救了我们的命,身外之物,给他就是了。”   他脸色还是苍白,只一双眼睛,亮得吓人。越到逆境,似乎越是激发了这位小李探花暗藏的傲气,绝不向命运低头的豪情。   ? ☆、章八 ?  向刘小哥讨了鱼汤来让李寻欢喝下后,他终于脸色有了些许血色。   “大哥,你身体要不要紧,等到了下个城镇,我们去看大夫吧。”我还是有些担心。   “我没事,那大夫不敢明目张胆的下毒,只是药物相克,气血相冲而已。现在只需静养就好,在船上顺流而下,比换陆路舒服得多。就是路程稍微要绕远点了。”   我点头,坐船当然比坐马车舒服,没有减震结构,这里的马车如果路不好,估计能把人的胃都抖出来,“路远点倒没关系,路途舒服就行了。你先再睡下,我让刘小哥再想想办法弄点饭菜。”我嘀咕,“你胆子也真大,就这么就往下跳。我现在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   李寻欢笑,“你说过你会水,听过的话,我不会忘记。”   “万一我水性不佳呢。”   他并没有加重语气,却是毫不动摇的意味,“我相信你。”   因为在水里过了一下,李寻欢身上的银票是彻底不能用了,好在他身上还有些散碎银子,前几天他给了我一些银票,我放在包里的也彻底遭了秧,换了碎银子的倒不怕水。理了理包里的东西,手机彻底开不了机成板砖了,纸巾仍掉,其他东西虽然浸了水,倒都还好,最让我满意是我那个包,在水里泡了不短的时间,竟也没有变形,倒很是对得起它的价钱了。   跟着刘小哥买过一回东西之后,我很是放心的点头,这年头银子的购买力很高,不算答应给刘小哥的,光是我们两人吃穿,用不了多少。   重新置办了换洗衣服行礼,吃饱喝足休息够,船上的旅途,终于恢复了悠闲。   秋阳暖日,晒得心底懒洋洋的。坐在船头,我很是悠然的将腿搭在船外,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船舷,乱七八糟的哼着调子。   “依依。”船舱门打开,李寻欢走了出来。   “大哥,你怎么出来了?”   “再躺下去,骨头都躺酥了。”他伸展了下身体,在另一边船舷坐了下来。   也是,只要身体支持得住,动动也好。   我笑笑,又缩了回去靠着,有一搭没一搭晃荡着腿,午后的时光,悠闲得天怒人怨。   “依依,你好悠闲。”看我的样子,李寻欢笑道。   “高兴的,”我转头,笑得很是开心,“离开危险的地方远了,大哥身体又好多了。再加上秋阳温暖,晒得人都要化了。这许许多多加起来,很难让人不悠闲,偷得浮生半日闲啊。”   李寻欢笑着,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摸出个酒囊,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让刘小哥买给他的,等我看到的时候,这东西已经存在了,而且还灌满了酒。知道就这件事上,我说他也不会听,我翻个白眼,也懒得说他了。说不定,对小李探花来说,酒还治病救命呢。   喝了口酒,李寻欢才开口,“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歌?我有啊。”我立刻来了兴致,坐直了身体,“且听我唱来。”   李寻欢笑而不语,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清清喉咙,看我麦霸出场,“我手拿流星弯月刀,喊着响亮的口号。前方何人报上名儿,有能耐你别跑。我一生戎马刀上飘,见过英雄弯下小蛮腰。”往旁边某人瞥了一眼,“飞檐走壁能飞多高,我坐船练习水上漂。”   本来悠然喝酒赏曲的小李探花,一口酒就这么喷了出来。   “哎呦!大哥,这样很不干净。”我很嫌弃拍拍衣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这算什么歌,”李寻欢哭笑不得,“我听过无数的曲子,凄婉的,甜蜜的,豪情的,还从未听过如此……通俗之曲。”   “不要那么嫌弃嘛,”我双手抱胸,“虽然阳春白雪很好,偶尔下里巴人也不错啊。这世界如此精彩纷呈,要对各种事务充满好奇,学会欣赏各种不同,人生才会精彩。”   “我不过是说了一句通俗,竟引出你这番大道理,依依,”他挑眉望来,“话太多,显心虚。”   果然是伤好了不少吗?这战斗力,真是惊人。   不过……   我点点头,大方承认,“好吧,既然我唱曲大哥不喜欢,那就请大哥唱吧。”我眨眨眼睛,“放心吧,大哥不管唱什么,我都会喝彩叫好的。”   “唱曲?”李寻欢轻咳一声,“这个大哥不行,大哥认罚,就罚……”   “别说罚喝酒!”我打断他的话,“那可不是罚,是奖励了。”   他啼笑皆非,“那依依说罚什么?”   我故作严肃的想了想,又绷不住笑了,“算了,我刚才也确实是在玩笑,认真的玩笑,真要说心虚,也没错啊。”   李寻欢喝了口酒,也是笑,就这样一路说说笑笑,李寻欢恢复力惊人,在从水路换陆路的时候,他已经行动无碍,只是肩伤还没完全好,最好不要动武就是了。   本来,李寻欢说刘小哥拿了他的书信,也可往李园取钱,不过刘小哥固执的怕遇上骗子,那么,李寻欢便提议他可与我们同行,刘小哥还是摇头,顽固的不肯离开他那艘破船。   “那你到底要如何?”我忍不住开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个时候的刘小渔郎,真有让人抓狂的本事。   他不说话,只眼睛不住的瞥我的左手,我顺着他的眼光低头,随即咧嘴,“刘小哥,你还真有眼光。”抵得上我近一年工资的翡翠镯子,果然好眼光。顺手撸下手上的镯子,我递给他,“给你,这下够抵船费了吧。”   李寻欢也理解了刘小渔郎的意思,他皱眉,向刘小渔郎笑笑,挡住他的手,“可有其他商量?”   刘小渔郎见到我的镯子眼睛一亮,哪还管什么其他商量,一连串的点头,“这个可以抵!”   我绕过李寻欢的手将镯子递了出去,笑,“大哥,你不是说过,也算救过我们的命,身外之物,给他就是。”虽然是我的心爱之物,但到底性命比较值钱,更何况是两条命。   李寻欢也是洒脱的性子,便也不再提及,一路回程,比起前路的波折,这几日的路程可称得上是平静,到真正站在李园的门口,望着李园的牌匾,和那著名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我都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真不敢相信,就这么到了。   “依依?”走在前方的李寻欢停下脚步,回头不解。   “来了。”我脚步轻快的跟上,这下,李园就一直会是李园,不会改成兴云庄了吧。   ? ☆、章九 ?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林诗音时,脑袋里闪现的话,因为除了这一句,我实在找不到其他词,来形容眼前这位倚栏远望,清丽脱俗的女子。她就那么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已经是一副绝世的名画,美得让人心惊。   “诗音。”   随着一声包含感情的呼唤,那副画仿佛被人注入了生命的活力,她转头,眼波楚楚,秋水溶溶,再加上别后重逢的喜悦作为点缀,我本以为已是绝世,没想到,竟又美上了几分。   “表哥。”林诗音莲步轻移,速度却并不慢,大概,所有的少女,见到心上人的时候,脚步,都会不由自主的快上几许吧。   “诗音,我回来了。”李寻欢的眼睛,闪闪发光,我相信,此刻他眼底心底再也容不下其他任何人,除了眼前这位绝代佳人。   男俊女俏,真是赏心悦目的画面,我含笑看着。   虽然我是不介意,但李寻欢也没有自顾自去你侬我侬,彻底把我忘掉的意思。和林诗音对视片刻后,他笑着转向我介绍,“诗音,我来介绍,这是我的救命恩人和好友,杨初姑娘,这一次若不是她三番两次相救,我就回不来了。依依,这是我表妹,林诗音。”   林诗音那双水润双眸转了过来,对于心上人的救命恩人,她眼底有感激和友善,她向着我,盈盈一礼,“杨姑娘有礼,多谢你救表哥一命。”   这么个大美人这么看着你,任何人都会不忍心,兼之我又不会行礼,于是我立刻上前拉起她,“诗音姑娘,你太多礼了,叫我依依就行了。”   感觉到我的善意,美人一笑,动人心魄,“依依也可以唤我诗音。”   在李园安顿下来,李寻欢实践诺言,请我喝酒,酒就摆在梅林中。   现在还是初冬,花未开,雪未落,但仅就梅枝,也别有一番风态。   只是,看着地上大坛大坛的酒,我嘴角有点抽,“大哥这酒请得,真是豪爽。”该不会把李园的藏酒都搬到这里来了吧。   “哈哈,”李寻欢给我们两人满上酒,“请妹子喝酒,当然应该豪爽。”   “请妹子喝酒,不是应该温柔。”我偷换了妹子两个词的含义。   “怎么个温柔法?”   “你喝一碗我喝一杯。”我笑着端起酒杯,“不过,这样就太磨磨唧唧,不干不脆,愧对大哥如此爽快的请酒了。既然要喝,我今天就舍命陪君子,不倒下不下桌!”我也不是扭扭捏捏的性子,既然他诚意想请,我自然要诚意的被请。   “好!”李寻欢听我说得干脆,更是高兴,“谁没有倒下,就不准下桌。”   当然,话是说得豪情万丈,但平日根本就不怎么喝酒的我,怎么是千杯不醉的小李探花的对手。   也不知喝了多久,喝了多少,到底有没有喝到桌子下面去,反正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头疼欲裂,一身酒味。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温柔的诗音小姐准备好了一切,一边轻声抱怨自己表哥,让姑娘家喝那么多酒,带着一点点的甜蜜。一边把我塞进木桶沐浴,给我端醒酒汤。   梳洗好灌下醒酒汤之后,头不那么痛了,人也清爽了很多。但到底喝得太多,人也厌厌的,提不起精神干其他事,第二天就在林诗音绣花,我在旁边的躺椅,一会小睡,一会儿搭两句话中度过。   住在李园,是宾至如归都无法形容的感觉,李寻欢确实管吃,管穿,管住……大概是他已经打过招呼了,李园上上下下,都称呼我小姐,待我简直就和真正的李家小姐一般。李家的管家还调了两个丫头伺候我起居。不过我很多事习惯了自己动手,也不需要她们跟着,她们两人也喜欢这清闲的活计,只需打扫和洗衣即可。   而林诗音,是柔情似水的女子,李园,就是她的一切,她在里面赏花,吟诗,作画,弹琴,生活优雅而缓慢。但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生命中只有李寻欢的林诗音,在李寻欢不在的时候,感觉……寂寞了些。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寂寞,她和我很快关系就好了起来,她喜欢我的活力,我喜欢她的温柔。虽然性格有差异,却相处得异常和谐。   在李园住半年,除了我的酒量好了不少,日复一日的悠闲日子,然后,我开始有些……厌倦了。   考虑了两天,我找上了李寻欢。   “什么,你要走?”李寻欢手里的酒杯一顿,急道,“可是有哪里不和心意之处?”   “当然不是,”我忙摇头,“大哥很好,诗音很好,这里住着就像自己家一样。”   “这里当然就是你的家!”李寻欢说得理所当然。   “嗯,这里就是我的家。”我笑着重复了一句,吾心安处是吾家,这个世界上,最让我心安的地方,就只有这里,李园,“大哥,我很喜欢这里。”   “那你为何说要离开?”   “因为啊,住在这里,我已经可以预见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我手支头,“重复着现在的日子,安逸,平和,过两年,大哥或许会为我找个世家子弟,江湖才俊,把我嫁出去,我再换个地方过现在的日子。但是大哥啊,我不想这样。我不想数十年如一日的重复这种日子,天下之大,世界之广,如此的精彩,我不想把自己仅仅局限在这园中,”我说着,眼睛大概和我的心同样,被点亮了一般,“见识不同的事物,经历不同的世情,和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我想去看武夷的险,想去看南海的波涛,我想去塞外风吹草地见牛羊,也想去看江南的三秋桂子,十里荷塘。”   所以,我做不来诗音一样的大家闺秀,重复的风雅的生活,和无尽的等待,我有我的追求,我的向往,努力的样子,就像初次展翅的雏鸟,而每一只雏鸟,都有一个,想成为鹰的梦想。   ? ☆、章十 ?  李寻欢似乎有些震惊,我说出这样的话,我笑望着他不语,我想,他应该懂的,无关男女。   半晌,他才仰头喝下一杯酒,“依依你有这样不逊于男儿的情怀,我不阻止你,只是,江湖多险恶,”他伸手,手掌上的飞刀,映着月光,反射出幽冷的光,然,并不渗人,而是分外的温暖,“带上这个,或许有用。”   “有用,太有用了。”我慎重的接过,“谢谢大哥。”上次他借给过我一柄,后来在路途中丢失了,现在这一柄,却是和上次完全不同的意味。   “还有,让铁兄陪你去吧。”   “可是……”我欲推迟。   “没有可是,”李寻欢难得强硬,“你并非江湖人士,铁兄跟着你,关系不大。而且,你一个人在外,我不会放心。”   我点头答允,说实话,我也实在喜欢铁传甲豁达豪爽的性子,只要我不招惹江湖是非,他身份也不会泄露。再说,这里到底比不上现代安全,主要是我又不会武功什么的,孤身上路,也确实有许多顾忌。   送别的酒,喝起来却并不伤感,因为,分别,是为了下次更好的重逢。   “不要送了,千里送君,终需一别,到这里就可以了。”李寻欢和林诗音刚送到李园门外,我就站住了。虽然叫依依,但我并不习惯依依惜别。   “依依,保重!”李寻欢重重道。   “保重。”林诗音不舍的重复了一遍。   李寻欢拍拍铁传甲的肩膀,“铁兄,依依就交给你了。”   “少爷,你放心,只要我铁传甲在,拼死也不会让人动依依小姐一根头发的。”铁传甲拍着胸脯保证。   “你也要多保重。”李寻欢绝不是偏颇的人。   “我会的。”   我露出笑容,试图让离别的氛围更轻松点,“放心吧,我外出惯了的,虽然没以前方便了,但是基本的我还是知道的,我会小心谨慎,不会随意招惹麻烦的。而且,还有铁兄在,就算遇上宵小,也平安无事啦。”我比了个放心的手势,“倒是你们,下次回来的时候,是不是要请我喜酒啊。”有一种,当了红娘的愉悦感。   两人对视,林诗音脸上染上嫣红,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倒是李寻欢大方笑,“好,下次回来,大哥请喜酒。”   “是大哥大嫂请喜酒。”我笑着纠正了一句,“记得哦,生孩子的话,我要做干妈的。”我潇洒的挥挥手,带着铁传甲,头也不回的离开。   一路走走停停,离开的时候,我包袱里被塞了不少银票,我实在不差钱,不过我却不打算一直靠这个,我想到绝妙的赚钱主意——说书。   我不欲招惹是非,涉及江湖武林的就不说了,但我还可以说西游记啊,这故事成书较晚,这个年代大概还没有广泛流传,而且我自己也特别喜欢,每逢暑假必重播也加深了记忆。备选还有聊斋,镜花缘,□□……额,这个还是算了。   最开始的时候,听的人实在不多,我的大白话他们不喜欢,对故事的节奏把握也不好。但仗着故事精彩,多说了一段时间,我慢慢掌握住说书的节奏和听书人的口味,渐渐的,不需要动用我从李园带出来的银票我也足够生活了,再然后,就有了结余。      我和铁传甲先去到邯郸大道,无论如何蹦来跳去,都回不了现代。   虽然难过,但我并不消沉,我的路途,才刚展开。   时不时的,我能接到信,是奇奇怪怪的江湖人士捎带来的,有时候我会请他们帮忙捎带回信,有时候他们不回去,我也就算了。   这么走过大江南北,我突然,想去塞外看看。   就这样,我和铁传甲被李寻欢一封信托付给了一位镖头,这位大叔热情的欢迎我们加入他们的队伍,我们跟着那位镖头大叔,开始了三个月的旅途,镖队回程的时候,我却不想走了。路途中走了那么长,在塞外却只呆了短短的时间,于是大叔又将我们介绍给了一个小部族的头领。那里的人们,虽然说着和我完全不同的语言,但他们热情好客,更何况是朋友带来的朋友。   我们受到了最热烈的接待,我跟着他们放牧,跟着他们逐水草而居。   在草原上,我学会了骑马,而且骑得很不错。没办法,除非你双腿如飞,否则这就是在大草原上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除了骑马,我还学会了挤奶,放羊,炮制奶酪,放牧时赶走草原上的狼。   这里没有被现代工业污染过,草很绿,水很轻,天很蓝,我被晒黑了一圈,但那些热情的草原小伙子,仍然会对着我唱有着悠长调子的情歌,虽然我也知道,他们多半就只是客气客气。   春去秋来,我们两人跟着他们走过一片片的草场,跟着他们载歌载舞,我甚至学会了摔跤,只是实在摔得不算好。   再然后,我们从草原辗转到了西域,这里,又是完全不同的风土人情。   穿上西域姑娘的银铃纱巾服,我学会了胡璇舞,就是转不了几圈。我也交到了可以生死换命的好朋友,有时候跟着他们,拿着弯刀奔驰在马上。我都快忘记我来自和他们不同的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发疯似的想念米饭青菜,我知道,该是回程的时候了。   回头想想,我竟离开李园两年多的时间了,大概,大哥和诗音两人只怕真的连孩子都有了吧。这话,说给铁传甲听的时候,他简直是高兴坏了,虽然这一路他也觉得精彩,但这么长的时间,他也很想念李寻欢。   达成一致后,突然之间,就这么归心似箭。告别了朋友们,我们跟随着商队回到关内,然后,回李园的一路上,我们听到惊人的消息。我和铁传甲面面相觑,我顿时收了悠闲的心思,让铁传甲加快了步伐。   入夜时分,马车终于驶进了城,停在李园门口,我下车,和守门的小子对望一眼,两年的时间,昏黄的灯光,足够让他对着穿着西域姑娘衣服的我愣了愣,他先认出了铁传甲,然后猛地反应过来,欢喜的叫出声来,“是初小姐回来了,是初小姐回来了。”   很快他唤了人来,帮我们从马车上搬下打包小包,我笑问,“大哥呢?”   “少爷出门了。”   我倒是不以为意,“那诗音呢?”   “表小姐在后园,龙少爷在陪着她赏梅,少爷和表小姐一定很高兴初小姐回来的。”   我脚步一顿,“告诉我,大哥,是不是跑去哪个青楼楚馆了?”   踌躇了一下,他还是老实答道,“是倚红楼。”   一路上听到的传闻,终于得到了证实,我脚步定在当场,然后,就是无法言喻的愤怒,从脚底席卷了上来。就像是,你经历千辛万苦,甚至差点没命,终于完成了一件你认为做得很对,做得很好的事。而这件事,却被人一夜之间全部推翻。   又急又怒,我抓了看门小子的衣襟,“倚红楼,在哪里?”   ? ☆、章十一 ?  倚红楼,倚红偎绿,金碧辉煌,不愧男人销金窟之名。   我踏进楼,立刻就有姿色犹存的老鸨迎了上来,也不见神色不好,而是很客气的告诉我,这里并不接待女客。我笑笑,朝她摊开两只手,一手弯刀,一手银票。她只扫了一眼,立刻接了银票,露出热情的笑容,“贵客有什么吩咐?”   我去,我该说职业道德真好吗?   所以,我也笑得很客气,“李寻欢在哪里?”   轻罗软装,莺声燕语,没有露骨而让人不快的东西,足见此楼的格调。   一路上楼,为我带路的小丫头礼数周全,时不时提醒贵客小心脚下,软语温存之下,我的火气也消了不少。直到,停到一间闺房门前,里面传出来的,有女子拨弦的声音,还有男子的笑声。熟悉得,不用见人也知道是谁。   刚压下去的怒火又升腾而起,我比了比门,问小丫头,“锁门没有?”   小丫头摇了摇头。   我点头,很好,于是提脚,我踹!   蓦然洞开的房门,让屋内的弹琵琶的姑娘惊讶的望了过来,而大概早就听到门外声音,从容执杯的男子,在见到我的瞬间,却展开欣喜的笑容,“依依!”   真是好个温柔乡啊!   气得七窍生烟,我抽出弯刀,狠狠的一刀砍在桌上,咬牙一字一字道,“李寻欢!”   弹琵琶的姑娘怔了下,然后抱着琵琶尖叫一声,夺门而出。   李寻欢愣了,“依依,你这是……”   不待他把话说完,我喝声,“闭嘴!”然后举起刀,再次砍了下去,朝人。当然,以我毫无章法的刀法,肯定劈不到闻名天下的小李探花,他起身,还不忘提走酒壶。我咬着牙,一刀接一刀劈着泄愤,而他在刀光之中,轻松的闪避着,若穿花拂柳,闲庭信步。   也不管砍不砍得到,我一刀比一刀使劲,叫你跑到这里来学什么风流浪子,叫你把诗音让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龙啸云,你既然这么作死,不如让我劈死!   劈到手酸脚软,我脚下一滑,手上刀松开,下意识的要抓住什么东西。   “依依。”李寻欢忙伸手扶我。   就是现在!   趁他手伸来的瞬间,我依着在草原上学来的技巧,翻身狠狠一摔,将人摔在地上。   躺在地上,小李探花也笑着开心的样子,“依依,两年不见,怎么见了我这么大火气?”   我哼一声,手伸到他面前,“故意让我摔的?”我一连串的假动作,根本不信他看不出来。   李寻欢握住我的手,任我轻轻一拉,便拉了起来,“被摔总比被劈好。铁兄呢?你怎么到倚红楼来了,还生这么大气?谁得罪你了,大哥帮你教训他。”   “我和铁兄先回了李园,我知道你来了这里。”我瞪他,“你跑来这里干什么?”   李寻欢有些尴尬的咳了声,“依依……”大概,实在不好向我说明来寻花问柳。   “我听门口的小子说,”打断他的话,我也不想听他解释这个,“诗音在和龙少爷赏花,你又跑到这里来纵情声色,你们到底怎么回事?”天翻地覆的感觉。   李寻欢脸色黯了黯,像是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只瞬间的表情,若不是我一直留意,大概,也不会发现到。片刻后,他强笑道,“不提这个,你今日回来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我们换个地方,我请你喝酒,给你接风洗尘,今夜不醉不归。”   我根本不理他,将刚才弹琵琶那姑娘跑走时带倒的凳子扶起来坐下,固执的看着他,大有今天不搞清楚绝不走的架势。   知道这事也瞒不住,李寻欢也重新坐了下来,重新拿过杯子,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龙大哥和诗音,他们两人,是天作之合,就快要成亲了。”   我大皱其眉,初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龙啸云还是出现了,“你叫的龙大哥是谁,为什么我以前从未听你提过此人。”   说到龙啸云,李寻欢的笑意明显了点,随着他的描述,我在心底勾勒出故事的轮廓。   因为慕李寻欢之名,前来李园拜访的龙啸云,一见如故的两人。寻仇而来的仇家,被下毒的林诗音,为了救林诗音身受重伤的李寻欢,拼死救两人的龙啸云。然后,没有然后了,一切如同回到了既定的轨道,我的努力,像是不曾存在过,甚至,更大的偏差。这一次,龙啸云不但救了李寻欢,更连林诗音都救了。   但是,我还是不想如此认命,“好吧,我知道龙啸云对诗音的深情了,但是你呢?诗音呢?我不信你突然不喜欢诗音了,我更不相信诗音突然不喜欢你而去喜欢龙啸云。大哥,我有眼睛,我看得出你和诗音之间的感情。你和我说实话,是不是你故意跑到这里来,逼得诗音死心,然后才答应嫁给龙啸云的?”   李寻欢一杯又一杯的喝酒,“依依,我天生就是个浪子,我对不起诗音。”   “我会信吗?”我直直的看着他的眼睛,“我会信一个重伤昏迷中,还唤着诗音名字的男人,在一夜之间发现自己是个风流浪子,不适合成亲吗?还有,大丈夫一诺千金,你答应我,等我下次回来请喜酒的。”   李寻欢不语,低头看着酒杯,虽然看不到他的眼睛,但那种痛苦的感觉,却几乎感染到空气中,让我能够直接感受得到。   不用再问了,我简直又想劈他了,“大哥,你既然这么喜欢诗音,为什么要让给龙啸云?你知不知道,你下了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他仍是沉默,我知道,不想说的话,没有人能逼他说。   我真的不懂,明知是忍受这么大的痛苦,为什么还要让?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造成三个人的痛苦。   李寻欢久久不语,我长叹一声,突然有些心灰意冷,既然当事人执意如此,我还有何可气,有何可抱不平的呢?而且,事情已到如此,李园已在张灯结彩,也绝没有反悔路可走了。   李寻欢,他对得起兄弟朋友,却对不起自己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但是,这却是他自己的选择。自己的选择,就算再痛苦,也要走到底。   将他手里的空杯夺下,我大概是笑了笑,“我们换个地方,我陪你喝酒,我想,你应该很久没有很痛快的喝酒了,今天,不倒下不准停!”我旧话重提。   李寻欢抬头,荒芜的眼中,渐渐染上点点的春意,他重新展颜,虽然仍有痛苦,但,已经可以笑了出来,“好,不倒下不准停!”   ? ☆、章十二 ?  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倚红楼已经到了最热闹的时候,摩肩擦踵,都是人。   一路回来得急,我还未来得及买合适的衣服,还是一身西域的银铃纱巾服,进退之间,铃声叮咚清脆,在倚红楼这种地方,就有些引人注目了。这里只有男客,女子的话,便都是楼里的姑娘。大概,不少客人是这么想的,被铃声引得抬头后,都饶有兴致的打量我这身异域风情,且,不怀好意。   我皱眉,实在不喜欢这种淫邪的眼神。   走在我旁边的李寻欢察觉到我的不快,长臂一展,搂住我的肩膀,隔绝了大部分的视线。   我转头挑眉,打趣他,“大哥,两年不见,怎么变得如此温柔体贴?果然不负小李风流之名么?”   李寻欢笑,自有一种肆意潇洒,知道我打趣,也玩笑着道,“对美酒和美人,当然要温柔以待,不可辜负啊。”   “咦?那我是美酒,还是美人?”   “这个问题,”李寻欢侧头看我,“不是应该问你自己比较清楚?”   “不管是什么,我都当赞美收下了。”我眼含笑意,语气慎重,“谢谢夸奖。”   “真是十分真诚的感谢。”   我点头,“当然,对别人‘真心’的赞美,当然要很高兴的收下,并致以‘真诚’的感谢啊。”   其实不提龙啸云和林诗音这件事,李寻欢还真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好朋友。一起笑谈也好,一起喝酒也罢,总是让人十分轻松愉悦的事。   “依依,两年没见,你酒量好了不少?”这次,才是很真正的夸奖。   “嗯,在塞外,在西域,所有人都把酒当水喝,我也跟着喝,酒量不好也难。”我笑意盈盈,如是两年前,这些酒喝下去,我真的得下桌了,不过现在,我才三分醉。   “看来,这两年,你过得不错。”李寻欢笑问道,“对了,刚刚你用来劈我的刀?”   “这个?”我解下弯刀,放在桌上推了过去。   李寻欢接过抽了出来,“漂亮的刀,而且,不仅仅是漂亮。”   “好眼光。”我笑,“这是朋友的礼物,作为朋友的证明。”我遥点刀鞘上的银月装饰。   他仍回给我,“那更要收好。”   “当然,”我挂回腰上,毫不扭捏的称赞,“塞外也好,西域也好,那里的人各个热情直率,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喜欢就爱得不行,讨厌就恨到要死。这样环境,这样的性格,也影响了我。”就比如说,两年前,我就算再生气,大概也不会直接跑到倚红楼抽出弯刀就劈。   “你现在这样,很好,”李寻欢欣赏的打量了我片刻,“西域姑娘的纱巾服,很适合你。”   “好看吧?”我晃了晃头纱,“当时第一次见,就觉得这样的衣服很漂亮,铃声清脆,叮当作响,再配上西域姑娘的金发碧眸,眼波流动,简直就是一道诱人的风景。”   “被你说得这么美,我也想前往一观了。”他说得也有些向往。   “好啊,”龙啸云和林诗音成亲之后,他也会……无家可归了吧,“大哥若有意,不妨和我同去西域游玩,说实话,如果不是真吃羊肉吃到想吐,想念米饭青菜,也挺想你和诗音的话,我还真是乐不思蜀了。有好多想去的地方,我还没去呢。”   李寻欢也来了兴致,“去了这么久,还不够?”   我笑叹,“怎么会够?古老的商道,漫天的黄沙,如镜的湖泊,自然的奇观,不倒的黄杨,热闹的绿洲,各色的玉石,神秘的传说,被掩埋的文明……对了,还有西域姑娘不停转动的胡旋舞,赤裸的小脚踩在羊毛地毯上,旋起景色万千。”   听我说完,李寻欢也是叹,“果然是能让人想要一往再往的地方。”   我笑,“一起去吧?介绍朋友给你认识,是美人哦!”   “有多美?”李寻欢挑眉。   “嗯,”我想了想,“美得天上有地下无,与日月争辉的样子。”   “好!”李寻欢放下酒杯,“此间事了,我们便不同前往西域。”   “说定了?”我给两人重新满上酒。   “说定了!”两人端起酒杯,相视一笑,砰的碰在一起。   这一场酒,喝到了半夜,虽然经过了两年的锻炼,我还是比不上老酒鬼李寻欢,所以最后还是我先趴下了,劳他大驾,将我背回了李园。好在,我酒品一直很坚挺,醉了也不过是倒下,即不哭闹,也不耍酒疯。   第二天早上起来,熟悉的诗音,熟悉的醒酒汤,竟然让我有瞬间的迷茫,庄生晓梦迷蝴蝶。   既然我回来了,诗音的闺房,当然被我占领了,还是如两年前一样,她绣着花,我躺在躺椅上,不过这次,我努力打起精神,因为,我有话想问她。   考虑了半晌,我才开口,“诗音,这两年,你好不好?”   诗音抬头一笑,仿佛落尽了红尘,“我很好,依依,看你的样子,也不错。”   “嗯,确实不错,”我小心翼翼的开口,“你和大哥……”   诗音手顿了顿,她将针放下,才道,“表哥的样子,你也看到了。”   我点头,有点无话可说。   她眼底有着黯然,却强颜欢笑,“还没和你说,我就要成亲了,和龙啸云。龙大哥他是个很好的人。”   “可是大哥他,他也不是……”   诗音摇头,很难得突兀的打断我的话,“所以,我才要嫁给龙啸云。表哥已经做出他的选择了,所以,我也有我的选择,”她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我,就在这么一刻,我什么都懂了,诗音不是不懂,她只是太懂,懂得李寻欢在所爱和兄弟之间,选择了兄弟,于是,她在爱的人和被人爱之间,选择了被人爱。   我除了叹气,再也说不出其他话。   诗音见我叹气,倒是笑了,“依依,我想,如果是你,你也会这样的选择。”   “我啊!”我撑头,认真想了想,然后肯定的摇头,“我不会。”   “那你要怎么做?”   我恶狠狠的挥手,“打断他的腿!”   ? ☆、章十三 ?  那一天,诗音笑得花枝乱颤,以为我在说笑,其实她不知道,我还真是这么想的,如果我的男人,敢这么对我,我真会抡起棒子动武的。   当天晚上,李寻欢在园子里摆了酒,说要引见我和龙啸云,我还真对认识龙啸云没有半点想法,但李寻欢的面子,我也不好不给。对着镜子咧了好几下嘴,觉得这个笑容可以见人了,我才从屋内出去。   龙啸云倒是一副疏朗稳重,豪爽大气的样子,让人见之好感立生。现在的他,还没变黑,倒确实称得上各方面十分优秀的侠士一枚,也难怪李寻欢对他观感上佳。   不过我对他的印象已经先入为主,实在没救了。见过之后,我客气客气,推说昨天喝多了实在喝不了太多,陪他们喝了几杯,就溜走了。   我的态度之敷衍,虽然绝称不上失礼,但距离热情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龙啸云无从比较不知,但李寻欢又怎会看不出来。   第二天见到我的时候,李寻欢就叹气,“依依,你对龙大哥有误会?”   “没有。”我撇嘴,我已经对他很客气了,这还是在社会中练出来的脸上功夫,虽然不够真诚,但也绝不是冷漠不热情,只是,比起平时和李寻欢喝酒的时候,是有点假。对于一个毁了你辛苦成就的人,要谈上喜欢,有点难。   “若有什么误会,说出来就解开了。”李寻欢对我的说辞根本不信。   “真的没有什么误会啦,”我有些无力,“大哥,他对我,只是陌生人,陌生人而已!你要我很热情,我也做不到啊。”   “你和铁兄也是一见如故。”   我去!   龙啸云和铁传甲能比么?   “大哥,我和龙啸云真的没什么误会,你就当我小气好了,他这种状况,我怎么可能喜欢他。”我说着,往后退,准备开溜。   “不准溜。”李寻欢喝破了我的意图,他有些无奈的道,“依依,你应该知道,这件事,和龙大哥无关。”   “大哥!”我不满,难得孩子气的跺脚,“我又没有失礼,只是自己不喜欢而已,你可不能勉强我喜欢谁不喜欢谁吧。”   见我如此,李寻欢笑了起来,他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两年前那个对人生充满了希望,眼睛闪闪发亮的小李探花又回来了,“走,大哥请你喝酒。”   “今天不喝酒。”我想也不想的拒绝,“我有正事要做。”   李寻欢奇怪的看我,“什么正事?”   “一件很重要的事,”我点点头,非常肯定的强调,“非常重要。”   “我陪你做事,你陪我喝酒。”李寻欢提出建议,我知道,他是不想呆在李园。   不过,“你确定?”我偏头,他真要陪我做这件事,连问都不问清楚?   “当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好吧。”我憋不住笑了,希望小李探花别后悔。   “这就是你说的正事?”李寻欢啼笑皆非的帮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当然,买衣服买首饰对女人来说,绝对是正事中的正事,我这些衣服在这里太显眼了,有点不合时宜,我当然要换新的,”我晃了晃手指,“风流天下的小李探花,难道没有陪美人逛过街?那这个风流,实在太缺乏诚意了!”   “我怎么觉得,”李寻欢扬眉,“你总在用风流这个词在取笑我?”   “错觉啦,大哥,”我连忙转移他的注意力,“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在这个茶楼歇歇吧。”我指着前方不远处的茶楼道。   “不如去酒楼?”李寻欢对茶楼兴致缺缺,对酒楼倒很有兴趣,真不愧他酒鬼的称号。   “再晚点去,现在吃喝茶吃点心,不喝酒,等会儿我还有东西要买,喝了酒稀里糊涂买错就后悔了。等买完了东西,我再安安心心陪你喝。”我不由分说的拽了人进了茶楼。   对于茶楼不提供酒这一点,李寻欢颇有微词,于是刚坐下,他就到另一条街买酒去了,据说,那条街杏花楼的杏花酒,醇香得很。   我挥了挥手,找了小二来点了茶水点心,然后开始坐等。   不一会儿,上来了个卖唱的小姑娘,抱着琵琶挨个桌子转。我对这个没兴趣,便在她到我这一桌的时候朝她摇了摇头,她也不纠缠,俯身一礼,又转到其他桌去了,其他桌便点了曲子。   见小姑娘如此有礼貌,我倒有些想照顾她生意了,准备等她唱完这一曲,就也让她过来唱一曲。   没料想,一曲唱完,就有另一桌叫了她唱曲,看她生意不错,我也就不急,恰好小二端上了茶和点心,我很久没吃过这样的点心了,也就专心品尝起来。   刚吞下一块点心,我正端杯喝茶,就听见那边喧闹了起来。抬头细看,原来是刚才那小姑娘,和另一桌的客人,争执了起来。说起是争执,不如单方面的说是那桌的客人在拍桌子。那桌上,三个男人前面都摆了奇怪的兵器,一望而知是江湖人士,现在,其中一个长相雄壮的大汉,正拍着桌子说着什么。   皱了皱眉头,我见那小姑娘泫然欲泣的样子,想到我现在好歹是有靠山的,便起身上前,就听到那桌客人声音越发大了,“你不是唱曲的吗?我叫你唱我想听的曲子,你怎么又说不会了?”   小姑娘欲泣不泣,说不出话来。   “你刚不是说什么曲子都会唱吗?现在怎么不吭声了。你说啊!唱不了,唱不了就赔钱!”   “大,大爷,我没钱。”   “没钱,没钱赔人也可以啊。”然后,就是不怀好意的笑声。   这句刚说完,李寻欢正好走上楼梯,寻声望过来,正好望见我们这一圈,眉一挑,他停下脚步。   我上前,手安慰的放上小姑娘的肩膀,小姑娘回头,我对她笑笑,然后,就又听到大汉的声音,“你谁啊你?”   我拍拍小姑娘的肩,然后双手抱胸,自认笑得很有气势的样子,“让小妹子唱什么?十八摸么?”   瞬间一静,小姑娘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终于开口,“姐,姐姐,几位大爷让我唱首有豪侠之气的曲子,我真的不会。”   啥?啥!   我去,原来不是十八摸?!   茫然的左右望了望,那一边,李寻欢已经放声大笑到直不起腰来了。   ? ☆、章十四 ?  太,太丢人了,好容易打一次抱不平,结果竟然犯这种错误。   我觉得脸上很是发烧,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又是进退不能,虽然说错了话,但那群人对这小妹子确实是不怀好意。   真想把那句话倒带重来,我一定换个非常有气势的开场白!但想象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还没动作,那被问十八摸的几位大汉已经反映过来,把兵器往桌子上一拍,嗓门特大的喝道,“你耍我们兄弟呢?既然你想唱十八摸,你就替她唱给我们兄弟听,唱得好,今天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唱得不好,那今天这事就不能善了!”   我也唱不来你们想听的十八摸啊,我将这句差点脱口而出的话咽了下去,咧咧嘴角,我求救的看向倚着楼梯扶手笑看戏的李寻欢,做了个杀鸡抹脖子的表情,救命啊,大哥。   没想到,李寻欢竟然笑着一摊手,很无奈的样子。   “我不会唱十八摸。”我破罐子破摔,“好吧,也不能说完全不会,不过和你们想的十八摸肯定不一样。”欢沁填词的十八摸,我也是被洗脑过很多遍,虽然每次歌词都不一样,但是大概的调子还是会哼,不过,我觉得,我真的在这大庭广众下唱出来,就不仅仅是丢脸的问题了。   “少废话,给我唱!”   我抚额,你们真的确定要听?可是,让我对着你们这张脸唱,我是真唱不出来。放软了眼神,我再次转头,对上李寻欢的视线,他仍是倚在那里,简单的姿势,却自得风流。见我望过来,他扬唇一笑,朝我举了举手里的酒囊。我撇撇嘴,做出难过的表情,虽然一定知道我是假装,但见我假模假式的就差开始抹眼泪了,那些大汉也逼得急,李寻欢摇了摇头,开口了,“我家妹子,可不是随便给人唱曲的。”   “什么人?”那群大汉望去,李寻欢仍是那样的姿势,甚至还不慌不忙的喝了口酒。那样子,要多潇洒有多潇洒,要多风流有多风流。   既然李寻欢已经插手,事情便很容易的解决了。很不好意思的给了唱曲的小妹子一点钱,我抓着李寻欢几乎称得上是落荒而逃,当然他仍然是从容的样子。   从茶楼出来,我连连叹气,“哎,好不容易管一次闲事……”   李寻欢边喝酒边咳嗽边笑。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哥,你要么喝酒,要么咳嗽,要么笑,咱能不一起上么?”简直连我都不能忍。   李寻欢喝了口酒,压下咳嗽,才浅笑着开口,“大哥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一句话,莫名的让人心酸,我赶紧转移话题,“我也很久没看到大哥手持飞刀对敌的样子了。咦?不对,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出手,挺……”以前,倒是见过他用飞刀吓唬过别人,但还真没见过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样子。若平时他就只是个长得好看些的酒鬼,那当他握住飞刀之后,整个人气势都变了。如同宝剑擦去尘埃,光华立现。   “挺什么?”见我半天没说完,李寻欢开口问道。   我忍不住调笑,“哪怕是不会陪美人逛街,我也总算知道这风流之名,为何能名动天下了。”   李寻欢本来心情颇好,见我这么说,也玩笑道,“既然如此闻名,可有资格一听依依特别的十八摸?”   我挑眉,“你好奇?”   “有点。”   我失笑,“那也不能唱给你听。不过,倒是可以陪你做另一件事。”不管怎么说,他对我,确实没得说,作为朋友作为亲人,都无可挑剔,听他说很久没这么高兴了,我也有些心软。   他偏头看我。   我笑,“有没有风景好的地方?我陪你喝酒,你陪我赏景。”   “有。”李寻欢也笑了。   找人将东西送回李园后,李寻欢带我去的地方,山翠水清,林壑秀美,有叮咚的飞瀑,有悦耳的鸟鸣,还有隐于林间供游人歇脚的小亭子。   “好地方。”我不由得眼前一亮。   “你离开后,有一次我无意间发现的。此地偏僻,少有人来,恰是赏景的好去处。”李寻欢笑着倒好酒。   “确实景色优美宜人。”他的眼光,实在是我也不得不赞美的。说起来小李探花,诗琴书画,诗词歌赋,武功轻功,样样精通,偏又重情重义,若是不作死,只怕真的要天妒英才了,“在这里饮酒,也可以写上一篇醉翁亭记了。”我举杯饮尽了李寻欢倒好的酒,杏花酒杏花酒,入口绵长,果然不愧好酒之名。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李寻欢举杯。   我笑,也满上一杯,碰杯而饮,再倒酒,“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得之心而寓之酒,为你这句,当饮。”对于我的古言水平,他当然知道得清楚。   我倒是不以为意,“只记得这最出名的一句。不过,对于酒鬼来说,也很不错不是?”   相视一笑,再喝。   我们两人喝惯了酒的,一杯接一杯。似乎李寻欢今天兴致特别高,喝得兴起了,他顺手折了根还带着嫩叶的树枝,边舞边吟,“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林中花间,有人仗枝而舞,姿态潇洒,翩若惊鸿,“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剑势越发急,无边落木萧萧下,舞到极致,若行云,似流水,“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好!”我倚在亭柱上,高声叫好,“好看!”我递上酒,“当饮。”   李寻欢顺手扔了树枝,接过酒一饮而尽,“就只是好看?”   “好看两个字,包含可不止一点半点,”我摇手指,“举止要潇洒,气势要凌厉,动作要连贯没瑕疵,舞起剑来,矫若游龙,挥洒自如,这许许多多的加起来,才是好看。”当然最主要的,还要脸好看,“大哥觉得我这好看两个字还不够吗?”   “真是说不过你。”李寻欢摇头失笑。   “那是因为大哥让着我啊,我又不是敌人,非得分个输赢。”我笑着给他倒酒。   “我好像把自己套进去了。”李寻欢执杯,挑眉,“以后,若是不让着你都不行了。”   “哈哈。”我笑得连手里杯子里的酒,都泼了出去。   喝够了酒,赏够了景,夕阳落山,我们也算乘兴而来,尽兴而归,一路说说笑笑回了李园。   没想到,刚进门,就遇到龙啸云,和林诗音。   ? ☆、章十五 ?  “寻欢,依依,你们回来了。”龙啸云很热情的上前招呼。   “龙大哥。”李寻欢也迎了上去,我则跟着笑笑,算是打了招呼,不算很热情,但也绝不冷淡。   倒是龙啸云,看我们两人联袂而来,突然用有些奇怪的眼神来回看过我们,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他做得这般明显,我和李寻欢想装作看不到都难,我们两人都有些奇怪,还是李寻欢疑惑的先开口,“龙大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事没事,”龙啸云摆摆手,笑道,“我都听说了,兄弟,”他上前拍拍李寻欢肩膀,很感叹的样子,“美人恩重,不可辜负啊。”   我和李寻欢面面相觑,都不知道龙啸云演的哪一出。   “大哥,什么美人深恩?”李寻欢不解的问道。   龙啸云朝我示意了下,然后笑看李寻欢,“倚红楼发生的事,我都知道了。兄弟,既然依依已经回来了,你就别再去了吧,哈哈。”他说着转向我,三分惊奇两分欣赏,“没想到,依依妹子竟是如此大方热情的姑娘。”   我去,我瞬间明白龙啸云刚才来回看我和李寻欢是什么意思了。简直不用猜,我都知道他已经把我去倚红楼,脑补成了我吃醋才去找人的。   “龙大哥,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我嘴角抽搐,“你确实误会了,我回来不回来,和大哥去不去倚红楼,没有半个铜钱的关系。再说了,我对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   所以,请不要脑补过度,补出一些只存在于你想象中的事实。   龙啸云一怔,随即恍然,“我知道,我知道,”他用一副我知道你只是害羞的表情看着我,“姑娘家害羞,也是有的。”   “不,我不是害羞,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我心仪谁,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会认的。”所以,不用你来当什么说客或者拉什么红线。   没想到,龙啸云根本不理我,直接转向了李寻欢,很是语重心长,“寻欢,你怎么说?总不能,让姑娘家先开口。”   我手肘撞了李寻欢一下,示意他解释。李寻欢看看龙啸云,又看看低头不语的林诗音,苦笑,“龙大哥,你真的误会了,我和依依不是你想的那样。”我简直抚额,你就不能做出有点创意的解释吗?简直就是直接抄袭我的原句。   龙啸云用一种我也是男人我都懂的眼神看李寻欢,“寻欢,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敢说,你两年前开始留恋烟花之地,不是因为依依离开?那怎么会这么巧?”   “当然不是。”李寻欢想也不想的答道。   我简直对龙啸云的脑洞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这都能扯到一起,还真是……   “那是因为什么?”龙啸云根本不信的眼神。   “因为……”李寻欢笑,“大哥,我本就是浪子,流连青楼楚馆,依红偎绿有什么不对。和依依无关。”他说着,笑望了我一眼,“依依以后,我还打算当妹子嫁出去的,和我这样一个人扯在一起不好。所以龙大哥,你是真的误会了。”   “你这样一个人什么意思!”这时候的龙啸云,对李寻欢兄弟情真倒是不假,“我兄弟哪里不好了?”   李寻欢摇头,“我这风流浪子的名声,有什么好。”   “风流又怎么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况且,你风流也是有理由的。”龙啸云一副我力挺你的样子看定李寻欢,“兄弟,不用不好意思了,我兄弟当然配得上任何人。”   李寻欢的神色有些奇怪,龙啸云这样的话,大概让他有些动容,但基于的事实又是那么荒谬。   而我简直目瞪口呆,知道今天不管我和李寻欢怎么解释也没用了,不欲再多言,我直接甩袖离开,“反正,我和大哥霁月风光,绝不是龙大哥你想的那样。”   “依依是不是生气了,那我之后都不提了。”身后,还有龙啸云略带尴尬的声音。   “龙大哥,此事休要再提。”李寻欢的语气,很是复杂。   “好好,我绝不再提。”龙啸云保证道。   是夜,我找到李寻欢的时候,他正倚坐在栏杆上,举头望月,一口一口饮酒,面无表情的样子,找不到下午舞剑时的开怀。   我在栏杆另一端坐下。   李寻欢放下酒囊,歉意的看向我,“依依,对不起。”   “你对不起什么!又不是你的错!”本来已是平复的心绪,听到这样的道歉有些想发火,“龙啸云绝不是无心,他至少有三分是故意的,他是说给诗音听。虽然他现在还可能不知道你们的事,但是潜意识,他在清除情敌。”   李寻欢沉默片刻,“我知道。”他顿了顿,“但是大哥的好意,却也是真心的。”   “就算他好意是真,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我扬眉,“你怎么不解释?”额……他解释了,可惜有人完全当听不到,“算了,你解释了,可是没用!”我拍栏杆,“还有,诗音误会了怎么办?”   “误会了,也好,”李寻欢喝一口酒,眼睛里的痛苦,简直让人不能直视,“她和大哥就快成亲了,彻底死心也没什么不好。”   我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拍柱而起,“你要怎么做我管不了,这个黑锅,我不背!”说完,我举步欲离。   手,被人紧紧拉住,“依依,对不起!”   我甩了两下没甩掉,简直气得口不择言,“又没吃到猪肉,我干嘛惹一身骚!”   咦?这句话好像不对。   “我是猪肉?”李寻欢在笑,笑得惨不忍睹。   “你是猪头!”我简直恨铁不成钢,“龙啸云若真当你是兄弟,你就去当着他的面说,诗音是你的未婚妻,看他怎么说。”   他一怔,随即摇头,“我不能。”又是一口酒,苦酒。   我还有什么好说的,说龙啸云不是好人?但他现在也不是坏人,只是想要让情敌不是情敌而已,甚至,他还有七分对李寻欢真心的兄弟情。说龙啸云以后会变坏?这种话连我自己都觉得荒谬。说他对诗音……呵,他对诗音到确实从一而终,情深不寿。而且现在从诗音的角度来看,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好丈夫人选。   所以,我无话可说。   但这口气不能不出,所以始作俑者李寻欢同学,眼睛上多了一个黑眼圈。   这种行为,有一个叫法,叫做宰熟!   ? ☆、章十六 ?  龙啸云和林诗音的亲事,在有条不紊的准备着。   李园满目的红,简直可以映红云霞。在这样喜庆的环境中,连我都觉得别扭起来,不止一次对李寻欢说,等诗音成了亲,我们就走,去西域,去塞外,去哪里都好,就是不要呆在李园了。   而李寻欢笑容还是那么多,似乎很为自己的结拜兄弟高兴,眼睛却沉寂下去,只有我提到出行的时候,才会稍微带点暖色。这样的他,我都快怀疑他会真的撑不下去,而他不但撑下去了,而且除了在我面前,可以说毫无破绽。   我简直看不下去了,虽然李寻欢是自己作死,但是他好歹是我最好的朋友,或者,亲人。于是直接拉了人,整天不着家,眼不见,还心不烦呢。   我也是豁出去了,陪着李寻欢,大有喝遍全城酒家的趋势。   李寻欢懂我的意图,所以看我的时候,眼神总是很温暖,很温暖的。   还有三日,就是黄道吉日,也就是龙啸云和林诗音成亲的日子。   李园的梅花开了,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凛凛寒风之中,大片的梅花次第开放着,美得傲然,艳得脱俗。适逢,又下了雪,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有梅有雪,雪与梅相映成趣,才是十分的景色如织似锦。   这日,雪停了。   大约,以后都不会有机会来李园赏景赏梅了,我这么想着,于是打算不但白天好好欣赏下李园的梅香美景,等到月上梢头,也踏雪寻梅,感受月色中,雪景梅香的美好。   是夜,寒风瑟瑟。   我裹紧了披风,连手塞进袖子里,脚踏着并没有清扫的落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穿过回廊,走过小桥,手抚过树梢,月色朦胧下,美的更美,香的更清,我简直就像走入一场风花雪月的绝色风景,让人不忍踏破片刻的宁静。   走走停停,于香远益清之中,我转过一树梅花,就见梅林的小亭当中,两人相对而坐。定睛细看,正是李寻欢和林诗音,不欲打扰他们,我脚步停了停,便欲转身离开。然,细微的声音,还是惊动了李寻欢,他转头望了过来,“依依。”   我笑着,折下一只梅花,“朔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我正想折一枝梅回去。”朝两人晃了晃手里的梅枝,“我已经找到一只很适合的花瓶,就先回去了,将梅花插在瓶中,睡梦中都是梅花的清香。”   “依依,”林诗音强笑了笑,擦干净脸上的泪水,“先等等。”   没奈何,我只好停了下来。   “谢谢你送的贺礼。”林诗音行至我面前,非常生硬且奇怪的插了一句,“我很喜欢。”   这样的话,我也只好扬起笑脸,“你喜欢就好。”   她笑笑,与我擦肩而过,然后,突然停下脚步,回头,“表哥,我就要成亲了,你不祝福我吗?”   李寻欢握杯喝酒的手一顿,随即,缓缓展颜,在白雪红梅的映衬下,竟有一种欢喜的凄艳,“你和大哥是天作之合,我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好,”几乎是咬着牙,林诗音点头,“谢谢你,表哥。”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去。   在她身后,李寻欢没有目送她,而是一杯一杯又一杯,不停的喝酒。   我摇头叹气,其实人有的时候,痛得久了,就痛得麻木了,麻木之后,或许是放下,或许是溃烂。李寻欢既选择了放弃,却又不放下,任由伤口在心底溃烂,流脓,成为一生抹不去的痛。不欲再多言,我转身,准备离去。   “依依。”李寻欢突然开口。   我停下脚步。   “来陪我喝两杯。”他没有转头,只是很落寞的说了一句。   无奈的再叹,走过去落坐,李寻欢推过来一杯子酒,我没有接,“大哥。”   他闻声抬头。   “这件事,我觉得你做错了。”   “你说过。”虽然说是陪他喝酒,李寻欢也不劝我,而是自己又喝了一杯,大概,是在风中坐得久了,竟是一阵呛咳。   等李寻欢咳完,我才开口,“我已经不想评论你让出诗音这件事了,但是,既然你觉得这是对的,既然你已经选择了放手,那为何,你不放下?”   “放下?”他盯着酒杯。   “是,放下,”我点头,直视他,“放下诗音,或者,去寻找其他值得爱的女人来爱。是男人,就干脆一点,都决定放手了,就洒脱一点。纠纠缠缠,夹杂不清,最后不但会害了你,还会害了诗音,甚至是龙啸云。”   李寻欢默默的,再饮一杯,“等他们成亲之后,我就会离开李园,我不会再回来了。”   “不,”我伸手,点点他胸口的方向,“是你的心中,女人都有一种直觉,无论你说什么,爱还是不爱她,她都会知道。若诗音她嫁给龙啸云,却仍然知道你爱着她,她也放不下你,最后这一定是个悲剧。”   “不会,她已对我死心。”   “没看出来。”就刚才的泪水,我还真没看出来,“大哥,你自诩风流,你却一点都不了解女人,有时候让女人死心很简单,有时候又很难。你放手吧,放过诗音,也放过你自己。你爱不爱诗音,诗音会知道,龙啸云也会知道,放下吧,这样他们成亲了才会有幸福的机会,而不是用你的不幸,换取他们的不幸。”这或许,是你们三人,最后得到幸福的机会。   一杯一杯,久到我都以为他不会回答了,忍不住失望的时候。李寻欢重重的放下杯子,“只要诗音和大哥幸福,我会试着放下。”   我摇头,“不完全正确。”   李寻欢疑惑偏头。   “你的幸福,大哥,你的幸福,也很重要。”原谅我的自私,在我心中,你的幸福,甚至比诗音的幸福还重要。   李寻欢听懂我的话,他缓缓的,虽然有些困难,但还是努力的笑了出来,“好。”   嘴角轻扬,我露出这些日子来,最轻松的笑容,“放宽心胸,放松心情,大哥,你不是还等着我介绍美得惨绝人寰的绝色美人给你吗?”   “惨绝人寰?”李寻欢也终于露出真心的笑容,“你用这种词来形容美人,真是让我没有丝毫期待了。”   “不不不,要自己会想象嘛!美不美,其实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所谓马上观壮士,月下赏美人。心情到了,环境到了,三人美人也会看成十分的。”我认真的道。   李寻欢啼笑皆非,“依依,你对美人怎会如此有研究?”   我神秘的眨眨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为,美人也不止指美女啊!   林间花中,渐渐有了笑声,大概是酒太醇,大概是心态喜。   我只觉得,梅香越来越浓,月色越来越柔,风声更轻,人更迷蒙。恍恍惚惚中,我好像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梅花的,柔情似水的美梦。   ? ☆、章十七 ?  天崩地裂!   第二天一早,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只有这一种感觉。屋子很熟悉,床前轻纱红绡,正是我在李园住了很久的地方,而身边的人,也很熟悉,但我绝对从未想过我们会躺到一张床上。   “喝酒误事,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躺到一张床上。”一瞬间,脑海里闪过的全是诸如此类的天涯头条。   不知道我现在偷偷溜走,再装作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实不?   我小心翼翼的想退出他的怀抱,谁知我一动,他也跟着醒了。似乎,他也做了一个很美的梦,醒来的时候,嘴角还含着笑意,很轻松的笑意,我简直都要闭目不忍直视他醒之后的表情了。   再不忍心,也得看着,看着他慢慢睁开眼睛,恢复意识。为了安抚他,我甚至露出一个笑容,“早安。”   大概,意识还不是很清醒,他还回了我一个笑容,“早安。”然后,就在看清楚四周的时候,血色尽失。   李寻欢猛地坐起身来。   “啊!”我短促的叫了一声,使劲拉住被子遮住自己,“你能不这么激动吗!只有一床被子!”   “对,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偏过头去不看我。   “躺回来啊!被子盖好,我都快长针眼了好吧。”这,这是什么鬼话。可是,可是我也很混乱很尴尬啊,可是这还有一个更夸张的,我只能强作镇定了。   大概脑袋还有些不清楚,或者其他的别的什么原因,他就这么听从了。   “把眼睛闭上,不准偷看。”虽然昨晚估计差不多也看完了,现在说这个真有点矫情,但是其他的,还真不知道说啥好。   起身迅速的穿上衣服,我手有些抖,腿有些软,嗯,还有些疼。整理好衣服,我看看好像没什么不妥,然后捡起某人的衣服,扔他身上,“穿上衣服,我们再谈。”口气有些生硬。没办法,现在是想细语柔声都不行。   窸窸窣窣的穿衣身,停了之后,很久都没反应,良久,“依依,对不起。”   我闻声回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李寻欢这种样子,以前的他,提到林诗音的时候,纵使痛,眼底仍有希望。而现在他看着我的样子,简直直接能让人想起痛不欲生这四个字来。   我几步过去,高举起手,大概以为要挨揍,李寻欢没躲,只是闭上眼睛。   然后,我捏住他的脸,下了狠手,使劲往旁边一扯——   痛了一下,李寻欢皱了下眉,然后睁眼不解,“依依?”   我放开手,咬着牙,“我很丑?”   李寻欢莫名其妙,却还是知道要摇头。   我稍微满意了一点,又继续,“我身材很差?”   他仍旧摇头。   忍无可忍,“那你这么不甘不愿是干嘛!”   “不是……”   “既然不是,就不要摆出这种shi脸,”我手捂住半边脸,“这种时候,不是应该我各种哭泣吵闹,然后你来安慰我吗?”其实我也很不知所措啊,首先,他是我朋友,其次,我真没有随便和人上床的习惯,虽然并不觉得贞操对女人来说有多么重要,我也讨厌处女至上的直男癌,但是我确实,还没找到过愿意和他上床的男人。然后,突然醉了这么一场酒,贞操这个问题,就莫名其妙的被解决了?   不过,要我为了这么一次酒后乱性要死要活,哭闹争执,我也做不出来。   “但是既然哭闹都解决不了现在问题,所以我也不需要做出来看。而且,既然没有谁强迫了谁的问题,那也就没有谁对不起谁,你也不必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个事情既然已经做出来了,谁也没有借口,两个人得一起承担后果。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一起喝过多少次酒,既然都不是酒后失德的人,那么……”我放下手,猛地抬头,“那坛酒有问题?”   李寻欢点头。   果然,以他的聪敏,比我还早发现问题。只不过他不提,大概是因为这种话这时候说出来,太像推脱问题找的借口。错了就是错了,他不打算找任何借口来推脱。   不过,若真的早上起来就听到一起睡的男人,很痛苦的告诉我,我不是故意,我只是被下了药身不由己。我大概会想端板凳敲破他的头。   但是他也可以很委婉的解释啊。   哎,虽然真论起来,这种丝毫不解释而准备承担全部后果的个性和责任感,对象是自己的话,感觉还是不坏的。   只不过,如果我不是太了解他,这种性子,也太容易让人误解到死吧。   “现在怎么办?”我丧气的在桌边坐下,几乎是下意识的问道。   下毒的人,就算找出来杀掉,也无法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   李寻欢沉默良久,随即起身,他走到桌边,手搭上我的肩,声音很重,“依依,我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交代?”我傻眼,“什么交代?”   如同誓言般的语气,“我会负责。”   “负责?”我脸上简直不知道是摆出了什么表情,“你的意思不会是,不会是……结婚?不对,成亲吧?”   他默认。   我抚额,真正意义上的,半晌,我伸手拉了李寻欢,“你先坐下,我有话说。”   “什么话?”   “虽然现在很不合时宜,不过,我想请你听我说一个故事。”   有些话,不好直接说,那么暗喻,总可以吧。聪明如李寻欢,大概也明白了故事的含义,他点头。   “从前,有个二哥,他是个大英雄大豪杰。”   李寻欢偏头,“二哥,他姓二?”   怎么办,这种时候我也很想笑,不对,是哭笑不得,我摆了摆手,“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知道他是二哥就好。”我顿了顿,见他首肯,便继续道,“英雄也有落难时,有一次,二哥被人围攻到筋疲力尽,差点死掉。有个龙女救了他,紧接着,阴差阳错,龙女救了他一次又一次。原本,二哥心底是有喜欢的人,但是,二哥和那个喜欢的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在一起。再后来,二哥感激龙女的救命之恩,又怜惜龙女无家可归,还对龙女怀有愧疚。他觉得,龙女是他的责任,所以,他娶了龙女……”   我去,本来只是个故事,怎么越讲,越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 ☆、章十八 ?  大概,是我的停顿有些久,一直耐心等待的李寻欢也插口问道,“后来怎么样?他们成亲之后呢?”   估计,他也是猜到故事的结局,所以他的问话,带着一丝不确定的预感。   我甩开脑袋里的杂念,继续这个故事,“你也知道,就算仓促成亲,不可能那么简单就幸福的。龙女心里一直在意二哥心底有其他人,所以,就算是成了亲,她还是不停的问,在你心中,是我重,还是她重。龙女被这个问题折磨得快疯掉了,她从成亲前活泼可爱善良的龙女,变成了婚后独守空闺的怨妇。二哥有很多朋友,他们若是争吵,二哥便和朋友出门打猎散心,而龙女呢,日日守着空旷的屋子,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等二哥回来,砸给他看。周而复始,恶性循环,他们吵了一千年的架,然后,痛苦的和离了。”   说完,我很认真的看向李寻欢,“大哥,不管是感激、愧疚还是责任,都不是成亲的理由。大哥,我不想变成龙女那样。”若真的成了亲,我又对你有了感情的话,我只怕,我也会被我重,还是诗音这样的问题逼疯掉。我不想考验我自己理性人性,更不想考验你的。   李寻欢不赞同的摇头,“依依,故事只是故事,故事说明不了什么。”   “但是故事之所以存在,就因为他有存在的理由。”我知道李寻欢一旦做了决定,就会非常固执,我也知道促使他做这个决定的理由是什么。这个世界,虽然是武侠的世界,但对于女子贞洁的看重,却又和真实的历史那么统一。   若我今天不肯嫁李寻欢,除非,我愿意不为妻,只为妾。否则,在这个世界我还能嫁出去的可能性基本上无限趋向于零了。这大概在李寻欢看来,等于我的一辈子就此毁掉。而他,绝不会放任我一辈子毁掉。   但我不是古人,我并不认为,不嫁人,我的这辈子就毁了。   世界如此广阔,可以做的事情这么多,我又何必执着于将嫁人当成唯一幸福的出路呢?   虽然我知道,若我点头,李寻欢定会倾尽一切来对我好,但是,那是不同的啊。   当然,李寻欢若真如此轻易就被我说服,他也就不是李寻欢了。   虽然在感情上不干不脆,但对于已经做下的决定,他又执着得让人觉得可怕。于是,我第一次真正见识到了小李探花的口才如何。   他说得不多,却极有理有据有煽动性,我差点没被他引经据典,深入浅出的话侃昏掉,直接点头将自己嫁了。   好在,我还保有最后一点理智,所以,我只用了一个问题,结束了这次对话,“要我嫁,可以,我只问一个问题,若你能答,我便嫁。”   “什么问题?”   我直视他的眼睛,不允许有半点的逃避,“你放得下诗音吗?”   “我……”李寻欢怔住了,我想,如有其他任何人问他这个问题,他都不会回答,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痛,就是提到,也是痛入心扉。虽然,他已经答应我要竭力放下,但有决定是一回事,真正要放下,又是一回事。也许,数年之后,时间能将这份感情慢慢酿成回忆。但绝不是现在,现在要他回答这个问题,他没有把握。而他,又绝不会随意说谎骗我。   看李寻欢的样子,我其实也不是真正要刺痛他,让他难过,所以,我轻易的放过了他,“大哥,等你能肯定的回答这个问题之后 ,再来问我那个问题吧。”我说着,站起身,打开窗户,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撒落一地碎金,冬日暖阳,分外可爱,“在此之前,”我回头,嘴角高高扬起,不是笑,眼睛却很亮,“大哥,我们出去,又没做错什么,不用关在屋子里。”   不等李寻欢有什么反应,我转身拉开房门,才看了一眼,然后,砰的关上,想假装从来没开过门。刚才提起的气势,也散了不少。   “怎么了?”李寻欢不解,随即皱眉,“有人来了。”他的耳力,应该已经听出来了。   “是龙啸云,和诗音。”完全不想见到的两人,特别是龙啸云,那天才在他面前强调过,今天就出了这种事,感觉就像把自己昨天才吐掉的东西硬是吃回去一样,还何况,还有林诗音……   李寻欢不等我说,已经变了脸色,估计已经猜出让我如此的人是谁。他沉默良久,突然起身抖落一地的阳光,像下定了什么决心,有痛苦,有解脱,也有一丝丝不太明显,却仍然存在的希望,“总要面对的,你说得对,我们没有做错什么,出去吧。”   我蓦地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表情太过夸张,李寻欢竟微微勾唇,笑了笑,然后,不等我反应,已经推开房门,直面,雪后初升的阳光。   这天,难得的太阳晴好,残雪反射着日光,甚至,刺眼。所以,我大概是被晃得头晕,所以一切感觉都有那么一点不真实。   龙啸云和林诗音,见到从屋子里出来的我们之后,那种震惊。还有之后,林诗音眼中闪过的,和李寻欢相似的,痛苦,和解脱。李寻欢迎着朝阳,微微笑着招呼两人,大方风流潇洒。   我不知道做出什么表情来好,总不能若无其事的解释,我们被人下毒了,所以,我只能咧了咧嘴角,假装我没有忘记礼貌的打过招呼了。   倒是只有龙啸云,先惊后喜,随后笑得很大声,他狠狠拍着李寻欢的肩膀,“寻欢,你们还不承认,没想到没想到,兄弟,是男人就要负起责任来。这一次,我绝对站在依依这边,若你不愿负责,我可是会帮她揍你的。”   李寻欢回笑,“大哥放心,我绝不会让你有出手的机会。”   龙啸云闻言更是高兴,“好,好!这一次,该换我和诗音向你们道喜了,”他说着叹了声,像是很遗憾的样子,“可惜我和诗音的好日子近在眼前了,若不是时间太赶,我们兄弟倒可以同时成亲,双喜临门。”   ? ☆、章十九 ?  两人的对话,让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很讽刺,所以我突兀的大喝了一声,“够了!”   引来三双眼睛,各有奇怪的表情。   “我和大哥只是被人下了毒,这难道是愉快到需要当众讨论并恭喜的事吗?”冷冷的扔出一句,我扫一眼愣住了的龙啸云和林诗音,忍无可忍推开正好挡住路的龙啸云,就往外走。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愤怒,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愤怒,我只是觉得心底团团乱麻,我想,我需要一个人好好冷静一下。   “依依。”   李寻欢声音在背后响起,我听清了,但我没有回头,一直到很久的后来,我都在想,若我知道之后会发生的事,我会回头的。   可惜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我只是恍恍惚惚走出李园,然后,突然颈后一痛,失去了意识。   再次清醒的时候,我是被疼痛唤醒的,手背上痛得刺骨,接着,是脖子上的痛,没有手上痛,却仍然不容忽视。耳边,有什么人在高声说着话,震得我脑袋嗡嗡作响,直想叫他闭嘴。但是,那种声音还是穿透各种障碍,直入我的耳中。   “哈哈,李寻欢,你知道我等这个报仇的机会等了多久吗?你杀了我们十九个兄弟,关外三凶,就只剩下我一个,一个啊!这两年来,我毁了自己的容貌,毁了自己的声音,甚至废了武功,苦心孤诣,才潜入李园之中。两年来,我日日想,夜夜盼,终于让我等到这个难得的机会。”   慢慢的,头痛褪去,我才清楚的感觉到,我被人狠狠勒着腰,脖子上抵着什么尖锐的东西,刚刚的疼痛,可能就是那种尖锐的东西划伤脖子引起的。察觉到异样,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并没有立刻睁开眼睛,准备先装还没醒观察一下情况。   “李寻欢,昨晚的酒好喝吗?好梦圆好梦圆,这种春药可是珍贵无比,无色无味,不但能勾起人的欲望,还能让人一夜好梦。这么好的药,下在酒里,本是准备给你和林诗音的,哈哈,睡了自己兄弟的老婆的感觉一定很好。只可惜,阴差阳错,林诗音没喝酒,喝下酒的人,是她。”   我去,我原来竟然是躺枪,突然觉得膝盖好痛!   我看不到,所以不知道李寻欢现在的表情怎么样,不过估计,应该不大好。这个男人,实在太能抓住人的弱点,若真是李寻欢和林诗音喝了酒,我真不敢想象,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景象。天翻地覆,也不过如此了吧。   “不过这样也好,两年前,如果不是这个臭女人突然出现,你早就被我杀死了!这臭女人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压住得我差点背过气去,现在正好一箭双雕,让你们两人也尝尝难受的滋味。”   原来是只漏网之鱼!大胸,呸,大凶什么来着。这位仁兄也真是命大,我竟然没有压死他。早知道他没死会惹出这么大的祸事的话,当时我不能碰他,我也可以搬块石头压死他!   “哈哈,李寻欢,睡了自己救命恩人的感觉可好?我想,那滋味,一定和睡了自己兄弟的未来老婆一样销魂吧?她一定很后悔吧,后悔自己救了你的命。”   我觉得,哪怕刀抵在脖子上,我也有必要开口澄清一下,睁开眼睛,我认真的开口,“那个,我从没后悔过救的人是李寻欢。说到昨晚的话,实话实说,其实感觉还不错。”   “依依!”李寻欢见我醒来,一喜。   “你!”那谁听到我的话,一怒。   “当然,不错的说法,是如果不算后续会有一堆麻烦的话。”我很是真诚的赞美,“真的,药很完美。”   “住口!”我状似没吃到一点苦的声音,激怒了他,他手微微一颤,我脖子立即传来刺痛。紧接着,我并没有听到飞刀破空的声音。片刻之后,他笑,大笑,笑到手足颤抖,“你不用激怒我来为李寻欢寻找机会,他不敢出手的,就算他手里握着飞刀,也不敢。你知道为什么吗?哈哈,因为我告诉他,你中了我的蛇毒,这蛇,我养了五年,唯一的解药只有这蛇的蛇胆制成的解毒散,杀了我,没有了解药,你必然跟着陪葬。”   我听得心底有些凉。   而他还嫌不够似的,“好心”的提醒我,“还有,你看清楚我们站的地方,你看李寻欢敢不敢杀死我。”   我低头看了看,差点脚一软,他挟持着我,站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三面都是悬崖,只有这块石头,悬之又悬的悬在半空中。   也难怪李寻欢不敢出手,以李寻欢站的距离,就算飞刀可以一刀毙命,但是这人死勒着我,他死了不管往哪个方向倒,最大的可能就是带着我一起下去。真是心思细腻又恶毒的做法。   蛇毒和悬崖,这算双保险?   好吧我不说了,我没出息的等人救。   “你想要怎样?放了依依,我都答应你。”李寻欢用稳定的声音开口。我听得心底升起希望,就算是这样的话,他也没有被刺激到。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这种时候,他越是冷静,我就越有活下去的希望。关键时刻,还是他最靠得住。   “若我要你的命呢?”身后人狡猾的问道。   “好。”几乎是想也不想,李寻欢答道,“一命换一命,只要你放了依依。”   说实话,听到的那一刻,不是不感动的。因为我知道,他说这话,绝对出自真心,他真的愿意一命换一命。   “哈哈,”身后人笑,“可惜,我不要你的命,我要她的命,我要你终身后悔。”说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向后倒去,后面什么也没有,而恰是什么也没有。飞刀后发先至,刺穿了人的喉咙,但是已经无用了,我身不由己的随着人倒了下去。   “依依!”   刹那,我已身在半空中。在一声呼唤声后,我看到有人竟然跟着纵身跳了下来,我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心跳顿时失速……   ? ☆、章二十 ?  落入水中的时候,我有短暂的昏迷,再醒过来,身边围了一堆人,还有人在激动的说着,我刚看到她落到下水道里去的,是一脚落空,这井盖太不严实了,该让人管管了。还有什么我明明看到她穿的好像不是这个,难道我眼睛花了?   然后,模模糊糊的视线里,是白衣白袍的医生护士,将我抬向急救车,我动用所有力气,只有办法勾到医生的袖口。   医生低头看我,我努力了几次,才表达出来,“我,我被蛇咬了。”然后,放心的昏了过去。   现代的解毒技术,足够让我坚持到了新型蛇药被医院抢着时间从首都调了过来,几针下去,症状立刻减轻,再输了几天的水。据说无药可救的毒,就这么消失得干干净净。   说起来,我也是再一次托大胸的福,如果不是他垫在背后,我也不至于毫发无伤,只是轻微的脑震荡。为了感谢他一次又一次用性命救我,虽然他也想杀死我,鉴于他想杀我一次,而救了我两次,所以我还是大度的决定每年清明的时候,给他烧三炷香。   前几天昏迷的时间比较多,后来有了解毒剂,我头昏的时间逐渐在减少,躺在床上没事做的时候,我就想李寻欢,想我自以为救了他,到头来命运却开了个大大的玩笑。那么高的悬崖,跟着我跳下来,他不知道有没有事?这么想着,不可抑制的愧疚感深深的袭来。   愧疚之余,我又想起了许多,想我和李寻欢的初遇,我穿着六厘米的鞋子,发挥火灾现场的勇气,背着人逃命,想他用飞刀吓退敌人,想我们在船上,患难与共,想我们喝过很多次酒,他舞过剑,我唱过歌……还有,芙蓉帐暖。   然后,清醒昏迷,睡梦中,反反复复,都是他跟着跳下来想要救我时,那种决绝的眼神。   那样的经历,不是不后怕的,每次想起,都心有余悸。但我更无法忽视,我是被迫,他却是主动。      其实,若不是有那次舍命相救,那一夜,我也就当一夜风流,在意几天,也就抛之脑后了。但有了这一次,以前的种种,都像被串上项链的珍珠,一粒也散落不了。   我不知道这种复杂的感情到底该怎么称呼,我只知道,我想来想去,都想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我决定问问我姐姐。   是的,我姐姐,我叫杨初,是妹妹,她叫杨七,是姐姐。   父母去世得早,我们两人相依为命,当时她赶过来医院的时候,趴在我床边哭了个撕心裂肺,守了我几天,当知道我脱离危险死不了时,就毫无心肠的丢下我,该上班上班,该逛街逛街,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反正按她的话来说,我最大的症状已经消失,现在会动会走也不怎么需要人照顾,只是多住院观察几天而已。   于是我每天都咬牙切齿的吃着护士打来的医院食堂饭菜,羡慕嫉妒恨的看着每天有人送汤送菜的隔壁床。   好在,杨七关键时刻还是很靠谱的,很准时很按时的来接了我出院。   好好洗了一次澡,我抚过长发,悚然一惊,两年多的时间,就算其他变得不多,但是头发……   七七,她什么也没问。但我觉得,她可能知道了。   擦着头发,我敲开七七的房门,准备和她谈谈。   “怎么了,有事吗?”给我开了门,杨七又躺回床上,“我敷面膜,你随意啊。”   我在床上坐下,看着她将面膜贴到脸上躺好,才斟酌着开口,“七七,我有个问题问你。”   “什么问题。”她闭着眼睛,躺着不动,声音不大。   “如果,我说如果,有个男人,在其他方面无可挑剔,但在感情方面他很渣,他为了自己的兄弟,让出了自己未来老婆。”   “你是说李寻欢吗?”杨七毫无波澜的添了句。   “你怎么知道?”我大惊失色,这不可能啊。   “小初,你傻了吗?”她嗤笑一声,“前两天电视台还重播小李飞刀啊。”   “对哦。”我拍拍额头,重新问,“好吧,就是像李寻欢那样的男人,虽然对你并不是那种感情,但他能为了你死,你觉得他还可以拯救吗?不是指做朋友,而是情人或者更进一步?”   “长得像电视里一样吗?”她的问话,简直天马行空。   我愣了下,摸摸鼻子,“不差什么。”   “那你还要求什么?有如此美貌,何须不渣?”   我去,怎么觉得好像很有道理?   晕晕乎乎的站起来,我准备晃回房间。   “小初。”   “嗯?”我回头,杨七还是敷着面膜,闭着眼睛的样子。   “只要你自己愿意,你觉得值得,千金难买我愿意。”她说完,挥挥手让我滚蛋了。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我咬牙,下定决心,想不通,那就跟着感觉走,随心而动,至少不会后悔。   再一次踩到下水道盖子的时候一脚踩空的感觉如何,别人我是不知道,而我除了嘴角抽搐外没有别的想法,还好这次实在不高,我也只是摔得屁股落地,有点疼而已。   拍拍屁股站起来,我小心打量四周,这似乎是个小店外,应是下了不久的雪,到处都是积雪,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正疑惑这是什么地方,眼前不远处的门被人从里面猛地打开,窜出一个赤身裸体的绝色少女。我吓一跳,下意识的往旁边躲,那少女却像看不见我似的,从我身边狂奔而去,然后,是恶毒的叫骂声,“李寻欢你不是男人,你不是人,难怪你救不了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就算救回她来,她宁愿跟别人跑也不会跟你的。”   我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了,听得怒从心起,也没时间理会这句话的违和之处,直接反驳道,“姑娘,要点脸,别人家不要你,你就说人家不行,他行不行,我比你清楚。”   咦?后面好像不对了,算了,也懒得改了。   说完,我心情舒畅了很多,满意的拍拍手,我转身欲推门,就听到屋内,凳子摔倒的声音,再然后是一声依依。声音里,饱含的感情太过于浓烈,以致于我抬起的手一顿。   就在这么忽然之间,我眼前的景象模糊起来,破旧的木板门和下水道里的暗黑相互交错。我忽然就知道,不会再有其他奇遇,选择的时候,到了。   ? ☆、章二十一 ?  有些迷茫的抬起头,看得到断断续续的画面。   我看到木板门被人推开,有人进去和李寻欢说了几句,又离开,我看到李寻欢拿起那一壶酒,喃喃自语,“果然是无色无味,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他看着酒壶,就像看着心爱之人,“果然是好酒,我竟然听到了依依的声音,依依……”他叫一声,竟然一口一口将那壶毒酒喝下去,我拼命想阻止,却怎么也不能让他听到我的声音。   “李寻欢呀李寻欢,早在十年前,你早就该死的,死又何妨?但至少你总不能死在厨房里,和这些人死在一起呀。”他挣扎着站起来,抱着已经喝干的酒壶走到门外,寻了块干净的雪地坐下,盯着那只酒壶,眼底的痛苦几乎要满溢出来,“依依,依依,我救不了你,我救不了你……”他俯在雪地里,不停的咳嗽,不停的……   我捂住嘴,眨眼之间,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流了下。   还有什么好选择的,杨初,你能看着这么一个人为了救不了你这么痛苦吗?还有,心底的那种感觉……   毫不犹豫的,我向着他的方向,跨出一步。   然后,就看着铁传甲背负着他,狂奔而去。   “等等……”我手空落落的伸向远方,那里是已经只看得到一个小点似的两人。   我嘴角抽了抽,突然觉得,无话可说。   我知道梅二先生会救李寻欢,但我根本不知道梅二先生在哪里,我也追不上人。不过,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李寻欢一定会去的。   以前的李园,现在的兴云庄。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我远远的看着大门上的御笔提字,觉得恍如隔世,第一次见到这副对联时,我雄心万丈,自以为能改变什么,再次见到对联时,我知道我力量多么弱小,什么都不能改变,第三次见到这个对联,我想,我到底还是改变了什么。   而最大的改变……我进不去现在的李园了。   紧赶慢赶,我终是到了李园门口,但终究晚了一步,听人说,李园以前的主人昨天已经回来了,在门口热热闹闹的。我知道,他进去,里面就是龙潭虎穴,只怕是出不来了。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也进不去,守门的小子,早就换了人,而里面的下人,估计也被龙啸云换得差不多了。   站在街角发呆,思考着我如何能混进去,突然,我眼前一亮。   那个绝色的姑娘,不就是当日有过一面之缘的林仙儿,当时,她多半是没看见我,就是不知道听到我声音没有。而林仙儿身后跟着的,背着尸体的少年,那独特的刀。   是阿飞!   有救了,这下进得去了。   我几步跑到两人身后,阿飞多警觉的人,我还没靠近,就转过头警惕的望着我,“你是谁?”   连带着林仙儿也望了过来,只一眼,她便失去了兴致,也是,一个绝世美人,是不会对长得不如自己好看的女人感兴趣的。   “你好,”我友好的笑了笑,“我能跟你进去吗?”我很认真,很诚恳的回视他。   “你为什么不自己进去?”   “我不会武,他们不让我进去,我就进不去。”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进去?”   “我有个朋友在里面,他一直没出来,我很担心他出事。”   “你不会武。”他陈述一个事实。   “是的,但是不会武,就能丢下朋友不管吗?”   阿飞点头,“说得很有道理,你跟着我,我带你进去。”他实在是个很单纯的好少年。   我回他感激的笑容,“谢谢你,等我找到我朋友,我让他请我们喝酒。”   “好。”   “等一等,”林仙儿大概听着不对,“姑娘,你的朋友姓甚名甚,这兴云庄现在住的,都是江湖名宿,武林前辈,怎么会出事?”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要进去弄清楚。”对于嘴里没有半句真话的林仙儿,我一句真话都不打算说。   林仙儿温柔的笑开了,笑得很美,美得很动人,“那好吧,姑娘,你跟我们进来吧。”   我冲她笑笑,点头。   我跟在两人身后,走进大厅。刚迈入大厅,我立刻就愣住,有个不认识的人正捏着李寻欢的软骨酸筋,他痛得额头冷汗涔涔而下,嘴角却含着微笑。他目光扫过林仙儿,没有停留继续,在看到阿飞的瞬间,他眼神有一丝波动,然后……是我。   李寻欢猛地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我,却又小心翼翼动了动嘴唇,依依两个字,没叫出声,像是怕惊醒一个难得的美梦。   而我不是某些人的美梦,所以龙啸云直接惊呼了出来,“依依!”   厅里,竟还有其他见过我的人,同样是站起身来,大惊失色,死了十年的人突然活了过来,大厅里一时寂静,有不认识我的,看看李寻欢,又看看我。   我没理会理会那些人,径直看向李寻欢,上前一步,微微扬起唇角,“大哥……”叫得一声,我竟然有接不下去的感觉。我还活着?我回来了?对于我来说,只是跌落的瞬间,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实打实的十年。   “依依,真的是你!”李寻欢脸上表情,是明眼可见的欣喜若狂,“你还活着。”   看他高兴的样子,我却突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摸摸头,“啊,还活着,而且只要不出意外的,再活个几十年看来没问题。”   有些无厘头的话,李寻欢眼中闪过怀念的光芒,他看着我,嘴角越扬越高,“十年了,你一点都没变,”几乎是话音刚落,他眼神蓦地清醒,甚至,有些凌厉,“你是谁?为何要冒充依依?”   “冒充?”我还没从刚刚的情绪里缓和过来,于是有点傻眼,我还是第一次被人说自己冒充自己。   “十年了,十年的时间并不短,人的样貌举止,怎么可能一点不变。”李寻欢冷冷的开口,“你装得很好,但就是太好,才是最大的破绽。”   ? ☆、章二十二 ?  李寻欢的话,像给僵立看戏的众人,解开了穴道一般。   龙啸云首先开演,“姑娘,请你不要乔装我弟妹来骗我兄弟了,我不知道你什么目的,但我弟妹已经在十年前身中剧毒跌下寒潭了尸骨无存了。十年人怎么可能不变老。”   因为我才过不到半年,这句能说吗?   还有,弟妹是什么鬼?!   “你是什么人?”一个男子警惕的望着我,向我走来。   人影晃过,阿飞已经挡在了我面前,“你是谁,想干什么?”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问,你,还有你带来的那个假扮别人的女人,你们两人是谁,来干什么?”来人说着,伸拳就向着阿飞胸前打来,阿飞没动,那人却自己痛得弯下腰去。   趁此机会,阿飞走到李寻欢旁边,我自然跟上,他看也不看那个痛得要命的人,直视李寻欢,“他是你朋友?”   李寻欢微微一笑,“我怎么会有这种朋友?”   “那她呢?”阿飞示意我,“她说她是来找她朋友的,就算不会武,她也不能丢下她朋友不管,找到她朋友,她要让她朋友请我们喝酒。那你,是不是她朋友?”   我认真的盯着李寻欢的脸,他笑容不变,语气甚至有点虚伪的欢喜,“她似乎是个好朋友,可惜,她的朋友也不是我,我也没有像她一样的朋友。”   “你……”   我话未出口,刚准备拳打阿飞的男人,再一次扑了上来,阿飞转身面对,那人自己打阿飞,然后又自己飞了。   虽然情况简直不忍直视,但那些人,这才开始重视起阿飞来。   林仙儿和阿飞,在大厅上指认阿飞背着的尸体是梅花盗,但可惜,这些江湖人士,要杀李寻欢又岂是因为他们认为李寻欢是梅花盗。   李寻欢说过,江湖上人杀人,有时候为财,有时候为名,有时候甚至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而指认李寻欢为梅花盗,确实并不是因为他们就真认为他是梅花盗了。说起来,还是虚名累人。兵器谱第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趁着那群人纠缠,我走到李寻欢身边,抓住他的手,准备将他带走。有人欲拦,不过,我前面还挡着阿飞。   “姑娘,你这是要干什么?”李寻欢不赞同的样子,“在下已经说过,你不是那个人,姑娘何苦纠缠我?”   “我是不是那个人,我们可以以后再论,现在我要救你,”我挑眉,笑,“谁规定的,只有那个人,才能救你的?还有,谁规定的,只有你认我们才是朋友,我认不行?”   管他怎么想的,先带走再说,去往少林寺这一路,他会吃很多的苦,受很多的冤枉。   “我是不会跟你走的,”李寻欢严厉的拒绝,“我绝对不跟一个连真面目都不肯露出的人走。”   我听都懒得听,听了怎么样?大哭着冲出去吗?我宁愿救走他然后再揍他。   “哦,那你阻止我啊,”我试了下,还是觉得像以前一样,背着可能性比较高,虽然难看了些,但是很实用,事到如今,还管什么好看,先离开再说吧,“你既然都无力阻止了,麻烦你暂时闭上你的嘴巴行吗?影响我用力。”   我背起李寻欢,唤已经将两人手掌砍伤的阿飞,“阿飞兄弟,我已经救到我朋友了,我们走吧,按照约定,出去之后我让他请你喝酒。”   “好。”阿飞答应一声,回头笑,如同春回大地般的笑容,实在很难将之和刚才冷漠的少年联系起来。   “等等!”龙啸云简直太会抓时机了,“不能让她带走我兄弟,她身份不明,用我弟妹的脸,一定有重大阴谋,她脚步虚浮,不会武功,拦下她。”   此话一出,那不认识的谁谁谁,立刻反应过来,“对梅花盗不用讲江湖道义,大家一起上,分开那个男的,抓那个女的!”   说话间,立刻就有好几件兵器从背后向着我和李寻欢劈过来,阿飞手里的剑却更快,所有的兵器都被挑飞,只有一根棍子,牢牢的缠住阿飞。   “他已经被缠住了,抓住那个女的和梅花盗。”那谁谁谁简直狠毒至极,每次的声音都适时响起。   阿飞不停的帮我们抵挡,我拖着一个大男人被逼得步步后退,直到退无可退的抵上墙。而恰好是这退无可退,让阿飞没有了后顾之忧。   大概是因为阿飞的剑太快,他们谁也奈何不了,而他们都不想死,所以又一个不认识的江湖人士,站了出来,趁着众人围攻阿飞的时候,对着阿飞露出友好的笑容,“小兄弟,你又何必为了这人而拼命呢?”   林仙儿这是也站了过来,她看着阿飞的眼神即担心又温柔,让人都不忍心拒绝,“你快走吧,我可以保证田七爷非但绝没有伤你之心,也绝不会杀了他的。”   阿飞咬牙,“既然你们想我不救他,为何不先收手。”   我知道大势已去,就算加上我,今天也救不出李寻欢,在这江湖之中,没有武功,有时候确实会是拖累。   心底默默叹得一声,我将李寻欢放了回去,他脸涨得通红,一副强忍痛苦的样子,我刚将他放下,他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我皱眉,慢慢顺着拍他的背,“你干嘛忍着不咳?”   李寻欢笑,“是姑娘让我闭嘴的。”   “你……”我简直不知道是该怒还是该笑,突然发现,十年过去了,某人的战斗力更加惊人了,完全抵挡不住啊。   外面,一阵佛号声响起,“阿弥陀佛。”   阿飞看眼举步进屋的和尚,又环视众人,“让我走可以,我有一个条件。”   “你有什么条件,只要不违背道义的。”温柔体贴的林仙儿又站了出来,“田七爷他们会答应的,是吧,田七爷。”立即有人点头应和。   “我要带走她。”阿飞指向我。   “为什么?”林仙儿也是一愣。   “我带她进来的,也要带她离开。”   ? ☆、章二十三 ?  想来,也没人会觉得一个不懂武功的女人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就算她脸长得和十年前的死人一样。所以我和阿飞顺利的走出了兴云庄。   路上有些积雪,踏在上面,嘎吱作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的声音,“等一等……等一等,你们等一等……”我回头,就见林仙儿追了上来,却又看了我一眼,低头不说话。   “我到前面等你们。”我很识时务。   走开一段路,我低头踢着地上的积雪。林仙儿不知和阿飞说了什么,阿飞不一会儿便走了过来。   “说完了?”我抬头问道。   “嗯。”阿飞点头。   “刚才,谢谢你。”谢谢你带我进去,又带我出来。   阿飞摇头,“我相信你没有说谎。”   咦?咦?   我突然来了兴致,“你为什么会相信我?连李寻欢不是都否认我是他朋友了吗?”   “我觉得,你没有撒谎。”阿飞认真的道。   我展颜,这还真是,野兽的直觉吗?忍不住笑着点头,“是,我没有说谎,说谎的是李寻欢。”   单纯的少年,还有些不解。   我叹着解释道,“因为,他不想连累我。”他是李寻欢,最会骗人的李寻欢,他认出我来了,他怎么会认不出我,连阿飞都知道我没有撒谎,更何况是观察入微的李寻欢。就算十年相貌未改,也有其他原因,他绝对不可能因为这个否认我。他不认我是依依,只因为,他绝不想连累我。他早就看穿,我和阿飞两个人,是没办法救走他的。他所说所做的,就是想激走我。   我该赞一句,果然不愧是小李探花吗?如此短的时间,做出如此精准的判断,并付诸于实施到旁人看不出丝毫破绽来,连我也差点上当受骗,只是,我太知道他有多会骗人了。   阿飞沉默了片刻,随即露出骄傲的笑容,似乎这样的李寻欢,这样的朋友,让他十足的自豪。   “他是我朋友,也是你朋友,我想,你还会去救他的,我也想去,不过,他们人多势众,我们得从长计议。”阿飞若是一个人去,不但救不回李寻欢,害得将自己陷到林仙儿手中去,我得阻止他,虽然这个从长计议的方法,我也还没想到。   阿飞点点头,“我们先回去,等消息。”   “等什么消息?刚才那位林姑娘的消息?”   “是。”   “回去哪里等消息?”   “西门外的沈家祠堂。”   “刚才那个林姑娘……”我欲言又止。   “她怎么了?”   “没事,我们先回去吧。”   等消息,等消息你竟然把我敲昏在沈家祠堂里。   我摸着后颈,不知道该对阿飞的行为生气还是感激。看天色已经亮了,我应该已经昏迷了一晚上,不知道晚上阿飞的救援行动怎样了,估计是失败了,不然我也不会安然昏到现在也不见人。那么,我现在得一个人上路去少林了,只是,在此之前,我得先见一个人。   凭栏,我望着酒楼外江水滔滔,脑袋里不停的思索着,身后,有人的脚步声响起,打断我的思考。然后,是熟悉却带着警惕的声音,“你是谁?”   我转头,笑,“诗音,好久不见。”   “依依!”她激动的上前一步,又突然停下,“你不是依依,你怎么会知道她对我说过的话?你把依依怎么了?”   我简直哭笑不得,看,世界上的事就这么奇怪,真实的话往往让人不容易相信,说句谎言,却很有可能十个人有八个人信了,“诗音,我是依依,我那天走出大厅才想通,大哥之所以不认我,是不想连累我。”真的,我捏着自己的脸给她看,“看,如假包换的脸。”总没有什么易容,能让人随便捏吧。   林诗音有三分相信了,还是有些怀疑,“那你的容貌为何十年未改?”   “我另有奇遇。”这也不好解释,“如果你还不信,你可以问问题求证的。”   经过一系列的求证,林诗音终于相信的那一刻,她眼中泪花闪动,却是泪中带笑的看着我,“依依,幸好你没死,当年,当年若不是你就那么跑出去,也不会为人所擒。”   “谁知道事情那么凑巧呢。”总觉得像该有那么一劫,我从大胸手里救了谁的命,然后,一命还一命,“不提这个,诗音你给我带了弯刀了吗?”当年我留在李园的东西不少,其中我最想要回来的,就是这把弯刀,因为那是朋友的馈赠。   诗音有些尴尬,“依依,那时候,我们以为你已经故去,所以将你的遗物,立了衣冠冢。”   “……”我沉默片刻,才无力的挥手,“算了,不提这个了。我邀你出来另一件事,就是想问你大哥的事。”   瞬间,林诗音表情转为愤恨,“是龙啸云,都是他陷害表哥!他诬陷表哥为梅花盗,现在,表哥已经被他们带走往少林寺去了。”   “谢谢你告诉我,诗音。”我感激的握住她的手,“其实,我今天还有一事。”   “什么事?”林诗音偏头不解。   “林仙儿还在兴云庄吗?”   林诗音摇头,“她昨天晚上离开了,怎么会想到问她?”   我慎重的开口,“小心林仙儿。”   “仙儿?她,她只是个单纯的小姑娘啊。”林诗音一惊,随即不解,“你怎么会让我小心她?而且,你离开十年,应该不认识她吧?”   “我认识,”我带些讽刺的笑了,“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哪里吗?她脱光了衣服,在勾引大哥。”   “怎么会?”林诗音花容失色。   “这就是事实,我只知道,这样一个女人,绝不单纯,我听说她认你为姐,我总觉得她不怀好意,你自己当心。”见林诗音,一半是因为李寻欢,一半是因为她,在李园,我们相处融洽,情分很好,所以,我想提醒她林仙儿的可怕。此外还有一事,虽然我是旁人,但是所谓旁观者清,就冲着我们的交情,我也该提两句。   “不怀好意?”林诗音放开我的手,黯然落坐,“我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   “你指龙啸云?”我敏锐的问道。   林诗音落泪不语,目光即悲伤,又绝望。   我坐到她旁边,再次握住她的手,“诗音,你是在失望自己的丈夫其实并不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吗?”   ? ☆、章二十四 ?  “英雄,”林诗音轻嘲,“我不求龙啸云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我只希望,他至少是个正直重情的人,我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小人。”   我点点头,这件事上,龙啸云确实算得上卑鄙,虽然,起因并不止于对林诗音的爱,但不可否认,大部分原因是对林诗音的爱。   “诗音,”我有些突兀的转了话题,“我有十年没回来了,十年以来,我的消息是闭塞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还没问过你,这十年来,你幸福吗?”   “我幸福吗?”林诗音有瞬间的恍惚,挣扎。   我了然,不用回答,她的脸色,已经给了我答案。对于做一个将自己捧在掌心,爱若珍宝的男子的妻子,这十年,绝不是不幸福的。还有,虽然有些残忍,但十年前那个特殊时刻,林诗音脸上的解脱。   “诗音,看来你这十年来很幸福,这是龙啸云给你的,所以就算他卑鄙,他无耻,可是诗音,他毕竟是爱你的,对于一个爱你爱到愿意为你做一切卑鄙无耻事情,甚至牺牲生命的人。其他的一切,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不是吗?”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可是……”林诗音有些犹豫。   “谁不想自己的丈夫即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又爱自己若珍宝呢?但,世事哪能两全,你是愿意选择为了什么放弃你的大英雄,还是为了你背弃天下的有情郎?”我拍拍她的手,我的话,也只能到这里了,“诗音,你回想一下,你若幸福,又有何不甘?”   “不甘?我没有不甘,”林诗音的清泪顺着脸颊流下,十年了,她还是个很美的女人,“确实如你所说,这十年我很幸福,我们还有了小云,我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但是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来啊。”   我笑,“为了显示你是很有用很伟大的妻子啊。”   “依依?”林诗音不解。   “我的家乡有人说过,男人,他不可能是你想象中完美的样子,所以,男人都是需要□□的,男人改变世界,女人改变男人。诗音,若你不想放弃他,放弃小云,放弃你们这个家,为什么不试着去做点什么呢?总比哭泣有用,对吧?”   林诗音怔了下,随即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虽然眼眶发红,眼底却是隐隐的坚强,“至少你有一点说对了,哭泣是没什么用的,谢谢你劝我,我会好好考虑的。”   “嗯。” 我默默的心底给她加了油,其实诗音个很坚强的姑娘,她只是,一时被自己丈夫的大转变吓懵了而已。也是,十来年都认为他是个红心蛋黄酥,突然却发现他是个黑心豆沙包,是个人也接受不了。   “好了,不提我了,你说这十年,你完全不知道世情如何?”林诗音关切的问道,“那这十年你过得如何?当年中的蛇毒如何了?”   我回个感激的笑容,“我很好,蛇毒也已经解了,放心吧。不过,我确实不知世情,”突然想起一事,“龙啸云干嘛莫名其妙叫我弟妹。”   “依依,看来,这十年来发生的事,你确实不知道。”林诗音微微勾唇,竟是一笑,隐约带着少女时的娇俏,“我承认,十年前,我对你还是多多少少有怨的,女人的心胸,是不够宽大,不过后来想着你在世时的好,就不再怨了。到了十年后的现在,我只是欢喜故人无恙。不过,我不打算由我来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你自己去问该回答你那人吧。”   我顶着满头问号,将林诗音送到了楼梯口,她回首,“你是要赶去少林寺吧?”   我点头,“见过你之后,马上就打算动身。”   她莞尔,“去拯救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当然不,”我摇头,笑靥如花,“去打断顶天立地大英雄的腿!”   林诗音笑了,宛如初见。   送走林诗音后,我静了片刻,突然扬声,“朋友,请出来相见吧。”   见没有动静,我笑,“朋友,听了这么久,不出来见见吗?”   窗外,真的翻进来一个人,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有了一个猜测,“你是……龙小云?”   他很乖巧的样子,“杨姨怎么知道我在偷听?”   我只是诈一下而已,我能这么说吗?还是算了,留个好印象吧。所以,我只是笑而不语,留给他一个高深莫测的形象。   他见问不出来,也不强求,只是笑,“杨姨不要怪小侄,我只是担心娘亲。不过,既然杨姨是娘亲的故人,自然不会加害娘亲,小侄是白担心了。”   担心你娘被一封信诓出来吗?   不过,孩子,你说的话,我是一个字都不信的。   “嗯,担心娘亲,小云是个好孩子。”我对他继续笑,“对了,我给你准备了礼物,但是刚才忘记给你娘了。”我虽然不喜欢龙啸云,也不喜欢龙小云的狠毒,但毕竟是故人之子。在现代买的东西,一直静静的躺在包底,虽然当时并不知道有没有用。   将东西堆在桌上,我弯下腰使劲翻,终于翻了出来,“来,给你的出生贺礼,当时我没赶得上,现在补上。”手掌上躺着的,是个小小却精致的金锁。   “谢谢杨姨。”他接过金锁,“那小侄就先告辞了,娘亲回到家久不见我,她会担心的。”   “去吧,路上注意安全。”我完全是下意识叮嘱小孩子的语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刚刚那次威慑起了作用,龙小云竟然很乖的走了,我想了下,也不太明白他怎么想的,便很快抛之脑后。林仙儿和阿飞才刚走,我得想办法赶上他们。阿飞是为了救李寻欢,我也是为了救李寻欢,而且,阿飞实在太够朋友,我不能不够朋友。眼睁睁看着他被林仙儿毁掉,这两件事正好能合成一件,所以,我需要先追上那两人。   ? ☆、章二十五 ?  阿飞带着林仙儿,两人应该走不快,我要赶上他们,也得快马加鞭。   骑了整整一天的马,下马的时候,我觉得我腿都快合不拢了,还好我去过塞外,马术尚可,不然就真的惨烈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总算是追上了他们。我远远的看着两人进了一家小客栈,等了一会儿,我也进去要了一间房间,向小二旁敲侧击加金钱攻势的搞清楚了两人的住所。然后,“埋伏”在两人房间不远处,等……   我等到的,正是阿飞衣衫不整的从屋子里冲出来,我立刻跟上去。   阿飞警觉的回头,他敏锐的感官,在这种时候,还是发挥着作用。不过,我本没有隐藏的想法,虽然也隐藏不了。见他望过来,我手竖到唇前,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点头,我将他拉远一点,压低声音,“我等下带你去看点东西,无论你看到什么,都不要开口,也不要妄动,你能答应我吗?”   阿飞考虑下,然后答应了。   我领着他,又摸回到了林仙儿所在的屋外,屏息等候。   阿飞皱眉,但是因为已经答应了我,所以仍是摁住性子候着。一听之下,阿飞的脸色也变了。   屋子里正进行到“精彩”处。   林仙儿正呻吟着喘息,没有丝毫的痛苦之意,只有兴奋,甚至,带着一种渴求,“你打,你再打,你打死我吧……”   然后,是一个男人难听的声音,“你不怕我?”   林仙儿接着道,“我为什么要怕你?你虽然丑得可怕,但却还是男人。”砰的一声响,像是什么摔在地上的声音,林仙儿的喘气声更大了,“我不怕你,我喜欢你,漂亮的男人已见得太多了,我就喜欢丑的男人。你……你还等什么?”   然后,屋内便只剩下两个人越来越激动的呻吟喘息声。   我一直看着阿飞,生怕他激动起来冲进去,那林仙儿,就又有其他话说了。就因为我看得仔细,我才能清楚的见到,他眼睛深处,仿佛什么东西破裂的声音。   在心底叹口气,我想屋内这两人估计都注意不到外面的声音了。拍拍阿飞,他转头看我,目光已经失去了刚才的锐利,有一种灰色的木然。拖了阿飞离开这里,他也没大反应,任由我拽着。   被伤害的少男心,我对这种可真没什么好办法。   于是我买了大坛的酒,找小二要来两个碗,砰的一声摆到他面前,“说了很久让李寻欢请你喝酒,他都没请,我代替他请你喝酒吧。”   阿飞瞪着酒坛。   “被女人伤害过的少年,更容易长成让人侧目的好男人,”我拍拍他的肩膀,“王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间一场醉。喝喝酒,醉一场,明天早上起来,你就会发现,虽然你没了一颗树,可是拥有了整片森林。”   “你早知道她是什么人?”有些缓慢的,阿飞哑着声音开口。   “算是吧,”我给自己倒了碗酒,又给阿飞倒上,“我见到过她勾引李寻欢,脱光了衣服,就为了得到金丝甲,后来没成,就破口大骂。那天我看你和她很亲密,我担心她故技重施。”   “那天,你是想提醒我?”   “是,但是我没有证据,也没有人证明,听起来很像空口白牙随意诋毁别人。”我坦白的看着他,毕竟,我和他没有我和诗音那么久的相处了解作为基础,“我还在考虑怎么说才好,你就把我打晕了。后来我见你未归,就去向诗音打听消息,诗音说你和林仙儿一起走了,我就追了你们一路。我怕她有什么害你的企图,毕竟,好多人都被她那张脸骗了。当一个漂亮女人要诚心骗一个男人,很难有男人会逃过。”   阿飞端起碗,他执剑的手一向稳,现在却在颤抖。   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撕毁给人看,刚才在阿飞面前,就上演了一出悲剧。他心目中才住进了一个女人,一个他认为很纯洁、很高贵的女人,结果却是个满口谎话的荡妇。不过好在,才是刚开头的时候,所以想要从坑里爬出来,还没那么困难。   一碗又一碗的灌酒,一个鬼影,就这么突兀突然的出现在我们前面,一双似鬼的眼睛瞪着我们,“你跟林仙儿一起来,却和这个女人一起喝酒,你的眼睛瞎了!”   我听出他就是刚才在林仙儿屋子里那个男人,阿飞不理他,我更不想理,我们的态度,非常迅速的激怒了他,一只奇形怪状的手挥出,阿飞横剑挡住,剑却断了。   阿飞的手不稳,不稳的手,是没法握剑的。   那男人在发狂似的笑,“这样的武功,也配和我动手,林仙儿还说你武功不错。”   阿飞不回答,他手上只剩一柄剑鞘,抵挡得很吃力。   “你若肯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两句话,我就饶了你。”那男人步步紧逼,“我问你,你和林仙儿睡过没有?这个女人呢?这个女人哪里比林仙儿好?”他目光扫过我,露出淫邪的光,然后下一刻,他再也说不出话来,剩下的半截剑,直直的插入他的喉咙。   一点点的,阿飞将断剑拔了出来,目光森寒,“她是我朋友的朋友,不是你可以随便侮辱的人。”   我刚下意识的偏了下头,现在却回过头来笑了,这个少年,总会有些举动,让你觉得你对他好是值得的。   “还喝酒吗?”我提起酒坛,“要喝的话,我们得换个地方,在这样一个人旁边喝酒,我实在提不起兴致。”   换到大厅喝了半夜的酒,清晨,我是被“叮叮当当”的声音吵醒的。   店伙计正在院子里敲着水壶,大声道,“各位客官们,你们可想知道江湖中最轰动的消息,武林中最近发生的大事么?那么就请到饭厅,由南边来的孙老先生准午时开讲,保证既新鲜,又紧张,各位还可以一边吃着饭喝着酒。”   我听得眼睛一亮,这可是最好的消息来源。   ? ☆、章二十六 ?  我和阿飞来到饭厅的时候,这里已经挤满了人,江湖故事,美人英雄,紧张刺激,总是吸引人的。   靠窗的地方,坐着一位蓝衣的老人,他白发苍苍,年纪已经不轻了,正闭着眼抽旱烟,而他身边的小姑娘,一双波光粼粼,未笑含情,目光转动之间勾魂摄魄,实在是漂亮异常。见我们两人进来,她甜甜一笑,目光在我们身上直打转。   我回她一个笑容,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红儿,时候到了么?”老者睁开眼睛开口,他闭上眼睛还不觉得,只一睁开,变得这人精神矍铄,目光炯炯。   “是时候了。”小姑娘笑答。   “今天说的是,”老人顿了顿,“梅花盗无恶不作,探花郎仗义疏财。”   被称为红儿的小姑娘干习惯了捧场的差事,人甜声也甜,实在太合适了,“这两人是谁呀?好像没有听说过。”   老者还是笑,“那你就真是孤陋寡闻了,提起这两人,当真是大大有名,‘梅花盗’数十年,只出现过两次,但两河绿林道中,千千百百条好汉所做的案子,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多。”   小姑娘继续,“好厉害……但那位探花郎又是谁呢?”   刚说到这里,屋子里的氛围蓦地一变,很多人不由自主的看向门口。   几乎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来的是谁。   果然,林仙儿莲步轻移的来到我们桌前,仪态万方的坐了下来,甜蜜的一笑,“小飞,起来吃早饭怎么不叫我。”   我被一声小飞惊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是这时候的故事,我一句都没听进去。   阿飞没理她,自顾自低着头吃饭,他吃饭很认真,认真到让人不忍心打扰。   林仙儿见自己没被理睬,有些委屈,却没有在这饭厅里夹缠,而是终于纡尊降贵的将目光投向了我,“姑娘,是你啊。”   真难得,终于见到我了。   我点头,“我姓杨。”   “杨姑娘,”她叫了一声,含羞带怯的瞥了一眼阿飞,“你是来找小飞的吗?”   其他人,说不定就这样误会她和阿飞的关系了,我却假笑了一下,“林姑娘,能暂时不说话吗?我听故事呢。”   很委屈很委屈的答应了一声,她看向阿飞,阿飞还是低着头,林仙儿到底沉得住气,终于叫了饭菜安静了下来。   另一边,老者和小姑娘,两人一唱一搭,将前几日兴云庄的事由,说了个八九不离十,我也算亲历了一半,现在听这位老先生,也就是孙老先生说起来,还是觉得历历在目。   说到阿飞和一个不知名的姑娘前来救李寻欢,我第一次被人当成传说故事说,倒有点不好意思,低头喝了口粥,就听到小姑娘好奇的问道,“这位姑娘是谁?探花郎说她冒充依依姑娘,依依姑娘,又是谁?”   “这位姑娘是谁我不知道,只是这依依姑娘嘛,”孙老先生磕了磕烟灰,“这要牵扯到十年前李探花的一段旧事。”   “十年前的往事,您也知道?”小姑娘不相信的样子。   “我当然知道,”孙老先生抽了口烟,“要说这李探花自出道以来身经百战,其中最凶险的一役,是在邯郸大道,关外三凶纠集了二十个好手,要围杀李探花。”   “哎呀,”小姑娘很可爱的一惊,“二十个人,那李探花岂不是要糟糕了?”   “那确实是很惨烈的一战,李探花以一敌十,直杀到最后只剩大凶卜霸,李探花已杀到精疲力尽,而大凶卜霸的一双喂毒跨虎篮,足以置他于死地。”   小姑娘花容失色,孙老先生特意停顿下来,看官们再给了一次钱,他才继续道,“李探花当然没有死,他被一个人所救,一个姑娘,这位姑娘姓杨,小名依依。”   “原来这杨姑娘,是李探花的救命恩人。”小姑娘恍然大悟。   “不止如此,杨姑娘不仅这一次救了李探花,在送他回家的途中,又救了李探花两次,可谓恩深意重。”   阿飞定定的看着,我却听得差点把头埋进粥里。   “听起来,这姑娘确实对李探花很好。”   “的确很好,”孙老先生笑道,“此后,杨姑娘因要游历天下,离开了两年后,两年后回来,正当沉浸在重逢之喜时,没料想,那大凶卜霸,当日竟没死透。为了报仇,他处心积虑的潜入李园,劫持了杨姑娘。”   “那杨姑娘可平安?”小姑娘担心得很的样子。   “那日,杨姑娘被劫持到寒潭之上,卜霸为了报仇,当着李探花的面,裹挟着杨姑娘,跳下了悬崖。李探花为了救杨姑娘,竟跟着跳了下去,可惜天意弄人,李探花获了救,杨姑娘却生死不知,下落不明。”   小姑娘听得泪花点点,“既然那李探花能获救,杨姑娘也可以吧?”   “那就不知道了,”孙老先生叹了一声,“杨姑娘之前,已经身中蛇毒,药石罔效,后又跌落寒潭之中。李探花当日也是不死心,又在寒潭边住了三年,搜寻了三年,亦是无果。”   我手里的筷子啪的掉在桌上。   没想到啊没想到,原来恩深义重的,一直都不算是我。   小姑娘大概是被感动的,“好个情深意重的李探花,后来的事,我却也知道一点。”   “哦?你竟然也知道?”   “不止我知道,天下英雄都知道。”小姑娘擦擦泪水,又重新展颜,她笑眯眯的看了一眼四周,四周的人无不点头,“因为在杨姑娘落下寒潭之前,两人便在筹备亲事,后来,李探花便宣布,他此生的妻子,只有杨姑娘一人。是不是呀?各位英雄?”   被她这样一调动,所有人都很点了点头,管他是真知,还是不真知,谁也不想否认自己是英雄啊。   我则在庆幸自己筷子已经掉了,而嘴里也没咬什么东西,不然还真是……吓死我了!   好吧,其实也没这么吓,结合龙啸云的话,我心里也有一个猜测,却总觉得不靠谱,没想到,竟是真的。   这一边,满意众人的发现,小姑娘继续问道,“那,您还没说,这兴云庄中出现的杨姑娘,到底是真是假呢?”   ? ☆、章二十七 ?  “不知道,”孙老先生诚实的摇了摇头,“除了这位姑娘本身,恐怕,只有一个人能分出她的真假了。”   “是谁。”   “当然是李探花。”   “可李探花不是说了她是假?”   孙老先生笑,“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无论是真是假,这都是以后发生的故事了。现在这个故事的发展,只能去问被带到少林寺的李探花,而李探花到底能不能从少林寺出来,还没有人知道。”   “李探花怎么又到了少林寺了?”   随着小姑娘的问话,我和阿飞终于听到想听的事,李寻欢当日被押往少林,途中遇到苗疆极乐峒主的截杀,押运的只剩少林心眉大师和李寻欢,李寻欢杀了极乐峒主,然后反是护送已经中毒的心眉大师回了少林。然后,被少林中人说是杀死心眉大师的凶手。   少林将人重重围在心眉大师圆寂的禅房里,一时间两方人马谁也奈何不了谁,场面便僵持了下来。   小姑娘听到这里高兴得鼓掌笑,直道李寻欢是难得大英雄大豪杰。   孙老先生却是叹,“不错,李探花的确是位了不起的英雄豪杰,可惜这位大英雄迟早还是免不了要埋骨少林寺的。”   小姑娘不解,“为什么?”   孙老先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扫了阿飞一眼,才道,“除非有人能证明李寻欢不是梅花盗,能证明心眉大师的确是被五毒童子所害,否则少林弟子就绝不会放他走!”   小姑娘加了一把油,“有谁能为他证明呢?”   孙老先生默然半晌,长叹了一声,“普天之下,只怕连一个人都没有!”   “我倒觉得,这天底下,还有一个人能证明他不是梅花盗,也不是杀害心眉大师的凶手。”我笑着,扬声接了一句。   “哦?”孙老先生似是来了兴趣,“谁能证明?”   “这嘛……”我笑着站起来,往桌上放了钱,“在这里收钱说书的是您老人家,可不是我。我也是念在昔日同行的份上,才多说了一句,得罪了。”我没有理会林仙儿,直接转向阿飞,“我们走吧。”   阿飞点头,跟着我站起来走出饭厅,才刚一动,林仙儿就追了出来,“小飞,小飞……等等我……”   一路跟到客栈外,林仙儿泪光闪闪,柔弱委屈的表情能让任何一个男人心生怜惜,“小飞,你,你到底怎么了?若你是在为昨天晚上的事生气,我,我道歉。我不是不愿意,我只是……只是……想着,我们的日子还长。”两行清泪落下,简直让人觉得不原谅她,就是十恶不赦了。   阿飞站住脚,没有抬头,“你和那个男人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一瞬间,林仙儿脸色煞白。   “你走吧。”到底,阿飞没说什么,他绕过林仙儿,准备上路。   “小飞……”林仙儿忍不住伸手拉阿飞,可他是阿飞,他不想,没人能拉得住他,他顺利的绕过林仙儿,走到我身边,“我们走吧。”   我点头,身后,还有林仙儿微微的抽泣声,和喃喃的呼唤声。我额头上的青筋有点抽,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   等走到身后的人影已经不见了,阿飞迫不及待的开口问道,“你说,谁能证明李寻欢不是梅花盗,也不是杀害心眉大师的凶手?”   “是的。”我点头。   “是谁?”   “他自己,”我肯定的道,“只要他想,只要他有时间,他一定能洗脱冤屈,救出他自己。所以我想,他需要一些时间。”对于这点,我对李寻欢很有信心,虽然对于感情拖拖拉拉,不干不脆,解决起江湖纷争来,我见过的人当中,无人能出其右。   “怎能让他有时间?”   “不急,去少林寺的路上,我们还可以好好想想。”   于是一想二想三想,等我和阿飞到少林寺门口时,李寻欢已经被人送了出来,送他出来的僧人,虽然脸色有些难看,态度却很恭敬。   寒风之中,我已将自己裹成球,李寻欢却若闲庭信步般走出寺来,我笑笑,拉下头上的风帽。然后,他本来悠闲的脚步,忽然顿住了。   我露出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向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这里站着我和阿飞,所以李寻欢过来了,十年了,他或许变了,也或许没变,眉梢眼角,多了风霜,那双眼睛,还是一如初见般,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充满了对世界的热爱。让人觉得,他还是一个那么好看的男人。   他步步走来,不快,也绝对不慢,不长的时间,已经行至面前,先向阿飞伸出手,两人半空中狠狠一握,李寻欢笑,“好兄弟!”   阿飞的笑容温暖,对视片刻,李寻欢才转向我,我亦是笑了笑,只是大概有点假,“我是谁?”   李寻欢脸上闪过歉然,“依依,我……”   不等他说完,我直接伸手……挥拳。   才出手,就被人抓住了,是阿飞,他皱眉,“你干什么?”   “揍他。”我偏头,答得理直气壮。   “为什么要揍他?”   “现在不揍,多看一会儿,万一就舍不得揍了呢。”我也算是答非所问,却理所当然。听到这句,本来还有些黯然的李寻欢突然就笑了出来,春风拂柳,洋洋暖日,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高兴,“依依,十年了,你一点没变。”   我从阿飞手里挣开,“承蒙夸奖,别以为说好话我就不会想揍你了。”   李寻欢笑着对阿飞点点头,才转向我,“要揍我,总得给我一个理由。”   我拉住阿飞,“让你好兄弟来评评理,”我看向有些茫然的阿飞,“不爱惜自己身体,现在说话都咳个不停,该不该挨揍?”阿飞想了想,点头。   果然是明辨是非的好少年,“十年不见,却狠心不认,还说话伤人心,就为了什么不连累的狗屁理由。这样,该不该揍?”   阿飞点头,李寻欢苦笑。   我笑得满意,一时说顺口了,没忍得住就脱口而出,“还有最后一点,强买强卖,该不该挨揍?”   ? ☆、章二十八 ?  “强买强卖?”李寻欢本来一直含笑听着,到这时候也插进话来,“我何时强买强卖过?”小李探花的人品,还是相当坚挺的。   不过,我说的却是另一种强买强卖。   强买我,强卖你自己这话能说吗?不能,反正这事我也不会认的,我轻咳两声岔开话题,“这个不谈,就上面两点,该不该揍。”我望向阿飞询问答案。   阿飞只思忖了片刻,便斩钉截铁的下了结论,“该。”   李寻欢无可奈何的笑,眼中却融融暖意,“这下子,我是想不挨揍都不行了。只是依依,每次长久不见,为何都是以我被揍再见面?”   刚说完,冷风一激,李寻欢又是一阵呛咳,我忽然就想到孙老爷子的故事。早已经习惯了十年前意气风发的小李探花,后来就算因为诗音之事,他消沉了些,到底仍是生机勃勃的。何曾见过他这种样子?咳得厉害了,苍白的脸上还泛起病态的嫣红,我心底一软,这手就下不下去了。   “好吧,那我换个方式。”叹口气,我清了清喉咙,“准备好了吗?”   李寻欢和阿飞都看了过来,大概,都不知道这还需要准备什么。   我展颜,笑意嫣然,合身扑入李寻欢怀中,“大哥,我回来了。”   李寻欢一怔,随即伸臂接住我,话音里满满的都是笑意,“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方式。”   这不是我们之间第一个拥抱,却是最特殊的一个,抱住了,一时间,竟有些舍不得放手。   嘴角轻扬,眼眶有些发酸,想到到底非时非地,我放开手,揉了揉眼睛,到底重逢还是欢喜居多些。退开一点,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旁边的阿飞,他正看着我们,三分感动,见我看他,他唇角拉出上扬的弧线,这个少年笑起来的时候,总是如春风拂柳般,温和好看,“比起刚才那个,这才该是十年后重逢该有的样子。”   我也是笑,有时候,觉得阿飞真是通透。可惜,遇到了林仙儿,不过也好在,他已经提前看透了林仙儿。   李寻欢闻言叹道,“就是十年的时间太长了些。”   阿飞道,“就算长,也是有尽头的。”   李寻欢赞同,他眼中有着光,让人愉悦的光,“只要向前,总会有尽头。”   我跺了跺脚,“所以,为了这条路快点到达尽头,我们走吧,有什么话边走边说,这山上太冷了。”虽然并未下雪,但山风凌冽,站得久了,吹得脸都有些麻木了。   两个男人对此都没有异议。   这一路,最大的事便是李寻欢被冤枉成梅花盗一案,现在李寻欢顺利出了少林寺,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紧急之事了,边走边聊,我先问了铁传甲,知道他为了不连累李寻欢离去了,我有瞬间的黯然,李寻欢拍拍我的肩膀,我笑笑,“没事,说说自兴云庄别后之事吧。大哥肯定想知道当年我落入寒潭之后怎样了,”顿了顿,我继续道,“估计阿飞听孙老先生讲故事的时候,也很想知道后面怎么了。”也亏得他以李寻欢的事为重,一直忍到现在。   “孙老先生讲故事?”李寻欢好奇,“孙老先生是谁?”   “嗯,我们在客栈遇到一位姓孙的老先生带着个小姑娘在讲小李探花和梅花盗的故事,也说到十年前的事。”我大概说明了一下情况。   李寻欢点头,“依依,十年前,你到底如何从寒潭底逃脱,又是如何解毒的,你的容貌为何没有一点变化。”   “这要从我的来历说起,”我想了想开口道,“大哥是知道的,阿飞还不清楚,我其实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来自很多年后的世界,机缘巧合才来到此处的。”   我解释了翻自己的来历,阿飞听得有些惊讶。见他明白了,我又和两人说到十年前落入寒潭后的事,因为有人垫背,所以并未受很严重的伤。而阴差阳错,对于李寻欢来说的十年,对于我,只是治病的几个月而已,所以,容颜未改,心境未变。   “那蛇毒可有完全清除?”李寻欢听完,不放心的问道。   “放心吧,”我露出手背,上面还有两个并没有完全消失掉的印记,“毒已经完全清除无碍了。”被人如此关怀的感觉,心底有温暖的感觉一直涌上来。   李寻欢这才松了口气,“既然已经回去,后来,你又如何再次到了这里?”   摔下水道呗,明明是看清楚了盖得很好的,结果……真不想提结果。   算了,这话还是含糊说明好了,“我是再次从高处落下,然后,就到了这边,刚好落到一座小酒馆门口。”刚落地,就见到一个裸女飞奔而出,真心吓我一跳,“然后就看到林仙儿跑了出来,破口大骂大哥。我就忍不住回了一句。”只是回的那句……算了忘了吧。   “那天我没有听错,果然是你,”李寻欢不解,“为何出门之后,却并没有见到你的踪影?”   我停下脚步,“因为,选择的时候到了。”我笑容苦涩,“这边,或者那边,不会再有奇遇,我只能选择一边的世界。”咬了咬唇,我抬眼看了看李寻欢,“那天,我看到你听林仙儿说不能救我之后,你……你很难过。”有些事,说起来是有些难以启齿,却也不能不说,你不说,怎么会有人知道,“然后,我也没有多想,就下意识的往这边世界迈了一步。”有时候,大概也不需要多想,自己的心,已经为自己做了决定,不一定是正确,却是最想要的。   肩膀上,重重的放上一只手,我抬头,正好对上李寻欢眼眸,如同积雪消融,他眼底尽是春水溶溶,很认真的,他道,“谢谢你,依依。”   “嗯?”为何这时道谢。   “谢谢你能回来。”   看着李寻欢真挚的双眼,我泪水夺眶而出,为了回到这个世界,我放弃的到底是什么,他懂,他都懂的。   ? ☆、章二十九 ?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而下,我偏过头去,笑着擦了擦泪水,“不哭了不哭了,久别重逢是高兴的事,应该多笑笑才对。”   李寻欢见我笑了,便也回我一个笑容,三分暖意三分希冀,竟是十分的好看,“笑总比哭好。”   我笑着点头,“好了,我的故事已经说完,现在轮到你们了。阿飞当时去救大哥,后来发生何事了。”   李寻欢和阿飞两人对望一眼,随即依次将他们两人在兴云庄见面又分别后的遭遇一一道来,阿飞当日竟是被林仙儿所救。也难怪了,林仙儿那样美,又对男人那么了解,她这样的女人设下的柔情陷阱,阿飞又怎样逃脱得掉。   只是,这梅花盗一案,现在替死鬼,也就是林仙儿心心念念想铲除的李寻欢无恙了,接下去又会如何发展,谁也不知道。   听完阿飞的话,李寻欢陷入了沉思,“我不是梅花盗,那这梅花盗,到底是谁?”   阿飞茫然摇头,他是很聪明,但他的聪明,对于这个鬼诡的江湖来说,还是太单纯了点。   李寻欢没听到回答,却似是已经有了头绪,他莞尔而笑,“你们想到没有,梅花盗也许不是男人。”   阿飞奇怪,“不是男人是什么?”   我忍不住噗嗤一声,“不是什么,是女人。”林仙儿呗,还能有谁。   阿飞听得笑了,李寻欢却没有笑,“也许是我猜错了。”他一定看得出来,阿飞对林仙儿的感情,若真是林仙儿,阿飞的反应就难料了。   阿飞于是也不笑了,气氛沉寂了下来。   看他的样子,我心底涌上些许的忧心,虽然看透了林仙儿那一面,但若他对林仙儿已是痴心一片,舍不下放不掉了呢?   摇了摇头,我将这个想法扔出脑海外,应该不会的,李寻欢担心阿飞是因为刚刚阿飞并没有提到林仙儿离开的真正原因,只是含糊其辞,大概他也是说不出口吧,等李寻欢知道了,他也就不会担心这点了。这个倒是不急,也不需要现在提出来揭阿飞伤疤。   “好了,暂时放下梅花盗的事吧。”我打破沉默,笑,“大哥,我答应了阿飞,那天他带我进兴云庄的话,等救了你出来,我让你请他喝酒,结果这个承诺一直没兑现。”   李寻欢也笑了,“我总是不愿让朋友们失望的。”   “下雪天,喝酒暖身。”我不像他们有深厚的内力支撑,寒风瑟瑟,早已经冷得快发抖了。   阿飞重又笑了,“我们去喝酒。”   一场酒,喝到夜深,尽兴而散。   喝酒只是助兴,并不为了喝醉,所以我人还算清醒,只是李寻欢仍是不放心的将我送到房间门口。   “大哥,你有什么打算?”我不希望,到如今,他的选择仍然是去守着不是李园的李园。   李寻欢微微扬唇,似是早已有了答案,“我有一个十年前的约定,还未完成,”他笑着看我,“十年前,我答应了一个人,要一起去塞外,去西域。我不愿失约,所以我想,现在该是履行约定的时候了。”   我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默了片刻,“那李园呢?”他和诗音之间的事,应该不会有人比我更清楚了,十年,足够让他放下该放下的人,该放下的感情吗?   李寻欢道,“十年前就有人告诉我,有些事,要学着放下。”   我苦笑,“就因为你放不下,你才是李寻欢。”   “放不下,是因为自己给自己制了一副枷锁。”   “画地为牢。”   “不错,画地为牢。”   “所以,大哥,你已经完全放下了吗?”我很认真的看着李寻欢。大概,我的表情眼神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他竟微微偏过头去,一时答不出来。   说不失望,是假的。但是就像我说的,放不下,才是李寻欢吧。   我伸手,第一次,以不同含义握住李寻欢的手,他抬眸看我,有些惊讶,“依依?”   我微微扬唇,眼神却慎重,“大哥,是时候试着从牢里走出来了,若一步不跨,是永远出不来的,我知道,这一步跨出去是怎样的艰难的。但是,”我加重了语气,“我既都敢迈出一步,”那一步,是百年时间,千里空间,放弃我所熟悉的一切,“大哥,你也一定可以的!”   就算痛苦,就算悲伤,总是有一个不愿放弃的希望。   李寻欢回望着我,眼睛闪烁着我看不懂,太过复杂的光芒,但是,良久,他重重的回握住我的手,点下头去,“好。”   我笑,春花灿烂,我想,梅花虽美,却该是到了雪化云开的季节了。   虽然说好了要踏出一步,但真正怎么去做,我也是不知道的。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纠结了两分钟,我就决定将之抛之脑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都是要试着相处才知道到底怎样吗?是水到渠成还是分道扬镳,既然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去尝试着放开心胸,顺其自然吧。   不过,既已心动,我想,我或许可以主动一点。   和阿飞告别之后,我们两人虽说好了西行,但李寻欢现在的身体状况,他自己不在意,我却放心不下,我可不想看到他以后疾病缠身的痛苦。我固执起来,李寻欢也没奈何,最后又寻到梅二先生处,说的是幸好来得及时,若再是拖延,必定难治了。而现在,虽然严重,但好生调养,未必不能痊愈。直到这时,我才松下一口气。   在梅二先生处盘桓了段时间,我们便按照原定计划启程。   一路向西,人烟减少,景色却越来越美。   十年前,我和李寻欢也相处过不短的时间,但最开始是逃命,到底少了些闲情逸致,后来又是在李园,那时候,他有林诗音。所以,也从未有过朝夕相处的时候。再后来,因为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婚事,虽是相处时间多,却也心情沉重。   到如今,相处起来,却又是不同。   看得出来,答应的事,李寻欢绝不会轻易让人失望,在放开胸怀,在拥抱大自然美景的同时,也尝试着用另一种身份与我相处。   而相处起来,真要我说的话,小李探花也是不会让人失望的。或者说,超出期望。   ? ☆、章三十 ?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李寻欢抬头,凝望着天边的落日夕阳,“只有身临其境,才能感受到如此的美。”   我拍拍马脖子,“是的,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除了震撼,还是震撼,无论什么样的话,都难以形容大自然的万一。在自然的博大面前,人简直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确实,”李寻欢点头,“不经历沙漠的浩瀚,无法预见自身的渺小。”   “但是,如此渺小的人,有时候却能创造出鬼斧神工的伟大之物。”我微笑着眨眨眼睛。   “哦?”李寻欢挑眉。   “准备好了吗?大哥,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可是真正的震撼到了。”   “你到底想给我看什么?”   “现在还看不到,很快就可以了,”我指指远方逐渐清晰起来的关隘,“看,那里就是阳关了。”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李寻欢笑了,“阳关,可有好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我也跟着笑了,“到了这里,当然要喝葡萄酒了。”   进入边关的小城中,铺天盖地的异域气息扑面而来,驼铃的声音,羊肉的香味,金发碧眼高鼻深目的西域人,组成了带有异国风情的流动风景。虽然不是第一次来了,但我还是觉得有些目不暇接。而完全和中原不同的景致,使得李寻欢也饶有兴致的张望着。   走得几步,一阵银铃声混合着鼓声传来,我循声望去,原来是招揽生意的舞娘,坠着银铃的头纱和舞衣,舞出火红的残影。我饶有兴致的扫了一眼舞娘的小蛮腰,伸指戳了下李寻欢,他正盯着城里打铁的铺子看,随即疑问的转过头来。我扬起下巴示意了下舞娘,他不解,“怎么?”   我比划了下舞娘腰的位置,笑睨了他眼,“你的比较细。”大概是为了骑马骑骆驼方便,李寻欢束紧了腰带,从背后看去,颇有英雄弯下杨柳腰的感觉,机会难得,不调戏一下有点对不起自己。   李寻欢挑眉,竟是勾唇一笑,“不及你。”   咦?战斗力如此惊人?   我被挑起了斗志,“习武之人,才比得上习舞之人腰肢柔软。”   李寻欢手一圈,环住我的腰,人凑了过来,我猝不及防,又不能退,下意识向后弯腰,他停住,上下打量了下我的动作,意有所指,“不及你。”   知道他是故意,我恼羞成怒,胡搅蛮缠,“舞起来,也不一定比她还好看。”   李寻欢离我也更近了些,气息相闻,我几乎是在瞬间染红一张脸,他唇边笑意更甚,在我耳边,吐出三个字,“不及你。”   说完,便用力扶起我,放开手来,笑吟吟的看着我。   输了!   跟风流闻名天下的小李探花比这个,我简直是不自量力到极点了。而且,他虽然不是逞口舌之快的人,却也并非口齿不伶俐。   低头半捂住脸,我简直都不想放开了。到现在,我是真知道李寻欢以前是多么让着我了。   半晌,含着笑意的声音响起,“这么使劲捂着,不难受吗?”   “别管我!”我瓮声瓮气的道。   “怎么?”   “吸取教训。”   “什么?”   “失败是成功的妈!”   “哈哈哈哈……”   在李寻欢的大笑声中,我不好意思的放下手,想了想,也跟着笑了。   时间已经不早,我直接带着李寻欢来到城南我住过的客栈,十年前的老店,现在一样生意红火。   院子里,两个伙计正烤着羊肉,香气四溢。我眼睛一亮,“大哥,一定要试试他家的烤羊肉,一点都不膻,又香又嫩。这家店虽然是汉人开的,跑堂大厨也是汉人,但做起羊肉来,真不比西域这边的人差什么。”只是可惜,少了蜂蜜和孜然,不然肯定更具风味。   “好。”李寻欢笑着点头应允,“依依,说到吃,你真算得上如数家珍,头头是道啊。”   “你说美人与美酒不可辜负,我说,”我笑道,“美景与美食不可辜负啊。”   “如此佳句,当有美酒相佐。”   “噗。”你又赢了。   走进屋子,我们两人在热闹的屋中寻了个靠墙的桌子坐了下来。十年了,跑堂的小二竟还是以前那个,只是面容多了好些风霜,看起来已过而立之年了。他热情的招呼我们坐下,又给我们擦干净桌子。我有趣的看着他,十年了,他竟然一点都不认得我了,说起来,当年,我还在这里住了不短的时间呢。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热烈’了,小二哥抬头回望我,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点了烤羊肉和别的菜,还有一壶葡萄酒。他大概是觉得我有些眼熟,但十年了,他也不太确定,所以只是自己嘀咕着走了,并没有多说什么。   我捂着嘴笑了半晌,直到小二哥来上了酒,才停了下来。   大概知道我在笑什么,李寻欢无奈摇头。我笑嘻嘻的喝完杯中的茶,又给自己倒上一杯,“看他的样子,太有意思了嘛。”   “十年,可不是什么很短的时间。”李寻欢不喝茶,他倒上一杯酒,才入口,就是一阵咳。   我看得皱眉,“少喝点吧。”梅二先生可是说过,少喝酒对他的病有好处。   李寻欢笑,“让一个酒鬼不喝酒,不比要他的命还难?”   知道劝他也不会听,我叹气,“不是让你不喝,先吃饭,垫下肠胃再喝。”见小二上了菜,我顺势推到他面前,“赶了那么久的路,我都饿得受不了了,难道你不饿?人是铁,饭是钢,光喝酒怎么会饱,吃饭吃饭!”   李寻欢笑着拿起筷子,见他动了,我满意的拿碗,添饭,开吃!   羊肉烤得很香,特别是人在饿了的时候,简直好吃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风卷残云的吃完了饭,我端一杯葡萄酒,陪李寻欢喝。   这么多年,虽然我酒量见好,但是要说多喜欢喝酒,实在谈不上,不过这里的葡萄酒独居风味,不尝尝也确实可惜了。   等一壶酒喝得差不多,我放下杯子,“大哥,要去看跳舞吗?这边的歌舞和中原那边大不相同,很值得一看。”说起来这个时代就是娱乐活动实在太少,晚上几乎无事可做。   李寻欢笑出声来,“今天还没看够?”   经他一提醒,我也想起那一茬来,也忍不住笑了,“好吧好吧,以后反正也有的是机会看,今天我们干点其他事吧。”   “做什么?”   我转了转眼珠,“大哥,要不要听故事。”   这时,恰好来收酒壶的小二哥猛地醒悟过来,“杨姑娘,真的是你?!”   ? ☆、章三十一 ?  “哈哈,你终于认出我来了啊,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了呢。”看他那种疑惑的样子,是很有趣。   小二哥很是惊奇的望着我,“十年了,你竟一点都没变。不是你提到故事,我还真有点不敢认。”   “中原气候好啊,养人,不像这边城,风沙大,人容易面有风霜,”我打着哈哈,岔开话题,“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好吗?”   大概也没想那么多,又被我岔开,小二哥漾开热情的笑脸,“都还好,只是时不时有远方的客人来打听,那个说故事说得很好的姑娘怎么不来了。”   “还有其他人记得我啊?”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我笑问。那个时候说故事,主要还是想更加独立,没想到还会被人记住。   “记得的,杨姑娘你的故事太精彩了。”   “不是我的,我也是听人说的。”   小二哥胡乱点头,有些迫切的开口,“杨姑娘,你既然回来了,今天要说故事吗?”   看他这么热情的样子,我有些意动,“大哥?”   “去吧,”李寻欢举起空杯,“这么多年,我只听人提起过你说故事说得好,却从来没听过。”   我听得没来由的有些心酸,“好,今天晚上的故事,只说给你听。”   做自己喜欢且熟悉的事情,大约,人总有些眉飞色舞,到我故事说完回到桌边,我还觉得自己有些意犹未尽的兴奋。   李寻欢笑着给我倒上一杯酒,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得有些多了,他眼睛分外亮,“依依,到现在我才明白十年前你对我说的那番话。”   “什么话?”十年前说过的话太多了。   “你说,你不想一辈子都被局限在园中,”李寻欢倒了杯酒,慢慢品,慢慢咳,咳完了才继续说道,“这一路行来,我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你确实不是那种养在深闺的女子。依依,你在说故事的时候,特别引人注目,不是指外貌上的,而是另一种好看。”   葡萄酒的香气,微熏,“因为我很认真,”霞染双颊,我也有些熏然,“大哥,你最吸引人的时候,也是手持飞刀的时候。”   李寻欢笑,“夸奖你也不忘扯到我身上。”   我也是笑,“有来有往,才是长久之道,谁也不会喜欢唱独角戏的。”   “为这句,当浮一大白。”   “大哥,你喝酒的理由,总有千千万万,不过既然你说得这么诚恳,”我笑着举杯,“干杯。”   碰杯而饮,因为第二天还有些事,我也不敢多喝,葡萄酒虽好,但喝到第二天头痛就不好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早晨起来,阳光已然露出笑脸。推开窗户享受了下清晨还有些微凉的风,我梳洗好下楼,李寻欢已经坐在桌边了。   “大哥,好早。”我跟着坐下,要了早餐。   正低头喝水,忽然闻声,“依依。”   “嗯?”   我不解抬头,瞬间,带着清脆铃音的洁白,落到我头上。   我不敢置信的伸手抚过纱巾,“大哥,这是?”   “我以前就说过,你很适合西域女子的装扮,”李寻欢欣赏的看着,“现在,入乡随俗。”   我简直是惊喜了,“所以你大早出去买的?”   “嗯,幸好卖纱巾的铺子开门够早。”他笑。   我展颜,带着三分感动,“谢谢!”   李寻欢含笑点头。   我整理着纱巾,突发异想,“大哥,说到入乡随俗,你是不是也该入乡随俗?”   “怎么入乡随俗?换西域的衣服?”李寻欢笑问。   “不是,”我认真的竖起手指,“烫卷毛。”   他不解的微微偏头。   我忍不住,捶桌笑到抽,大哥啊大哥,小李探花学富五车,但是这个梗,你不懂。   吃过了早饭,我带着李寻欢去找以前惯熟的向导,要进沙漠,没有好向导绝对不行。边走,我边解释,“伊克大叔,是朋友介绍我认识的,他是附近最好的向导,就是……汉语不大好。当年,就是我连比带划,他带着我以这里为中心,在沙漠里转了几个月,才找到那个地方的。地方其实并不远,明天一早出发,晚上在沙漠歇一夜,第二天黄昏就会到了。”   李寻欢认真听着,顺便询问我些事。   走着说着,伊克大叔家到了,但很可惜,十年过去了,大叔也已经老了。但他热情的给我们推荐了他的儿子,扎伊克,一个很精神的小伙子。据伊克大叔说,他的儿子现在是附近最好的向导也是最可靠的向导。   谈好了价钱之后,我们约定明天一早出发,剩下的时间,足够我和李寻欢逛逛这异域风情的小城,准备沙漠中旅途的必备物品东西,虽然预计时间并不长,但准备还是要充分。   第二天一早,换上骆驼,我们就踏上了路途。   一路顺利,扎伊克确实是个很好的向导,他的汉语明显比伊克大叔好上很多,路上热情的给我们介绍这边的风物人情,倒也觉得时间过得飞快。   沙漠上行走,中午几个时辰是不赶路的,早晚倒可多走一阵。   夜晚,扎下帐篷,等篝火升起来,被热气一熏,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李寻欢关切的望了过来,“冷了?”   我揉揉鼻子,“还好。”   李寻欢解下披风,披到我肩上,“大漠里昼夜冷暖差异太大,小心风寒。”刚说完,就是一阵咳。   我刚裹好披风,见他咳得难受,便伸手轻拍背,“你也要当心。”他摆手,示意无事。   我想了想,干脆展开披风,笑得有些腼腆,动作却很大方,“分你一半。”   李寻欢回望我,虽然脸上有些发烧,我仍是坦然浅笑,视线没有半点躲闪。映着月光,他笑了,带着三分柔情,他伸手,拥我入怀。我怔了下,然后伸手,回抱住他。   和白天的炙热完全不同,沙漠里的月色,柔情似水,温凉似纱。而月亮那么大那么圆,似乎只要伸手,就可以摸到般。   那样的月色,是足以铭记的绝色美景。   ? ☆、章三十二 ?  第二天起得很早,又走了一天,傍晚时分,熟悉的景色映入眼帘时,李寻欢的眼中有了些许波动,“这是……”   “你猜猜。”我兴致高昂。   李寻欢思忖片刻,“这里如此多的洞窟,据说唐时《李克让重修莫高窟佛龛碑》一书的记载,前秦建元二年,僧人乐尊路经此山,忽见金光闪耀,如现万佛,于是便在岩壁上开凿了第一个洞窟。此后法良禅师等又继续在此建洞修禅,称为“漠高窟”,意思是“沙漠的高处”。”   我惊讶的看向他,我该说,真不愧是探花之才吗?   忍不住鼓掌,“大哥,这你都猜得出来,实在太厉害了。”   “过奖,”李寻欢笑得没有丝毫得意,“依依,你想带我来看的,就是这洞窟?”   “别小看这洞窟,进去看看就知道了。”我神秘的眨眨眼。   扎伊克不信奉佛教,对这些洞窟没有兴趣,找了个避风的地方等我们慢慢看。   我和李寻欢走进洞窟,现在的莫高窟,还未经过清理开发,有些倒塌了,有些封闭着打不开,但仅仅能进去的,也足够震撼。   我先带着李寻欢到我印象最深的洞窟,费力的搬开堵住门的石头,我们两人进入洞窟中。夕阳西下,一束阳光,正好落在壁画的中央,如同给画中的飞天镀上一层金光,瞬间,画如同被赋予了生命,呼之欲出。   “这……”李寻欢瞪大了眼睛,我知道,比我深谙书画之妙的他,应该比我第一次看到,还要震撼,我安静的不去打扰他,只是静静的欣赏着画中的美景。   因为实在难得,我们又多在那里停留了两天,第三天虽然依依不舍,但仍旧到了回程的时候了。   顺利得不可思议的行程,让我情绪高涨,夜晚坐在篝火旁边,我翻来覆去的轻轻哼。   “是什么曲子?你哼了好几次了。”对于音律也想当精通的李寻欢有些好奇,“我从未听过,是你们那边的?”   “对,我们那边的歌。”   “哦?怎么唱的?”李寻欢笑,“很多年没听你唱过歌了,有些怀念。”   我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大哥你在怀念什么,英雄弯下小蛮腰?总不会是十八摸吧。”   记忆力超群的李寻欢,听过一次就不会忘记,当然知道我一语双关指的什么,于是一本正经的回了句,“你若要唱,我当然洗耳恭听。”   我哈哈大笑,“大哥,你精通音律,若是给我奏上一曲的话,我唱给你听也未尝不可。”   李寻欢笑,“这有何难……”话到一半,他突然神色一动,“有大批的人过来了,而且,速度很快。”   本来在篝火另一边打盹的扎伊克猛地跳起来,“夜晚在沙漠里快速移动的,只有沙盗。快,快跑!”   沙漠,毕竟不如其他地方传音效果好,我们解开骆驼顺着扎伊克指的方向并没有跑上多远,就被人追了上来。等借着月光看清人,扎伊克声音都变了,“是黑沙盗,这附近最凶恶的一群沙盗,黑沙盗过处,不留活口。他们怎么会,怎么会来这里,这里并不是他们出没的地界啊?”   对于这里的形势,我和李寻欢更是不解,我们的疑惑,很快有了答案。我们被人团团围了起来,很快,火把也被来人点燃,蒙着面的西域人,大声喊了几句。   这里的语言太混杂,我根本听不懂,更不要说首次来的李寻欢了,当我们疑问的视线投向扎伊克的时候,他脸色非常古怪,“他们说,让你们把能永葆青春的圣药叫出来。”   永葆青春的圣药?   谁能告诉我,那是什么鬼!   我和李寻欢面面相觑,紧急关头,我心念忽动,“大哥,难道是他们见我十年容颜未改?所以起了邪念?”   李寻欢点头,“只有这一个解释了,不过,消息能传得这么快,只有一个解释,有人故意传播。现在和他们解释什么都没用,他们是有目的而来。语言又不通,”他思忖了片刻,“扎伊克,和他们说,想要药,就放我们一条生路。”   我震惊,“大哥?”   李寻欢趁着扎伊克去和沙盗交涉,“依依,我们有药,在你的包袱里。”   虽然并不完全明白他的想法,但我配合的点头,从行礼里摸出一个小玻璃瓶,是跟着我从现代带过来的小香水瓶,递给李寻欢。李寻欢冲我肯定的点点头,高举起香水瓶,漂亮精致的瓶身,在火光的映衬下,流光溢彩。   沙盗立即一阵骚动,各种贪婪的视线随之而来。这样的视线中,李寻欢还很有闲情逸致的勾唇笑笑,“扎伊克,和他们说,圣药只有一瓶,若想要,就放开一条路,若要过来硬抢,那我就摔碎药。”   扎伊克点头,用古怪的语言和沙盗们交涉了半天,不情不愿的,沙盗们让出一条路来。李寻欢让扎伊克带路,我在中间,他押后。等我们两人离开沙盗的包围圈时,李寻欢缓缓的移动,然后将瓶子使劲一扔。沙盗们立刻寻着瓶子冲了过去,而有好几个被激怒的沙盗不管不顾的抽出弯刀冲了过来,当然,还有抱着灭口想法的。   然后,小李飞刀出手,例无虚发,追来的沙盗,通通喉咙中刀,再也无力追逐。   趁着其他沙盗或哄抢瓶子,或被飞刀威慑,我们三人,顺利脱离了黑沙盗。   但是,这仅仅是开始。   扎伊克说,黑沙盗绝不可能放过我们,所以我们现在绝对不能原路回小城,他们一定会设下埋伏,等我们回去一网打尽。   所以,我们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向北绕路,或者向南绕路。但是,两条路都不好走。向南,是沙漠深处,有漫长的道路没有水源,向北,则更难过,因为那是一个部族的地盘,而他们,不太欢迎陌生人。   “你说的部族,是不是纳瓦克?”我开口问道。   扎伊克有些惊讶,点头,“你听说过?”   “不止,”我笑着向两人解释,“纳瓦克,在他们部族里,是银色月亮的意思,那里,有我的朋友。”   扎伊克立刻高兴起来,“那你可有银月弯刀?有那把弯刀在,我们足可以在西域横着走了。”   “我有,”在扎伊克来不及露出惊喜的表情时,我摊手,“可是丢失了。”十年前,弯刀我放在了李园,后来,弯刀和我的所有东西,都进了我的衣冠冢里。我实在没勇气也没时间去挖自己的坟。   扎伊克沮丧了阵,很快振作起来,“不管怎么说,我们可以往北了。”   ? ☆、章三十三 ?  向北的路,也并不好走,虽然当日的物资带得充足,但我们从黑沙盗的包围冲出来的时候,丢失了两匹骆驼。而这个时候,扎伊克的重要就越发体现了出来。沙漠里地形变化万千,扎伊克能够凭借一块石头,一颗枯树,日升日落的方向,找到正确的道路。甚至,他还可以找到躲避风沙的地方,有水源的地方,让我们不至于被沙暴淹没或者因为缺水而渴死。   但越往北走,扎伊克也越发走得艰难了,他说,这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地界了,然后,我们终于到了扎伊克所说的地方。   那里等待我们的,不是热情的接待,而是失望。   沙漠里的部族都是逐水而居,这里的水源,不知道什么时候干枯了,自然的,部族也迁徙了。   扎伊克仔细研究了他们留下的痕迹,判断他们很可能迁到更北的地方。于是,我们继续向北。   水,变得越来越珍贵,所有人都尽量不开口,来节约每一滴水。但人的体力,终究是有极限的,最先倒下的,就是我。根本什么都想不到,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识。   “……依依……”我醒来的时候,躺在李寻欢怀中,他的声音,也以为缺水变得沙哑。   撑开眼睛,已是夕阳西下,凉下来的气温让人舒服了许多,但很快,寒冷就会袭上来。   突然,很想说话,张了好几次口,才哑着声音开口,声音几不可闻,“大哥。”   “别说话。”李寻欢制止我。   我何尝不知道少说话的重要,但是,“我怕现在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   “不会。”他搂紧了我,“以后还会有很多机会,你可以慢慢说。”   我伸手,扯住他的袖子,力道不是太大。   李寻欢沉默了片刻,“想说什么,我听着。”   “这个时候,我竟然想到两只鱼的故事。”   “两只鱼?”   我困难的吞了口唾沫,“相濡以沫。”   李寻欢立刻意会,“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   我点点头,“不要相忘于江湖。”   “不会!”   听到李寻欢坚定的话,我大概是笑了笑,“大哥,趁我还没死,你喝我的血,人死了血液就会凝固,不能喝了,喝了血,你就可以走出沙漠。”   “依依!”李寻欢不敢置信的望着我。   “两个中,至少能活一个,总比都死强。”其实,我一个人死在这里,也会害怕的。会这么说这么做,不是我有多么伟大,也不是因为爱这种理由,而是人生死关头,所迸发出最大的善意吧。生与死之间,除了生死,其他一切都不再重要了,不是吗。   “十年前,我眼睁睁看着你掉下悬崖,不能救你,现在,你要我再看一次吗?”李寻欢的声音里,满是痛苦,下一刻,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手一翻,一柄飞刀出现在他手中。我蓦地瞪大眼睛,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双手抱住他握刀的手,“不,不要!”他是想把他的血,给我喝,“不准你这么做。”   他看着我的眼睛,缓缓的,露出笑容来,虽然满面风沙,但那双眼睛,却像落满了星辰,“依依,我和你是一样的,我们都是一样的。”   也许奇迹,有时候就发生在一瞬间。   下一刻,扎伊克用尽力气的欣喜叫声,响彻耳边,“有人来了,有人来了,带着银月弯刀,是那个部族,是那个部族!”   我转头,巨大的狂喜,引来一阵眩晕,视线已有些模糊,“告诉我们,找阿克苏。”说完,我放心的晕了过去。   竟然没死,睁开眼睛第一个反应,就是庆幸。稍微恢复点力气,我有些困难的撑起身,开始打量四周,这是个很普通的帐篷,没有特殊的装饰。用羊皮搭成的床和被子,别无他物。   帘子,被人从外掀开,随后便是脚步声,“阿克苏娜!”热情到窒息的拥抱,我完全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就要挣扎,却很快解脱出来。只见李寻欢正满面怒容的直视对方,随时准备再挥上一拳似的。而另一面,一个踉跄着站稳的大胡子男人,正冲着我露出灿烂的微笑。   这是谁啊?我满头问号。   怎么知道我这个名字,还这么热情?   大概,我的表情已经足够表达我的意思了,大胡子指向自己,很骄傲的样子,继续用发音奇怪的汉语说道,“就知道你认不出来,我现在很有男人味啦。”   这种熟悉的说话方式,这种奇怪的用词,用这个名字叫我,我突然心福灵至,“阿克苏?”   “就是我啦。”他笑得更开心了,说着看向李寻欢,“你是阿克苏娜的男人?力气倒很大,不错。就是看起来太柔弱了,不像我这么有男人味。”   我好想捂脸,作为他的汉语老师,简直想以死谢罪。   “依依?”知道是我朋友,李寻欢脸色恢复了正常,就算听到阿克苏这么说,探花郎也是好风度,竟然没有变脸。   我有些无力,“这就是我当年想介绍给你认识的,美得天上有地下无,可与日月争辉的美人。”   李寻欢挑眉,我回他一个苦笑,真的,他十几岁的时候,真的是可与日月争辉的美少年,而且因为西域血统,还有着金发碧眼,现在,鬼知道怎么会长成这个样子。   “你们等等,我去叫阿塔娜。”大胡子的阿克苏风风火火的跑了。   “这就是你想介绍给我的美人?”李寻欢的表情说不太出来的感觉。   我叹气,“岁月是把杀猪刀啊。”   李寻欢摇头笑,端起刚放在旁边的碗,“热羊奶,他们说,喝这个好。”   “谢谢。”我小心的捧起碗,试试温度,很豪爽的一口饮尽,“扎伊克呢?他还好吧。”   “他很好。”李寻欢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刚刚阿克苏叫你,阿克苏娜?”   我笑,“嗯,是阿克苏取的,在他们族语里,意思是初升的太阳,他的名字也是这个意思,不过是用于男性。阿克苏很小父母就去世了,在族里长大,他把我当妹妹。”我摸摸鼻子,不好意思的加了句,“虽然遇到他的那个时候,我比他还大点,他应该叫我姐姐的,不过,他固执的说我是妹妹。我遇到阿克苏的那一年,他才十几岁,那时候他确实长得极好看,甚至有些雌雄莫辨的好看,不过,他们族里更偏好威武雄壮的男子,所以他那个时候,就想长得更威风一点。”我顿了顿,“看起来很美很柔弱的阿克苏,却喜欢阿塔娜。阿塔娜名字的汉语意思是湖水样的女子,但阿塔娜可不像水,她从小就像男孩子一样。”   当年,为了帮他追阿塔加,我可没少费力。想到那时候的阿克苏和狗头军师我,就忍不住觉得好好笑。   没想到,十多年过去了,留了满脸络腮胡的阿克苏,我都不认识了。   ? ☆、章三十四 ?  刚和李寻欢说完阿克苏和阿塔娜,帐篷的帘子再一次被掀起,我抬头,在看到和大胡子阿苏克一起走进来,有着深棕色长卷发的成熟美人后,张大了嘴巴,半晌才吞了口唾沫,“阿塔娜?”   她回我一个热情的笑容,凑过来狠狠地拥抱住我,“阿克苏娜,欢迎回来。”   “你这简直……我都不敢认了。”脸还是有我熟悉的样子,并不是说五官就完全改变了,但眉梢眼角的成熟风韵,是以前的阿塔娜完全没有的。现在的她,不但没有半丝男孩子的影子,而且诱人得像一颗完全成熟的水蜜桃。   果然,时间是把杀猪刀吗?但是,怎么都觉得不对啊……   “当然会变,我都有两个孩子了。”阿塔娜掀了掀头发,自然而然流露出十分的风情。   我先是惊,随即是喜,“哎呀,恭喜恭喜,我都没赶上你们孩子出生,你们可得让我见见孩子们,实在没想到这事儿,我都没准备孩子们的见面礼。”   “等你休息好了,我让他们来。见面礼就不用了,你会讲故事,他们一定会喜欢阿克苏娜阿姨的。”虽然是一起学习,但阿塔娜的汉语发音明显比阿克苏要好很多,“幸好你平安无事,听到你被黑沙盗追杀的消息时,我们好担心。幸好阿苏克聪明,他说,你很有可能去了部族以前的地方,就让好几拨人顺着路分散去找你们,好在找到了。”   我转头望向阿克苏,他被阿塔娜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正转头不看这边,我高高的扬起唇角,十年的岁月,足够让那个小弟弟,长成有担当的好男人了。   “这一次,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们。”   “谢什么,”阿塔娜爽快不减当年,“说起来你们还是受我们连累。”   “连累?”我和李寻欢面面相觑。   “什么圣药什么的,听起来就不是真的,阿苏克特意叫人去查了查,原来是当年那个哈尼克族人搞的鬼。”   “哈尼克族人?”我印象不深了。   阿塔娜大方得很,“就是当年想娶我的那个挥扎。”   “我想起来了!”当年的阿塔娜,可是很受欢迎的,特别是那个挥扎,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想把她娶回去,后来我帮着阿克苏追到了阿塔娜,那个挥扎就不见了踪影。没想到,十年的时间,他竟然还这么记仇。   于是,我又再次躺枪。   哎……   叙旧并不急在一时,看我精神也不是很好的样子,当了妈妈变得心细的阿塔娜,解释了几句之后,很快拉着阿克苏走了,把空间留给了我和李寻欢。   “再睡会儿吧,”李寻欢帮我拉拉被子,“他们的巫医虽然说你没事,只是需要长时间的睡眠,还有充足的食物和水,但是……”   我偷笑,相当明白李寻欢的欲言又止,看起来像巫师多过于像医生的巫医,是会让习惯了大夫的人觉得不怎么靠谱。当年我就很怀疑他的医术。更何况,十年后,我想那位巫医,可能更神神叨叨了些。听话的躺好,“才醒,睡不着,过一会儿再睡,”我望向他,“大哥,陪我说会儿话吧。”我说完,干脆挪出一半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才经历了那么多事,精神放松下来,不由自主的……想要撒娇。   “好。”李寻欢坐到我让出的位置,手抚过我的发丝,像是想起了什么,语气有些慎重,“下次,不要再说那样的话做那样的事了,不,想都最好不要想。”   我怔了下,立刻想到李寻欢是将沙漠里的事重提。   也许,这个时候,只要顺着答应就好了,但是,他那样慎重的语气,若我只是轻率的回答。我默然半晌,他也不催促,只是静静的等待。   良久,“下次若还有这种情况,我还是会说会做的。”   “依依!”   “大哥,你先别急,听我说完好不好?”我用最恳切的语气问道。   李寻欢并非那种独断独裁,不允许别人说话的人,虽有些勉强,他还是点头。   我组织了下语言,“其实,会这么说这么做并不是因为诸如感情之类的,在绝对的生存面前论起其他,好像都渺小了不少。我也不是什么伟大的人,大概,是做不到因为别人而放弃自己的生命的,”就因为知道艰难,就因为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才会在看到他跟随着跳下悬崖,只为一个微小的可能性的时候,很不合时宜的,砰然心动。人,大概总是憧憬自己做不到的伟大,“但是,你可以说是在生命的终点人最后的人性本善,也可以说是权衡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这个计算方法太简单,或者两个一起死,或者至少能活一个。不用多想,我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划算,不是吗?”   李寻欢定定的看我,“说完了吗?”   我点头,思绪还有些不是那么清晰,但我已经努力表达自己的观点了。   “那换我说,”李寻欢收敛了表情,有些肃然,“依依,你可曾想过,活下来的人的心情?”   我点头,“想过,肯定很痛苦,非常痛苦。但是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痛苦,也才有希望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时间会将所有的痛苦和苦难,慢慢抹平,十年后,二十年后,或许能有幸福的机会,而这一切之所以能存在,最起码,是要活下去。这种时候,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李寻欢没有敷衍,而是认真的考虑我的话,半晌,“若那些伤痛都不能被时间抹平,而随着时间的消磨越来越深刻,甚至,悔恨交加,日夜被折磨,又当如何。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这……”我一时卡壳接不下去。是啊,若对象是他,很有可能正是如此,十年,尚且不能减轻他丝毫的痛苦,我不正是因此才动容,踏出那关键的一步的。冠冕堂皇的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日日夜夜的煎熬,我简直不敢想象那是如何的痛苦。既然如此,我又凭什么以己度人,认为这是可行的呢。   而或许,我是深知他不会放弃我的生命,才敢这么放心大胆的做出这样的决定?若对着一个在危难关头可以轻易放弃对方的人,我只怕想的是如何自保,而不是伟大了。   至情至性之人,才是李寻欢啊。   “对不起。”思及此,我涌上深深的歉意,“我保证,下次不会了。”或许,我可以尝试着,生死与共?人生,就要来一次这样的无畏,才不枉此生,不是吗?   “嗯,”李寻欢伸手,握住我的手,“再微小的希望,也绝不放弃,我不会,你也不要!”   “好。”我紧紧的回握住。   他的手很温暖,我其实精神并不算很充足,安全温暖的环境,让我很快昏昏欲睡。在进入梦乡之前,我突然思及一事,忍不住笑开。   李寻欢疑问的视线扫了过来,我轻笑轻声,“其实我早就该知道,无论什么样的绝境,你都不会放弃的。”我见过的,十年,尚不能湮灭你眼中的光,所以,我知道的。   我很快进入了梦乡,他回答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梦里,是十足的春光灿烂。   ? ☆、章三十五 ?  只是因为体力透支,我休养了几天,又开始精力充沛的活蹦乱跳。   而在这几天里,李寻欢迅速的和阿克苏成为了好朋友,其进展之迅速,让我瞠目结舌。后来,我听阿塔娜细说,才知道缘由。起因,是阿克苏对李寻欢的“柔弱”不满,他觉得,自己妹子的男人,怎么也该像他那么强壮,虽然可能会比他差一点。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抚了下额。阿塔娜也是好笑的样子,摇了摇头,才继续告诉我始末。   因为不满,所以阿克苏邀请李寻欢比试,这在纳瓦克再正常不过了,而且李寻欢不能拒绝。   我忍不住笑了,我大概能猜到阿克苏的想法,既想揍李寻欢发泄心中的不满,又想趁机多锻炼锻炼他,以期他以后能成为更加有男子气概的人。   不过,比试的结果不用说也知道,虽然阿克苏在纳瓦克已经算得上佼佼者,但他毕竟对上的是惊才绝艳的小李探花。就算不用飞刀,用木棍充当剑,也足以让阿克苏的弯刀跌入尘埃之中。   阿克苏不服,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李寻欢。也许男人们的感情,就是打出来的。再加上李寻欢实在是豪爽洒脱的性子,喜欢交朋友,酒量又很是惊人,就这两点,也很对阿克苏的胃口。所有的这一切加起来,阿克苏不但很快承认了李寻欢这个朋友,而且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一日千里,很快就能勾肩搭背一起去喝酒了。   我想,人都还是需要同性别的朋友的,李寻欢和阿克苏在一起的时候,笑得很畅快很大声。   而我,重温了被纳瓦克孩子们包围的日子。十年前缠着我讲故事的小鬼头们已经长大,多了几分矜持,但有了阿克苏和阿塔娜的孩子们作为后补军,很快又吸引了一大群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连十年前那些,脸皮稍微厚点的都挤了回来。我两种语言混杂的故事,还挺受欢迎,不知不觉间,接受力很强的孩子们,汉语有了很大的进步。   为了旧朋友的回归,也为了有了新朋友,纳瓦克族内拿出了酿造的美酒,夜间点燃起高高的篝火,载歌载舞的宴会,献给最可亲的朋友们。   一首歌一碗酒,轮流下来,连酒精考验的李寻欢也受不了,愉快的被放倒在地。而有了经验的我,推着李寻欢去接受热情的款待,自己因此少喝了不少。再加上我也算大病初愈,我被灌酒的频率低了许多,所以虽然也喝了不少,到底不像李寻欢一样倒地,还有余力和阿克苏一起半扶半拖着李寻欢回了帐篷。   快乐的日子是怎么过都不嫌多而觉得短暂的,而快乐的日子总要完结,我的身体完全没有问题之后,也就到了告别的时候。   “阿克苏娜,好容易才回来,为什么不多呆一段时间。”阿克苏非常非常不高兴了,他黑下脸色道。   “我们现在是麻烦缠身,”我也很无奈,“我知道你们不惧怕黑沙盗,但得到消息的人会越来越多,虽然只是谎言,但这样的谎言,根本无法澄清。所谓的永葆青春,会引发多大的血腥,你也可以想象得到。我想,先离开西域一阵避过风头,等我长得老点,再回来那些谣言自然消失了。你知道,”我摊开手,“我是真拿不出那什么圣药的。”   阿克苏皱眉,“明明就是我们连累了你们,你们为什么还要走。”   “不是这个原因,只是,这样的麻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   “纳瓦克族里没有胆小鬼,我们不惧怕朋友带来的麻烦。”阿克苏捶捶胸膛,“我们乐意解决朋友带来的麻烦。”   李寻欢闻言,感动的拍拍阿克苏的肩膀。知道李寻欢的意思,阿克苏也很开心,“既然当我们是朋友,就不要走。”   “就是因为当你们是朋友,才要走。”李寻欢道。   “为什么?”阿克苏不懂。   “大概,是因为都在努力为对方着想吧。”我笑着插了一句,在看到阿克苏更显疑惑后,努力用阿克苏听得懂的意思解释了翻。   阿克苏是懂了,但仍旧不是很乐意,我没奈何的连哄带骗,李寻欢更是陪了好几场酒,才使他让了步,只有这种时候,才深刻的觉得已经是两个孩子爸爸的阿克苏,还保留对朋友诚挚又固执的赤子之心。   询问了我和李寻欢的意见,知道我们是打算往东北方去,绕道草原去看看,阿克苏点头,“向东北的路,你们不熟,我送你们一程。”   我和李寻欢对视一眼,点头答应了下来。   再往东北,已经不是扎伊克的专门科了,在阿克苏拍着胸脯保证会让人送他回去,并为他解决麻烦后。我们告别了因为和纳瓦克搭上关系,在西域可以横着走的扎伊克,再次踏上了旅途。   当沙漠染上点点绿意,草原在我们的眼中,渐渐表现出别样的美。   和漫天的黄沙不同,草原,是绿、蓝、白的组合。清风一过,吹开绿波荡漾,百花芳香。比起沙漠的荒芜,草原展现出来的,是一种蓬勃的生命力。   确定我们进入草原,危险大大减小之后,不好长久离开的阿克苏返回了族里,送走友人,有些惆怅的心绪,在大草原的包容中,渐渐融化得无影无踪。   然后,有一件酝酿了许久的事,我觉得到了可以实施的时候了。   信马由缰,我开口,“大哥。”   草原带着青草香味的微风,吹面不寒,惹得李寻欢微微眯眼,“嗯?”   “我们现在不急着赶路了,从现在开始,教我习武吧。”我慎重的道。   李寻欢疑惑的看我,“怎么突然想到习武?”   “就算不能成为武林高手,但如果下次再遇到那种情况,我也不想总成为拖后腿的那一个。”既然,想要站在你身边,那么,就让我更加努力吧。   李寻欢认真的看了我一眼,含笑点下头去,“好。”   ? ☆、章三十六 ?  时光如水,从指间悄悄溜走,而不留半丝痕迹,蓦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近两年的时间,已经过去。   因为在塞外走了七年,李寻欢对这里非常熟悉,他带着我,踏遍了山山水水。然后,我发现一个问题,那么喜欢交朋友的李寻欢,在这里,竟然没有熟识的朋友。看明白之后,止不住的,有些心酸心痛,那游荡在草原的七年,他到底过的是什么日子?   小李探花,虽然不是走马章台的贵公子,却也是名门世家所出,风雅脱俗的翩翩公子,从不为金钱俗世发愁,又挥金如土。当年,是何等的心灰意冷,才会远走塞外。但对于这些,他只字不提。   他不提,我也不问,过去就是过去,既不能重来,也不能改变,那么,就更努力的看向未来吧。   是夜,我躺在铺好的羊绒毡上,望着漫天星空,无声的叹息。   春来秋去,时光如梭,只有这星空,见证了沧海桑田,如此永恒。美得让人心醉,美得让人心碎。   “晚饭后就不见人,原来一个人跑到这里来看星星。”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意响起。   下一刻,有人挨着我坐下,身体的温度,在夜里弥足珍贵。我坐起身来,转头笑,“大哥你也来了。”   “手都凉了,怎么不穿件披风。”手被捂住,一直暖到心底。   我笑,“因为星星太美了。”   李寻欢笑笑,也抬头望天,“这里的天空,看起来特别开阔。”   “是啊。”我点头,“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蓝天白云青草,好像无边无际一般,就这么看着,好像心胸也变得开阔了一般。”   在这里,我们两个曾骑上马,向着草原深处纵马驰骋。   极目之处,除了填满视线的蓝天白云青草和对方,什么也不剩下。那样的记忆,将是一生都不会褪色的蓝。   “大哥,以前,我们也在大漠里看过星空,”我心念动,忽然想起一事,“你那时候答应我,什么时候,为我奏上一曲。”   本是一句随意的玩笑话,没想到李寻欢点点头,“你等等。”   然后,在我好奇的眼光中起身回帐篷,半晌回转,手里竟握有一只竹笛。   “你什么时候有的笛子?”我骇笑,凑了过去。   “前几日,你从中原来的商队那里挑胭脂水粉的时候,我看到竟然有根竹笛,就顺手买了下来。”他说完,举起笛子,试了几个音,一曲调子,正是在大漠中,我反复哼唱的曲调。   我来了兴致,轻声指点,“这里再慢一点,这里重复一下,这里是这样。”哼几个音。慢慢的,我熟悉的曲调回荡在空气中,我笑,轻启唇,与他合这一曲。   草原的晚风,吹拂起彼此的发丝,划出淡淡的缠绵,我深深的,深深的看人,“谁能十年悲苦,付之一笑,射落月当空。是爱是痴莫非真的你不懂。”十年如何,他只字不提,只化为淡淡的一句,那是很长的时间。   “谁能把酒临风,千里长歌,盈泪在杯中。是爱是痴莫非真的你不懂。”一分悲苦酒一杯,不能醉,只能不停的饮。   “谁能踏满山河,千金一诺,只为一相拥,是爱是痴莫非真的你不懂。”十年前一句随意的承诺,谁还谨记?万里江山,谁和谁一起踏遍?“谁能抛却一生,倾了天下,为你风情万种。是爱是痴莫非你真的不懂?”那现实与虚幻间的一步踏出,抛弃的什么,他懂,我亦懂。我孤注一掷,他又怎会无动于衷?   一曲终了,两两相望,久久无言。   良久,李寻欢放下笛子,露出浅浅的微笑,“依依,我还没问过你,十年前,你给我讲的那个关于二哥和龙女的故事,可有下文?”   我愣了下,没想到他会突然提到十年前那个故事,不过,若是这个故事的话。缓缓展颜,我点头笑道,“有下文的。”   “下文如何?”   “嗯,和离之后,二哥便去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为了这件事,他差点失去了龙女。心痛难耐的二哥,才发现,其实龙女也是懂他的人,他对于龙女,也并不仅仅是怀有感恩和愧疚,也不仅仅只是责任,这一次,他不想再放手,他觉得,这件大事办成之后,他和龙女相互理解之后,应该会有获得幸福的机会。”   “会有的,”李寻欢笑了,他展臂,拥我入怀,“他们一定会有的,获得幸福的机会。”   我也笑着,重重的在心底点下头去,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一定会幸福的。   “下次,也弹琴给我听吧。”   “好。”   在塞外呆了不短的时间,我突然想念起中原来,然后突然想到,走过西域塞外,我还未到过这里的江南,还未看过三秋桂子、十里荷塘。   和李寻欢提过之后,他立刻同意了我的想法,我们便收拾东西入关,谁料想……   久违的邯郸大道,这次虽然没有了拦路的凶徒,路上顺利无比,但我们仍赶得很急,因为一回到中原,我们就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一个让我们偏离既定目的,赶着回李园的消息。   “消息到底是什么人放出来的?”这书的后半部门,我看得敷衍,时间又长了,留在记忆力的东西,实在不多了。   “不知道,”李寻欢不比我知道的多,但是对于江湖,他比我了解得多,“但不管是谁,总有个目的在,或许,我们知道了目的,也就知道了是谁。”   “现在的李园,还有什么能让人贪图的呢?”龙啸云失踪,林诗音和龙小云独留兴云庄,完全没有任何能让人觊觎之物。   “李园没有,但也许,布局之人是要以李园为引。”在这种事上,李寻欢敏锐得让人可怕,“也或许,他是要引的来人,自相残杀。”   我悚然一惊,我确实不太记得剧情,但我知道,所有的一切事情,都是围绕着李寻欢来的,这样反推,则很有可能,这是一个针对李寻欢的阴谋。   龙啸云、林诗音、龙小云都是可以用来针对李寻欢的弱点。   “那么,你觉得,我们接到消息,并不是偶然?”我皱眉思索。   “有时候,太多的偶然联系在一起,就是必然。”   我叹气,“看来,这次我们回中原,注定多事了。”   ? ☆、章三十七 ?  昔日的李园,现在的兴云庄,早已没有了往日的辉煌,朱门上的漆已剥落,门的钉也已生锈,门口不见了守门的小子,门里也没了往日的喧嚣。   李园的后墙边有道巷子,巷子里有个小酒馆。   这个小酒馆里,经常能听到很多李园的事。两年前,我就在这里听到过不少我想知道的事。所以,我不是这里的生客,但小店的孙老板,却不知还记不记得我。   店子很小,隔绝了屋外的寒风,却很温暖。   我和李寻欢找了个靠墙的桌子坐下,有点驼背的孙老板帮我们擦了擦桌子,上了热茶,“客官,请问要点什么。”   “炒两个热菜,一荤一素,我看外面的豆腐不错,再要个豆腐吧,另外烧个汤,有米饭吗?有米饭就来米饭,实在没有就馒头。”我摘下兜帽,笑着道。吃够了牛羊肉烧烤,我想,我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想去塞外西域了。   看来,孙老板还记得我,和我寒暄了两句,便去后厨准备饭食。   “再来一壶酒。”李寻欢下意识的加了句,想了想,还是摇头,“算了,还是不要了。”   我忍不住捂嘴笑了,他瞪我。我立刻狗腿的将热茶推了推,“喝茶喝茶,喝茶静心凝气。”   李寻欢皱眉看着茶杯,好像是一个很要命的敌人。我忍笑,突然想到,不管男人是三岁还是三十岁,总会有莫名其妙孩子气的时候,只是看他愿不愿意在你面前表露出来而已,“大哥,别这样,你这样看它,好像下一刻就要掏出飞刀来给它一刀一样。”   “我已经很多年没喝过茶了。”李寻欢说得一句,端起来一口饮尽,“不过,愿赌服输,说好是三个月,就是三个月。”   我提壶又给他倒上一杯,“嗯,这一点,我很放心,你答应的事,不管怎么也会做到。不过,酒喝多了伤身,还是少饮为妙。”   “依依,酒……”   “等等,”我端起茶暖手,打断李寻欢的话,“喝酒千奇百怪的理由,我已经听了无数了,我觉得,只要你想的话,大概还能找出更多更好的理由来。但是,我说一个理由,就只有一个理由,你听了之后,能不能少喝或者不喝呢?”喝一口茶,我放下杯子,盈盈浅笑。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有什么理由,能让酒鬼不喝酒呢?”李寻欢笑看我,语气很是笃定。   我丝毫不为所动,认真道,“大哥,这些年来你身体并不算很好,因为十年前的阴差阳错,我比你岁数小不少,而一般女子又会比男子长寿。大哥,我不想一个人孤零零的被留在这个世界上。”   李寻欢闻言沉默,半晌,喝尽杯中的茶,“这真是个好理由,仅仅一个,就已经比千百万个还重。”   我笑,将手盖到他手上,他回握住,虽无言,却已是千言万语。   外面夜渐渐深了,孙老板撤下了碗筷,重新给我们上了茶,他看了一眼窗外,叹气,“看来,今天是不会再有客人了。”   李寻欢闻言笑了,“老板,今天一定会有客人的,我保证。”   “你如何能保证?”   “我会算命。”李寻欢很认真的玩笑着。   我笑着给他捧场,“老板,你要相信他,他真的会算命。”   李寻欢当然会算命,而且算得很准,很快,就有人进了屋子。   打头进来的,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小姑娘。   我扫了一眼,立刻在心底笑了,故人。   白发苍苍的老者,正是讲故事的孙老先生,而小姑娘,还是眼睛大大,辫子长长,娇俏又可爱的模样,不是被称为红儿的孙小红,又是谁。他们两人看了看屋内,选了离我们最近的桌子坐了下来。   接着进来的我就不认识了,用一个词来概括,奇形怪状,一看就知是江湖人士。   来了四拨人,包括我们这一桌,小店里立刻挤得满满的,本来闲得不得了的孙老板立刻忙得天翻地覆。我和李寻欢倒没有多注意来人,只在角落的桌上喁喁私语,那四桌倒安静得很。   大概是嫌太安静了,其中一个少年突然开口‘搭讪’起了孙小红,“这位姑娘可是卖唱的吗?”   孙小红摇头的样子,可爱极了。她当然不是卖唱的,她是说故事的,说是她说故事也不对,她爷爷是说故事的人,所以,说故事的是他爷爷。   孙老先生抽了口烟,张口就来,“你们可曾听过李寻欢这个名字?”   除了我们这一桌,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我挑眉,看向背对其他人而坐的李寻欢,他倒是不紧不慢的倒着茶,对说到他自己,充耳不闻似的。   孙老先生和孙小红一唱一搭的说了几句李寻欢曾经的事迹,孙老先生看时机差不多了,便叹了声,“可惜,这样的英雄豪杰,已经远去塞外,不知音信两年了。”   孙小红也叹了声,“实在是可惜了,除了他,这江湖上,还有什么人能称得上英雄呢?”   “你可听说过‘阿飞’这名字?”   说道阿飞,不但连我来了精神,连李寻欢都轻轻放下了手里的杯子。   孙老先生磕磕烟灰,“他和小李探花不一样,小李探花是和伊人远去,而他是突然失踪的,突然就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的消息,只知道,和他同时失踪的,还有一人。”   “那谁和这位阿飞英雄一起失踪的呢?”孙小红充满了好奇。   我突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那个吧……   果然,就听到孙老先生继续道,“昔日的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   “哎呀,看来他和小李探花一样,也是携美同归了。”孙小姑娘拍着手,很高兴的样子。   “那就不知道了。”   我和李寻欢闻言对视,我摇了摇头,如果阿飞在看透林仙儿是什么样子后,还会和她之子于归,那他之爱林仙儿,就出乎我意料之外了。当然了,或许还有另一个解释——阿飞出事了。   李寻欢眼底涌上担忧,很显然,他比我还快的想到这一点。   我拍拍他的手,此间事了,我们便去寻阿飞。   ? ☆、章三十八 ?  已经说了半天的故事,那少年却根本不满足,“闲话你说了半晌,故事呢?”   孙老先生抽了口旱烟,“似李寻欢和阿飞这等英雄人物都失踪了,这江湖,还有什么故事好说呢?”   闻言,另个汉子冷哼了一声,“那倒不见得,据说我所知,就在此时,就在此地,就将有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要发生了?”   “什么事?”少年耐不住问道。   “这里,至少要死六个人。”汉子说着,点了其他六个人的名字。其他人怎能认可,于是扑了上去,却被汉子惊人的武功吓了回去。   我看得有趣,推了推李寻欢,“大哥,是那个人要出手杀人了吗?”我知道,虽然李寻欢背着身看不见,但以他的耳力,他比谁都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对江湖事了解有限,所以这种事情,当然要问问资深江湖人士——小李探花。   李寻欢持着杯子摇头,“我觉得不是。”   “那是谁?”我好奇。   “不知道,”李寻欢笑,“我一直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我当然也不知道。”   我不满,“大哥!”   李寻欢笑着放下茶杯,“不要急,依依,慢慢看下去,你总会知道的。”   果然,他这句话说完不久,就听到门外有人冷笑,随着这声冷笑,刚才还相互打气的六个人,脸色立刻变了,煞白的颜色,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惊恐到极点。   我忍不住好奇的望了过去,推门进来的,是四个黄衫人,但这四个人,显然还不是主角,他们分两边垂手立着,像在等候什么人。下一刻,一个少年从这四人分开的道路,走进屋来。他还很年轻,眉梢眼角还有未脱的稚气,但是脸色却冷冰冰的,没有丝毫表情。   少年慢慢的进来,慢慢的从怀里掏出几个铜钱,一个个的挨着放到那六人的头上,刚才还在相互吹嘘的六个人,连个屁也不敢放,而且,似乎已经被吓得发抖了。放完了,他又走到孙老先生和孙小姑娘那里。   孙老先生毫不在意,就像对待普通人一样,请他喝酒,他不喝酒,他只是拍起桌上的花生米,像着孙老先生面部而去,就在几乎打到人脸上的时候,少年又挥起衣袖将花生米卷了回去。   于是孙小姑娘立刻拍起手来,称赞他的戏法真好看。   我也觉得好看,于是我跟着拍了手。   还是那汉子制止了我们,而少年,已经走到我和李寻欢跟前了。   这一次,他手里的铜钱,直直的击向李寻欢的后脑,那可怕的力道,似要杀人一般。而李寻欢恍若不闻,还是稳稳当当的坐在那里喝着茶,像对身后发生什么事完全没有感觉。在孙小姑娘那边,我已看出这少年的用意,他在甄别江湖人士。所以我很是不解的样子看着少年的动作,自觉装得还挺似模似样。果然,少年将铜钱收了回去,不再理睬我们,负手扬长而去。李寻欢这才摸摸后脑,很无辜的样子,“发生什么事了?”   不知为何,看他的样子,我就觉得很好笑,未免笑出声来,我抓起杯子来镇定了下,才用更无辜的表情,还眨了眨眼睛,“我也不知道啊,大哥我一直和你在一起,你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我当然更不知道。”   被我用他刚才的话一堵,李寻欢挑眉看我,我回笑。   旁边桌子的孙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一直在听我们说话,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寻声望了过去,她已经捂住嘴,看了一眼自己爷爷,又转回头来看着我,虽然捂住了嘴没办法笑,那双盈满星光的大眼睛里满是笑意,实在是个再可爱不过的小姑娘了。   我微笑着朝她点点头,然后看向屋外。   那里,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画上了几十个圆圈,非常小,刚好只能站住脚,黄衫人已经领着那六人走了出去,六个人非常自觉的走到圈子里。他们顶着铜钱,小心翼翼的僵着脖子,好像头上顶着祖宗一样。   等那些人站好,那看起来冷冰冰的少年又走了回来,端坐到桌子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而等候,果然是有价值的。又过了一会儿,又有黄衫人陆续来了,领着顶着铜钱的人,站到圈子里。一拨拨,圈子很快站满了。我看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总觉得,那些人像是待宰的羔羊。这些黄衫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铜钱?   难道是金钱帮?   虽然我已经完全不记得剧情了,但有些特定的名字,还是能唤起我不多的记忆。   金钱帮,上官金虹,荆无命,然后呢?   不记得了……   暂时静观其变吧。   屋内屋外的氛围,越加的压抑,只听得到人浅浅的呼吸声,我皱起眉头,实在没办法喜欢这样的氛围。   这时候,“笃,笃,笃……”屋外,像是棍子敲击地面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突然就想到曾经看过的一本恐怖小说里最吓人的一幕,那棍子插着的东西,就是这样跟在人的身后,在漆黑的小路上,“笃,笃,笃……”   悚然一惊,脸色刚变,手背上便是一暖,我抬头,望进融融暖暖的眼眸中。   瞬间,春风化雨,四周压抑的氛围褪去,温暖的感觉涌上,我扬起唇角,拍拍李寻欢手,示意我没事。我只是,咳,脑洞突然开得有点大,有点紧张,但并不害怕。   当然,恐怖故事什么的都是我的脑补,进来的人,虽然脏,虽然丑,虽然杵着拐杖,但确实是一个人,而且是个声音很温和,很好听的男人。   我以手撑头,觉得这个江湖实在奇怪,这样一个独腿人,声音却这么好听。   那些人说话像打哑谜似的,我只看到,另一个黄衫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我们是什么人,各位想必已知道了,各位的来意,我们也清楚得很。各位想必都接到了这同样的一封信,才赶到这里来的。”   于是,我的眼光就定在了那封信上。   这时候,异变突生,圈中有个人打了个喷嚏,接下来,我们其他人被迫欣赏了一出在生命面前自相残杀的好戏。所谓的喜欢,如此单薄,单薄到可笑的程度。   可是,我却笑不出来,人性经不起考验,那如果不考验呢,是不是可以做一辈子的好人,一辈子的恩爱情人甚至夫妻呢?   我不是研究哲学的,我只觉得,这些黄衫人实在很可恶,没有人是神,没有人能随便决定别人的生死。   ? ☆、章三十九 ?  但是很明显,黄衫人还不知足,那个声音好听的独腿人,已经坐到了最开始提醒会有人死的那个汉子桌上。   两人对答了几句,突然动起手来,那汉子使得一手好鞭法,竟将那些人头上顶着的铜钱卷了去。随即,竟然在这么多黄衫人中突围而去,那些黄衫人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放过他,立刻就追了上去。而那些头顶铜钱的,见有此好机会,哪有不跑的,早就趁着黄衫人和用鞭的汉子动手,作鸟兽散了。   很快,屋外除了两具尸体,什么也没留下。   “我不喜欢他们。”我首先开口打破沉默。   “我也不喜欢他们。”李寻欢赞同。   “没有人能轻易决定别人的生死,没有人能轻易站在神的角度考验别人。”   李寻欢叹气,“有些人,经不起考验。”   “若是不考验呢?”我握拳,“或许有人说,有些人就是经不起引诱变坏的。那如果没有那些诱因,或许那些人能当一辈子的好人不是吗?”为什么,总有些人想要站在神的角度,去审判别人呢。   “是,”李寻欢点头,“所以引诱之人,比作恶之人还要可恶。”   邻桌的孙老先生和孙小红,在此时,恰到好处的接了下去,将那些人,包括金钱帮的来龙去脉一唱一和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说完了,孙小红扶着孙老先生,两人慢慢离去,我不由得抬头,孙小红却正在此时,回过头来,见我抬头,便露齿一笑,活泼娇媚的笑容,像是把整个小店都点亮了一般。   目送着两人离去,我道,“大哥,我总觉得,他们像在对我们说故事一般。”   李寻欢起身,“你的感觉没错,明示暗示,想听不懂都难。”他说着,走到刚刚那汉子桌子上,拾起那封信,打开看了两眼,脸色立变,随着呛咳起来。   “大哥,”我抢上前两步,拍背顺气,“怎么了?”   “你看看。”他将信递给我。   我凝神细看,信很短,只有短短的三句话,“九月十五夜,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盼阁下勿失之交臂。”   皱起眉头,我随手揉了信,“树欲静而风不止。”   偌大的李园,因为无人打理,早已从梅冷香寒的佳园,变成了鬼气森森的半死之地。   原本,走过小桥,穿过梅林,便是李寻欢往日的居所冷香小筑,冷香小筑的对面,是林诗音的小楼。而稍远的南面,一片柳树的背后,便是当年李寻欢给我的住所,杨柳阁三个字,还是探花郎亲笔所提。现下,不管是不死的梅树,还是常青的杨柳,都失去了生命,仅余枯黄的树干,似乎还述说着往日的辉煌。   我陪着李寻欢站在诗音的小楼外,楼上有灯,灯有灯影,影中有人。是两个人,一纤细一瘦小。   “是诗音和龙小云。”   李寻欢点头,月色下,看不清他的脸,悲伤的感觉却透过空气袭来,“诗音,是我对不起她。若当年,我不从塞外回来……”   我打断李寻欢的忏悔,“这件事不是你的错,就算你不从塞外回来,他们可以维持幸福的假象,但假象毕竟是假象,总有要揭穿的一天。就像一个泡泡,越吹越大,总有破的一天。”   李寻欢抬头望向小楼,“或许是更早的时候的决定,铸成现在的大错。”   我知他是说起十年前,能付诸于口,其实,已经有了愈合的希望了,不是吗?   “不管是对是错,过去的事,已成定局,不能重来也无法改变,现在能做的,是改变现状,赢得未来。”我握拳咬牙,“大哥,觉得是错,再痛苦再后悔都没什么用,我们努力改正他。”   李寻欢惊讶的看着我,半晌,他笑,如同给破败的庄园,迎来了□□,“依依,每次当我认为已经足够了解你的时候,你又会让我吃惊。”   “百变的女人充满了魅力。”我自恋的抚了抚脸,然后绷不住笑了,“不说笑话了,要上去看看吗?”我指楼上。   李寻欢摇头,“不了,我们去查明这件事。”   看他又充满了斗志,我高兴的握起拳头转了转,他不解,我拉过他的手,蜷成拳头,和我的碰了碰,“加油!”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拳头。   我强忍着笑意,“那我们从哪里开始,大哥你有头绪了吗?”   李寻欢放下手,十年前初遇时的意气风发,潇洒不羁,又回到了他的身上,“我们去找一个人。”   我好奇的看向他,他笑而不语。   李寻欢带我去找的人,据说,是两年前江湖第一美人的父亲,一个落魄的酒鬼。   两年前,他还仗着林仙儿耀武扬威,现在,却是个只能缩在破屋子里喝劣酒,满脸麻子的老男人。他打开门,却完全没睡醒的样子,“大清早就有人敲门,见了鬼了!”   李寻欢笑了,“不是鬼,两年前,你应该见过我们的。”   麻子男揉了揉眼睛,先看了看我,“这位姑娘,有点印象,你……”他认出了李寻欢,“你,是你,你是李……”他说着就要行礼。   不等他说完,李寻欢已经扶住他,“你还认得我们就好,我有话想问你。”   麻子男赶紧殷勤的搬来凳子,请我们坐下,“小人怎会不认得大爷你呢?上次小人有眼无珠,这次再也不会了,大爷这两年一点没变,还是当年的样子。”   李寻欢笑笑,仔细问了这两年李园的状况,和我们得到的消息一样,龙啸云两年前就不见踪影,诗音和龙小云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但好歹是过得下去,直到最近传出宝藏的消息。   正说着话,突然传来了敲门声,麻子男也很奇怪,“奇怪,这里已有两年连鬼都没有上门,今天怎么会忽然来了客人?”他说着,起身去招呼客人,留我和李寻欢在此等候。   “大哥,你觉得如何?”   李寻欢脸色凝重,“不管是为引夺宝之人自相残杀,还是我的仇家设的局,都快揭晓了。”   ? ☆、章四十 ?  那位麻子男一去很久才回,回来的时候满脸兴奋,“今天原来是夫人的生日,连我都忘了,难为那些人倒还记得,是特地来向夫人拜寿的。”   我和李寻欢对望一眼,他开口问道,“来的是些什么人?”   麻子道,“一共来了五位,一位是很有气派的老人家,一位是个很帅的小伙子,还有位是个独眼龙,最可怕的是个脸色发绿的人。”   李寻欢脸色立变,这下不但他知道了,连我也知道了,“果然,那些人是为了宝藏来的。”   李寻欢皱眉,“这些人来了,那还会有哪些人会来?还有哪些人敢来?”   我站起身,“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和李寻欢赶到林诗音的小楼边的时候,气氛已经是剑拔弩张了。而江湖人士,一言不合就动手是常事,几人为了宝藏早就红了眼,很快打成一团。   跟着李寻欢学了快两年,不敢说武功如何,我眼光着实提高了不少,只片刻,我便皱眉,“大哥,那位身着黑衣的男子。”   李寻欢点头,“他便是兵器榜上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   “他也来抢宝藏?”依孙老先生的话意,他的铁剑,也绝不在前几名之下。   “不知。”李寻欢说着,手一翻,一柄飞刀瞬间出现在手中,手持飞刀,他整个人气势立变,如同绝世名剑,平时隐在鞘中,一旦出鞘,就是光芒四射,不可匹敌。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当飞刀插入人的喉咙时,引发了余人的惊呼。   其他人同时望了过来,李寻欢脸色淡淡,我甚至还很有礼貌的笑了笑。   瞬间,场中形势立变,嵩阳铁剑击杀两人,放走上官飞,用鞭子的汉子自己走了,剩下扑向李寻欢的,有飞刀招呼他。   片刻之后,除了我和李寻欢,只剩下嵩阳铁剑和龙小云,再无他人。   嵩阳铁剑用剑尖指着地上的尸体,“今日相见,无以为敬,谨以此二人为敬,聊表寸心。”   我去,送什么不好,送尸体。   李寻欢倒没有多说什么其他,而是望着他手里的剑,“嵩阳铁剑?”   黑衣人颔首,“正是郭嵩阳。”   李寻欢叹气,“嵩阳铁剑果然名下无虚!”   郭嵩阳低头望着手里的剑,“却不知嵩阳铁剑比起小李飞刀又如何?”   我皱眉,他们两人的样子,看来今日必有一战了。只是……下一刻,我被龙小云的有些灼人的视线引了过去,他一直用十分怨毒的视线注视着我们,见我望过去,他立刻露出十分乖巧的微笑,甚至在李寻欢和郭嵩阳相约比武之后,上前来见过长辈,“李叔,杨姨,你们好。”   笑着和龙小云打过招呼后,他竟然很有选择的……拉住了李寻欢的袖子,“李叔,这个人看起来很凶狠,你们莫要和他去吧。若你们有个三长两短,现在爹又不再了,我和娘要怎么办?谁又能保护我们呢?”   李寻欢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早就说过,林诗音,龙小云,都是他不会推卸的责任。而龙小云,显然是看透了这一点,现在,他正利用这一点,在让李寻欢难过,甚至,扰乱他的心神,让他在比武中失利。这个孩子,聪明得令人发指,却也走上了歪路,若一直这样下去,歪路说不定会变成绝路。   我露出一个笑容,到龙小云身前弯下身子,直视他的眼睛,“小云。”   “杨姨。”龙小云警惕的望着我,不知为何,这孩子对我比对李寻欢似是惧怕了不少,孩子本能的直觉吗?   “诗音到现在都不知道,你的武功是因为什么被废的吧?要不要我向你娘详细解释了一下你之前的所作所为,和你现在拉着你李叔的用意?”吓唬熊孩子最有用的一招,告家长。   龙小云瞬间脸色煞白,放下拉着李寻欢袖子的手。   我暗自点头,虽然龙小云有诸多不妥,但他对自己的母亲是真的孝顺,就凭这一点,也不是无可救药。   “依依。”李寻欢不赞同皱起眉头。   我没理他,而是继续道,“你知道你李叔不会告状,但是我是小女子,我不怕,我会说,你说,你娘知道了,会多么伤心,她心中乖巧的好儿子,结果却瞒着她做了些什么。”   龙小云退了半步,含恨望着我。   “依依,别说了。”李寻欢拉住我,我挣开他的手,上前半步,继续道,“小云,你为什么怕我说,因为你心底知道,”我点点他的胸口,“你娘教你的是对的,你做的是错的,你既然清楚的知道这是错的,为什么还要一直做下去呢?”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龙小云脸上假作的成熟面具,在这一刻被摘了下来,“若不是你们,若不是你们,我不会变成残废,爹不会离开,娘也不会伤心。”   “你恨我们,”我步步紧逼,并不因他是孩子而放松,“若我是你,我会将仇恨当成上进的动力,让所有人知道,无论什么,都不能打倒我,只会成为我前进的动力。磨难,只会让我更好,让我更强。成为人们打从心底佩服的人,而不是,”我扫一眼他的手,“用某种下三滥的小手段来达成什么目的卑鄙小人。”   “我不是卑鄙小人!”   “是吗?”我挑眉,“那么,做给我看,成为有担当的男子汉,而不是成天怨天怨地,将所有过错,都推到别人的身上的人。”   “你等着瞧!”   “我等着呢。”说完,我抬头,向小楼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探出头的林诗音挥挥手,大声道,“诗音,小云和我们说,要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   “娘?”龙小云猛地回头,然后就看到,自己的娘亲,对着自己,露出欣慰的,绝美的笑容。   我抬头望了望天,不知道,我这算不算,挖了一个坑,埋了一把龙小云?   不过,我真心觉得,被埋这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 ☆、章四十一 ?  走出李园,不远处是一片枫林。   枫林旁边,郭嵩阳在等着李寻欢,高处不胜寒,对手难得,他今天,是无论如何也要和李寻欢比上一场的。   快行至郭嵩阳面前时,李寻欢却突然停下脚步,“我不能……和你比武。”   郭嵩阳震怒,“你说什么?”   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愣住了,李寻欢绝不是这种会临阵脱逃的人,小李探花视死如归,死亡,对他来说完全是可以笑面之事,说出这种话,我几乎可以想象,他在承受怎样的煎熬。   李寻欢只是沉默。   “为什么?”郭嵩阳当然不甘心。   “我承认,我败了。”长叹一声,李寻欢直接开口认输。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到底有什么理由,能让他甘心言败?   郭嵩阳摇头,“我不相信闻名天下的小李飞刀是这种人,告诉我真正的理由。”   默然片刻,李寻欢开口,“今日这一战,你我心里皆有数,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你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之人。”郭嵩阳相当笃定。   “是,我不怕,”李寻欢道,“但是,我不能死。我才答应过一个人,绝不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世界上。”   我猛地捂住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我从来不知道,从来不知道……一直以来,相处若寻常,李寻欢很好,真的很好,相处起来,也是自然适意愉快万分。但我两都不算那种缠缠绵绵的性子,不是无情,但却……   却原来,有些情深,并不需要言明。   这样的人,若不懂珍惜,那我该有多蠢?幸好,我自认还不算特别蠢。   郭嵩阳确实仰天大笑,“李寻欢啊李寻欢,你果然不愧是当世英雄,要一个人死多简单,但要一个人承认失败,却是比要他死还难的的事,你为了一个承诺认了输,这需要比死还大的勇气。反正,我是宁死也不会认输的。”   “你……”李寻欢已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有时候,男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就是那么奇怪,就在瞬间,他们已经已经引对方为知己。   但是,郭嵩阳仍要一战。因为,若错过了李寻欢这个对手,只怕再也难寻了。   被逼迫到此地步,不得不战,虽然知道,李寻欢绝不会败,但我还是不由自主的全身心注视着两人的比试,心底满是忐忑。   好在,两人的比试并不长,高手之间,出手定生死,剑锋与刀锋相击,刀断。   两人退开,郭嵩阳却黯然认输,他知道,是李寻欢手下留情。刚说着宁死不认输的人,却在认输之后,大笑着离开了。   “大哥,没事吧?”我关切道。   经历了一场生死比试,李寻欢大约还不想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我叹了口气,“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友情萌发还真是奇怪,说是生死决斗,却你让他,他让你,不过,大概也只有心胸宽大之人,才能在这种时候催生出惺惺相惜之意吧。”虽然,不太懂,但不妨碍我欣赏并赞扬。   “好好好,”一连串清脆如黄莺的声音响起,“这场决斗好,这位姐姐说得也好,还有那两句认输,更是好上加好。”梳辫子的姑娘,从林子尽头转了出来,不是俏丽的孙小红,又是谁。   我稀奇的看着她,一向觉得武侠小说谁谁谁突然转出来这件事很有意思,那么多的巧合才是故事吗?   大概我的眼光太奇怪了,孙小红偏头不解,“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不对,”我好奇问了句,“我只是好奇姑娘是怎么突然出现的。”   孙小红脸略略一红,“我只是恰好在附近。”   “哦。”我点点头,表然了然,并没有其他意思,孙小红却似更不好意思了,她不好意思的时候,似乎就是开口说话,噼里啪啦一大堆,却一点都不让人厌恶,反是可爱得紧。几句话就点评了刚才的决斗,比起我可专业多了。   我被逗乐了,“姑娘,我看啦,不管是他们打得好,还是我说得好,都不如你评得好。”李寻欢亦是笑意盈盈。   “姐姐你太会说话了,”孙小红咯咯直笑,“你若是想哄人,定能把人哄得不知天南地北。”   “绝对没有,我一向只实话实说,姑娘……”   孙小红不慢的噘嘴,“我既不姓‘姑’,也不叫做‘娘’,姐姐你为什么总是叫我姑娘?”   “因为你也没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啊。”我摊开手。   “我姓孙,叫孙小红,可不是上官金虹那个‘虹’,而是红黄蓝白那个‘红’。”   “我姓杨……”   孙小红再一次打断我的话,“我知道,你们两人的姓名我都知道。”我当然知道她知道,不过没想到,她竟这么干脆的认了。   “那好吧,小红姑娘,你是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找他,”她指向李寻欢,“斗酒的。我只要听说有人酒量比我好,心里就不服气,就想与人斗上一斗。”   李寻欢笑了,“我知道喝酒的人一向有这毛病,没想到你也有。”   孙小红笑着摇头,“本来我是来找你斗酒的,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她转向我,“赢了男人有什么意思,要赢就赢女人,姐姐,你要不要与我斗上一斗?”   我忍笑,“我酒量虽然还算不错,但真正算不上酒鬼,你要与人斗酒,绝对是酒鬼中的酒鬼,还没开始,就已经输了的比赛,还有什么比的必要?所以,我不与你比。”   “真奇怪,”孙小红皱眉,像在思考一个重大问题,“喜欢喝酒的酒鬼,竟然找了一个不喜欢喝酒的老婆。”   李寻欢闻言哈哈大笑,很开心的笑,“有谁规定,喜欢喝酒的酒鬼,一定要找个喜欢喝酒的老婆呢?”   孙小红不答,她眼珠子转了转,“姐姐,你真的不与我比么?我这里,有你们想要知道的消息哦?”   我和李寻欢都收敛了笑意,对视一眼,我开口问道,“什么消息?”   孙小红笑了,笑得有些小小的得意,“比如,那位阿飞,现在正在哪里。”   ? ☆、章四十二 ?  孙驼子的小店,酒已经上桌。   我点点杯子,“怎么比?”   孙小红嘻嘻一笑,“斗酒,当然有文斗和武斗,而我这个法子,却比那些都要有趣得多。这个方法就是,我问你一句话,你若能回答,就算你赢了,我就得喝一大杯。若你答不出来,你就得喝一大杯。”   我摇头,“这个方法不好,一点都不好,若你问的问题我一直不能回答,那我不是要一直喝。”   “我不会问你肯定不会回答的问题的。”   我还是摇头,“这有点不太公平,主动权都握在你手里。不若,换我来问,若你能答上来,就是我输,我喝酒。若你不能答,就是你输,你喝。”   孙小红狡黠的转转眼珠,“那这样主动权不是在姐姐手上,那不是对我又不公平了。”   “那这样吧,”我一本正经,“再加一个附加条件,若你能答,我不但喝酒,还介绍你认识一位青年才俊。”李寻欢一阵咳,我没理他,挑眉看向孙小红。   孙小红脸红了,“什么青年才俊,姐姐你太坏啦。”   “哈哈,这有什么,喜欢的人也好,东西也好,不该更主动的去争取么?若总是被动的等人来,以后回想起来,不会觉得,有点可惜么?”我眨眨眼睛,“而且,你和你爷爷讲那么多江湖故事,若我说的人不靠谱,你也可以反驳啊,这样我就喝两杯,怎么样?”   考虑了片刻,孙小红点头,“好,姐姐你问。”   “唔,第一个问题,那封说李园里有宝藏的信,是谁散发出去的?”阴谋,只有找到主使者,才有揭开的可能性。   “是一个常被人说是天上的仙子,却能把男人拖进地狱的女人。”   我悚然动容,“是林仙儿。”   “姐姐好聪明,”孙小红帮我满上酒,说是杯,却比碗还大,“不过,我答上来了,该姐姐喝了。”   我端起酒杯,喝得异常爽快,“该我说了,有一个人,论起武艺,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好手,一柄快剑在手,江湖任其遨游,这样的人,算不算?”   “算,姐姐说的人是?”   李寻欢听我说,也好奇的望了过来。   “当然是阿飞咯。”   孙小红脸色黯淡,“这位飞剑客,确实称得上江湖数一数二之人,但是他和林仙儿走了,我刚说过了,那女人,能把男人拖入地狱。”   “那又如何?就算是被林仙儿拖入了地狱,我就不信,不能再把他从地狱里拉出来!”我说得意气风发。孙小红却是娇笑,“姐姐,有时候想象和事实,是有差距的。”   “是啊,”我点头,“但是如果不努力去做,又怎么知道这个差距不能弥补呢?”   孙小红拍拍手,“确实也是,有些事,要做了才知道。就像,”她扫我一眼,水波盈盈的大眼睛,伶俐极了,“姐姐用一杯酒,换了我两个问题,如果姐姐不做,我也不知道你能做到呢。”   “哈哈,”被发现了,我也不扭捏,“那我自罚一杯。”又是一杯饮尽。孙小红笑望向秉承着女人争斗,绝对不参言的李寻欢,“我总算知道,酒鬼为什么会找一个不是酒鬼的老婆了。”   一句话,倒说得我不好意思起来,掩了唇不停的咳,李寻欢笑得理所当然,“现在你知道答案了?”   “我是我的答案,不过这个问题,还是得你来答,才有意思不是。”   李寻欢点头笑,“是极,这个问题,只有我来答才是,若让你来答,可就没意思得紧了。”   我咳完,“小红姑娘,我们继续吧。”   “好。”   “第二个问题,林仙儿为什么要写那封信?”   孙小红点头,“问题问得好,”她转向李寻欢,“因为她一直将李探花你当做最大的对头,最怕的是你,最恨的也是你,你若不死,她就不敢出头。除了这一点,还有一点,”孙小红又指向我,“她不相信,也不甘心她会输给姐姐你。她要诱小李探花现身,同时也是引出你,要么杀死你,要么赢过你。”   “输给我?”我有些不解了,“输给我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指李寻欢。   孙小红咯咯直笑,“当然是李探花,他可是她唯一想征服却没有征服得了的男人。姐姐,你又耍赖,问我这么多个问题。”   “咳咳,这个绝对不是故意,本能,本能。”我自己连倒两杯酒喝了下去,可不能让个小姑娘一直说自己耍赖啊,“该我了,有一个人,论起道义,能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重义轻利轻生死。这样的人,算不算?”   “算,”孙小红的眼睛闪亮,“姐姐说的人是?”   “两个字,”我伸出两个指头,“阿飞。”   “哎呀!”小姑娘恼了,“这怎么能算?”   “怎么不算?”我笑,“小红姑娘你能想出一个在江湖中,和他年纪相当,又如他一般的人吗?”   孙小红噘起嘴,却没有违心的说出哪个来。   我噗嗤一笑,再倒一杯子酒,安抚她道,“别气啦,我自罚一杯。”   勉勉强强的,孙小红同意了我的罚酒。   “好啦,第三个问题,这次,来找李寻欢麻烦的,有哪些人?”   “能真正给李寻欢找麻烦的人不多,只有两三个,而其中,最大的麻烦,叫做上官金虹。”   这下子,连李寻欢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百晓生著兵器榜第二名——上官金虹。   我老老实实的喝下一杯酒,“现在该我了,有一个人,他年轻好看……”   “等等等等,”孙小姑娘连着摆手,“姐姐你该不会又是说的阿飞啊,这个不算这个不算,他已经和林仙儿一起走了。”   我笑笑,默认了她的话,不过,“林仙儿配不上他,”顿了顿,我继续道,“虽然男女之间也有很多或许外人看来根本不配的情况存在,配还是不配,不是外人说了算的。但是,能将一颗捧到自己面前的真心任意践踏的人,配不上任何人!”   ? ☆、章四十三 ?  孙小姑娘听了我的话,怔了怔,随即无力的摆手,“算了算了,姐姐你一点都不遵守规矩,不比了。”   我笑,“我哪有不遵守规矩,酒,我喝了,青年才俊,我也说啦,以后定会介绍你认识的,你也承认,我说得对。”   “我说不过你,”孙小红手撑头看我,“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还有其他话想问我,这样吧,”她一字排开三个比碗大的杯子,“你都喝下去,我就让你问个够。”   “君子一言。”   “不是君子也难追。”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端起三杯子酒,彻底把自己,灌趴了下去。   “依依。”李寻欢扶住我。   “我没事,”我强忍着剧烈的眩晕,“小红姑娘,上官金虹为什么要来找李寻欢。”   “因为他听说沈大侠归隐之前,曾托小李探花的令尊大人保管两本书,这两本书就是他毕生所练的武功心法,李探花只练了其中的一本,小李飞刀就已无敌于天下,若是两本都练成,那还得了?所以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也无法不动心了。”果然,武林纷争,有多少起源于所谓的武功秘籍。   “最后一个问题!”孙小姑娘的笑容,已经在我眼中开始摇晃。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这也是你最想问的一个,”孙小红干脆无比,她取出一卷纸,“这就是阿飞住的地方,你们按图寻访,就能找到他。”   听到这句话,我眼睛一闭,放心的醉了过去。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我是被砰砰磅磅的声音吵醒的,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见李寻欢正挡在我面前,凝神拿着一把飞刀,对着一个半躺在地的女子。   而小李飞刀的飞刀,最可怕的时候,就是还未出手的时候。   所以,这样凝滞的气愤中,那女子到底顶不住压力,大喊出声,“你飞刀为何还不出手?你为何还不杀了我?”   李寻欢缓缓开口,“你肯不顾一切来为伊哭复仇,总算对他还有真情,他死了,你自然很痛苦,”他低头,手抚过飞刀的刀锋,三分怀念三分痛,“我很了解这种痛苦!那种重要之人死去的痛苦。我只希望你明白,这种痛苦绝不是杀人就能减轻的,你无论杀多少人,也不能将这种痛苦减轻半分。”   他说着,飞刀脱手出手,却并没有射向那女子,而是钉在了门框上,“你走吧,我不杀你。”   那女子呆立半晌,才喃喃着开口,“那种痛苦,要怎么减轻?”   李寻欢摇头,“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很幸运,我又找回了那个人。”   那女子怔怔的看他半晌,然后转身,向着门外奔去。   “大哥。”我努力晃了晃脑袋,越晃越晕。   李寻欢闻声回头,扶住了我,“依依,我带你去休息。”   “休息?好吧。”我胡乱点头。   “等等。”孙小红叫住了我们,“我,我……你们现在,还不能走?”   “孙姑娘,依依已经被你灌醉了,”李寻欢不赞同的道,“我为什么不能带她去休息。”   “因为,因为,”孙小红豁出去道,“你们至少应该去看看我爷爷,他老人家在城外的长亭等着送人。”   “送什么人?”   “上官金虹。”   李寻欢动容,“上官金虹根本还未入城,怎会就要走了?”   孙小红笑,带着强烈的自信,“我爷爷既然是专程去送他的,他怎么好意思不走?”   因为酒精的关系,我反应慢了好几拍,“大哥,长亭,我们去吧。”   “依依,你喝醉了。”   我笑,笑得很傻,“谁说喝醉了不能去呢,你去哪里,我也要去哪里,你说过,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我似乎是遇到什么可乐的事,脑袋很混乱,却很高兴,“你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   对于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实在没什么道理好讲,李寻欢无法,只好背起我,“好,一起去。”   我呵呵直笑,趴在他背上也不说话,然后,不知什么时候又睡着了。   接下来,我却是被凌晨的寒风冻醒的,睁开眼睛,我还趴在李寻欢的背上,头还是晕,应该没过多长时间,“大哥……”   “醒了?会头痛吗?”   “不痛,晕……”这一次,喝得太多了,酒还没醒,被冷风一吹,更晕了,但是我心情似乎更好了,“我们不是去看上官金虹,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笑了两声,“等我们依依姑娘睡醒,上官金虹早走了。”   “他就这么走啦!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不高兴了,“我还想看小李飞刀把他打得,打得……”我打了个酒嗝,“落花流水!”   “落花流水?”李寻欢笑着摇头,“那可是上官金虹,你就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伸手,狠拍背着我的人的肩膀,“我对你,有信心,有信心!”   李寻欢无奈叹气,“依依,你拍的是我的肩,不是桌子。”   “这是对你有信心的表现。”我不满意了。   “你就这么有信心,小李飞刀一定能胜过龙凤环吗?”   “什么环?听起来好像很厉害。”我有听没懂。   李寻欢并没有什么不耐烦的解释道,“龙凤环,当年百晓生做兵器谱,龙凤环,为兵器谱上第二名。”   “厉害!”我竖起大拇指。   “确实很厉害。”   于是,我莫名觉得李寻欢可怜起来,于是我安慰他,“没,没事,不是还有我在吗?有我在,平安无事啦。”   李寻欢哑然失笑,“失敬失敬,我竟没看出来,依依还是个武林高手。”   “武林高手,我不是。”我嘟囔着道。   “那刚刚你不是说,有你在可保平安吗?”   “因为你答应了我,你不会失约的。”   “依依……”   清冽好听的声音,我却觉得有些讨厌了,我想合眼睡一会儿,但是突然天边有什么一闪,我猛地提起了些精神,“是流星,快许愿。”   李寻欢哭笑不得,“并没有流星,你看错了。”   我懒得理他,既然出现了流星,当然必须要许愿,自觉很有气势的一挥手,“我要许三个愿望,杨七要幸福,杨初要幸福,还有,李寻欢也要幸福!”   ? ☆、章四十四 ?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头痛得很难受。   撑着身体坐起来,及目之处,一碗水放在床头。伸手端过来抿了口,我微微眯起眼睛,是蜂蜜水,还是温热的。   一碗蜂蜜水下肚,实在感觉好太多。   然后,缓缓的,记忆全部回笼。   我抬手捂住眼,无力的□□,对于昨天晚上的事,我真是十分之有删档重来的冲动。我虽然也时常犯一下二,但二到这样,实在有点没脸见人。但是很可惜,人生不是游戏,不能重来。我不得不继续面对我犯二之后的人生。   好想仰天长叹!   我一直自诩酒品好,喝醉了直接趴倒就睡,没想到被闹起来之后,还挺,挺……   算了,只能庆幸还好没说出什么太过于奇怪的话,也没做出什么太过于奇怪的事。   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觉得好多了,我慢慢爬起来,打开窗户,让轻风透进来。   早春的风,在凌晨还带着寒气,到了现在,经过春日暖阳的照耀,只是微凉,并不冷。趴到窗上,我闭上眼睛。   春暖,春长,春天苍苍,春水漾漾,满园春花开放,春鸟啼遍春芳。   拂面的微风,有几许琴声入耳。   我睁眼寻声望去。春日的小院,映入我的眼中,便是如此的□□怡人。而灿烂的□□中,最佳的点缀,莫过于树下的人影。他坐得不近,却也不远,掩在几枝恰恰才发新芽的黄绿间,正调着琴弦。春风拂过,扬起几缕顽皮的发丝,这样的景象,可入诗、入歌、入画。   我静静看着,嘴角在连自己都还没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微微挑起,在和煦的春风中,暖得不可思议。   春阳很暖,春景很美,我安心的闭上眼睛,用心感受,用心聆听。   正是春日,好时光。   当喝多了酒的后遗症终于褪去,便到了该做正事的时候了。   仍然是孙驼子的小店,李寻欢说他可以为了一个承诺独守小店十几年,是个很可靠的人,看来,在我喝醉的时候,发生了不少有趣的事嘛。而我最想知道的,是关于上官金虹。真正是孙老爷子‘送’走的?   对此,李寻欢做了肯定的答复,据说,他们的较量,正在方寸之间。我听得不太懂,而大概就因为不太懂,所以觉得很厉害。然后,就是阿飞,他现在,很不好。看得出,李寻欢很着急,但他之所以还未动身去寻阿飞,完全是因为林诗音和龙小云。   “这样吧,你去寻阿飞,我在这里看着诗音和龙小云。”思忖片刻,我提出自己的想法。   “不行!”李寻欢想也不想拒绝了,“这里已成是非之地,我绝不能留你一人在此。”   “但是,敌在明我在暗啊,”我试着表达自己的看法,“我又不会傻傻的冲上去拼命,一旦真有事,我也知道该找谁帮忙。”   “可是……”他还有些犹豫。   我笑,“那些人主要对付的是你,你一走,这里就安全了。大哥,十年前你就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现在只是这样一件事,我可以的。”虽然这两年一直在一起,但我不是依附别人的菟丝花,这一点,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李寻欢闻言亦是一笑,“我知道,女子中,少有如此情怀不输男儿之人。”   我听得心花怒放,实在太会说话了,于是我再接再厉,“再说了,你不是说过,依依姑娘可是隐藏的武林高手?虽然是玩笑话,但大哥你教了我这么久,一般的宵小我还是能够应付的,放心,平安无事啦。”我笑望他,“怎么样?答应吧?”   李寻欢想了想,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你一人在此,注意安全。”   我比出放心的手势,笑得更开心了些,他话里的担忧,我都懂,“这样的消息,若都不能使龙啸云回来的,那他就不配当丈夫,当父亲。所以,我觉得他应该快回来了,等他回来,我就来找你。”   李寻欢正待说什么,店门口娇俏的人影一闪,就见孙小红笑吟吟的走了进来。她环视一圈店内,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对上我的视线后,笑眯成了弯月,明显是来找我的,“姐姐。”   “小红姑娘。”我颔首示意,“是来找我的吗?”   她笑要嘻嘻的在我们这桌坐下,冲李寻欢点点头,又转过来,“姐姐,你答应了我要介绍人给我认识,我可要来守着你,不能让你赖账。”   我啼笑皆非,“我看起来像是赖账的人吗?”   “那我可不知道,”她很可爱的眨眼,“不过对于债主来说,可要守严实一点。”   我叹气,“也不是那么容易说走就走的。”   她眼睛咕噜噜一转,一拍手,“我知道了,你们想去找阿飞,又担心龙夫人有事。所以正在两难。那你们最后是怎么决定的?”她十分好奇的问道。   对于这样一个消息灵通又聪慧的姑娘,我和李寻欢除了相视苦笑,还能怎样。   “他去找阿飞,我留在这里。”我指指李寻欢,“你跟着他去,怎么样?”   孙小红听完想了想,然后摇头,“我留下来,和姐姐一起。”   “为什么?”我倒是不解了,她不是怕我赖账。   她狡黠笑笑,“欠我债的可是姐姐,不是李探花啊。”   虽然不太懂孙小红的想法,不过有她在,李寻欢也能放心很多,既然已经决定了,他也不拖拉,走得迅速,留下我和孙小红,大眼瞪小眼,总得找点事来做吧。   “小红姑娘……”   她一挥手,“都说了别叫姑娘,叫我小红吧。”   “好,小红,”我露出神秘的表情,颇有些狼外婆的自觉,“你觉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吗?”   “什么最重要?”她好奇。   “独立,”我笑,“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靠自己,不管在顺境逆境,才是活得潇洒肆意的根本。”所以,哪怕我以前包袱里被塞入了不少银票,我也要靠自己赚钱,自己花。   ? ☆、章四十五 ?  将孙小红拉来合伙开店,一定是最正确的事了。   不谈人脉资源这些方面,仅仅是小红本身,人美声甜,绝对是忽悠,咳,不对,招待客人的最好人选了。靠着她,小小的胭脂水粉店很快撑过了才开店时,最艰难的那段时间,虽然还并没有多大的盈利,但随着境况慢慢好转,都会好起来的。看着小店的生意日新月异,这方面带来的满足感,真是其他什么都不能替代的。   而理所当然的,我和小红的感情也逐渐好了起来。   “依依姐,”孙小红带着甜美的笑容走了进来,“有好消息哦。”   “什么好消息?又做成了一笔大生意?”我从账本里抬头。   “当然……不是,”她大喘气儿了下,“是龙啸云,他回来了,还带了人回来。”   “带了谁啊?”不知道为什么,瞬间脑补了一朵小白花,若真这样,我立刻去怂恿李寻欢打断龙啸云的腿。   “当然是能帮着他对付李探花的人啊。”孙小红答得理所当然。   我为我的脑补羞愧了半秒钟,然后无力的抚额,“我真是搞不懂,明明大哥一直将龙啸云当成兄弟,当年他们好歹也称得上是惺惺相惜,难道,他就从来没有相信过大哥不是那种会挟私报复的人?总是以己度人,觉得大哥会怎样他。”   孙小红坐了下来,“依依姐你搞不懂他太正常了,说明你们不是一类人。”她行走江湖多年,经验很足,“人都喜欢以己度人,好人总会将别人想得好一些,而坏人更喜欢将别人想得坏许多。这就是人的本性。”   “算了,”我挥手,“不管龙啸云怎么想的了,他回来了,至少诗音和龙小云平安无事了,这边店子也上了正轨。不知道大哥那边进展得怎么样了,我有些担心,想去看看。”   孙小红坐到我面前,双手撑头看着我。   “怎么了?”我奇怪的低头看看自己的衣着,没什么不妥啊。   “依依姐你是在担心李探花,还是担心阿飞,”她看起来好奇得不得了,“林仙儿可是打定主意,要胜过你啊。据说,她是女人中的女人,比天上的仙女还美。”   “她确实很美。”我点头同意,“是我见过外表最美的女人。”   孙小红看起来更惊讶了,一双漂亮的眼睛瞪得溜圆。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你那是什么表情,我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她就胡说八道说她不漂亮吧。就算是女人,这点心胸总还要有的。不过嘛,总有人说她是天下第一美人,这我倒不以为然。女人嘛,脸很重要,气质啊风情啊什么的也很重要,不过是名花各入人眼罢了。再有,还有情人眼中出西施一说呢。当然,就实事求是来说,她确实非常美。”   孙小红理解的点点头,“那她真那么美,你就不担心?”   “你问我担不担心李寻欢?”   “对。”   “说实话不太担心,她不是大哥能看上的那种人。两年前大哥没看上她,在她害了阿飞的两年后,当然就更不可能看得上了。我不担心他,不过,”忍不住的,勾起唇角,“我很想他。”一直相处尚不觉得,离得远了,更能明白自己的心。   孙小红瞪大眼睛,随即笑得如同弯月,刮刮自己的脸,示意我都不害臊。   我有些不好意思,却笑得大方,就像我以前曾说过,喜欢,我也没什么不敢认。   孙小红见臊不到我,便换了话题,“那刚刚依依姐说你担心?”   “嗯,我有些担心阿飞,阿飞实在是个好朋友。”   “你说得,我更是好奇了,”孙小红眼睛发亮,“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让你和李探花这么担心在意。”   “想知道,去看看不就是了。”我竖起一根指头晃了晃,“我可是还欠着你的债呢。”   “当然要去,我可不能让你有赖账的机会啊。”   有孙小红在,我根本不担心找不到李寻欢,果然,一路走来,她胸有成竹的样子,直接将我领到了一栋小楼前。   “这里?”我指着小楼奇怪道。山坡上的小楼,要穿过一片枫林,怎么看也不像是客栈的样子,而像别人的住家,“阿飞住这里?”   “阿飞当然不住这里,不过李探花在这里。”孙小红咯咯笑着,“不要问我为什么,依依姐你走过去看,不就知道了。轻点,别惊动里面的人。”   不知道她玩的是什么,我失笑摇头,按她说的轻手轻脚的走近小楼。   哎,实在很不想打击她,不过如果李寻欢真在这里面的话,我就算动作再轻,他也能听得出来的。   走得近了,就听到屋内传出的,少女甜美的嗓音,“你这样的男人,竟然会不喜欢她,也真是奇怪。”她说得,好像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一样。   接着,便是李寻欢的回答,“总有些男人,是不会喜欢她那样的。”   少女嘻嘻的笑,“有些男人,你虽然说有些,但这样的男人,我只见过你一个。为什么呢,你觉得她不漂亮吗?”   “她很漂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子。”李寻欢实话实说,“但女子并不仅仅是漂亮就能让人喜欢的。”   这是,在说林仙儿吧?   少女的笑声很清脆,“那你有喜欢的人吗?她长什么样,比小姐还漂亮吗?”   我嘴角抽了两下,会问这种话,是这姑娘多多少少对李寻欢有好感吧。   还真是男人三十一枝花吗?这才多长时间,就有小姑娘为李寻欢心动。不过也可以理解,他本身就长得好看,气质又是绝佳,也并未像原著中一样疾病缠身的酒鬼样,在草原上,不知多少少女对着他唱情歌,更何况回到中原,审美比草原还要符合。也难怪会引得小姑娘动心。   李寻欢的声音很温和,却很理所当然,“她当然很漂亮,否则我也不会喜欢她。女人长得丑,简直比男人生得笨还要可怕。”我死死的捂住嘴,以防自己笑出声来。   ? ☆、章四十六 ?  “那她可真有福气,”小姑娘的语气,带着一种天真和羡慕,“虽然别人都说你冷酷,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多情种子。你喜欢上的人,”她说着,又强调了一遍,“可真是有福气。”   李寻欢笑了,“这样说的话,那若是被她喜欢上,不也是我的福气。”   “她不喜欢你?”小姑娘简直要尖叫了,“不,不会的,你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不喜欢。”   “这世上并没有什么理所当然,而被我喜欢上,也不一定是福气。”   “她真的不喜欢你?”小姑娘顿了顿,语气突然又欢愉起来,甚至痴痴的笑出声,“不是不是,她绝不会不喜欢你,我看你的表情,就什么都明白啦。”   “我的表情是怎样?”   “你不用再瞒着我啦,你的表情什么都告诉我了,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小姑娘的声音低了下去,“真好,我真见见她,到底有多漂亮,才能让你这样的男人死心塌地。”   似乎,不宜再听下去,已经听到了这许多,再听下去就显得失礼了。我转身走到门前,有节奏的敲了敲。   屋内安静了下来,然后,是少女清甜的声音,“谁啊?”   早就凑过来看热闹的孙小红笑得很开心,我忍不住摇头,也是扬声回答,“我找李寻欢,请问他在吗?”   不知道是不是李寻欢说了什么,小姑娘很快打开了屋门,我打量了一下,果然和声音一样,是个甜美的小姑娘,她微微偏头,视线扫过我和孙小红,“你们是什么人?”   唔,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啊,于是,我选择了最正确最简单的答案,“我姓杨,她姓孙。至于我们是什么人,你大概可以问问他。”我示意小姑娘看向也已经走到门口的李寻欢。小姑娘顺势将疑问的视线投向李寻欢。   而李大侠,用行动向她表明了答案,他上前一步,自然而然的伸手,握住我的手,“依依。”虽无多言,眼底却已是千言万语。   我回握住,笑容灿烂,“放心,我很好,她也无事。”许久不见,我真的,很有些想他了。而看来,他亦然,那么自然的动作,真情流露。   “那个有福气的女人,就是她吗?”小姑娘声音有些飘忽,她用一种‘这不是在开玩笑吧’的表情看着我,完全不能相信林仙儿会输给我的样子。   当然,没有人回答她,回答她的只有孙小红忍不住的笑声。   被孙小红笑得眼角有些抽,我还是强作镇定,甚至露出一个甜笑,“大哥,小红说你最近都借住在此。现在我们人多了,不好再打扰人家,谢过人家小姑娘,我们就去镇上住吧。”   “好。”李寻欢含笑点头,转向那小姑娘,似乎打算按照我说的道谢。   不过,不等他开口,小姑娘已经抢先开口,“你们,可以都住我这里的。”小姑娘低着头,却偷偷的看李寻欢,紧咬贝齿,显得可怜又可爱,实在让人不忍心拒绝。   但是,很显然,我并不属于这不忍心的行列,我礼貌的笑笑,“小姑娘,谢谢你啦,不过,我不习惯打扰别人,别人不方便,我也不安心。这里离镇子并不远,找个客栈也容易得很,就不打扰你了。”   她没有回答,只是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李寻欢,“我很欢迎你们住下来的。”虽然还是小孩子的样子,但其实聪明得紧,知道男人会对什么样的人不忍心。而且看来,这几天的时间,也足够她把李寻欢表面的性格摸得透透的。不过,她却不知道,李寻欢是个老好人,但却不是个烂好人。   果然,李寻欢摇了摇头,“抱歉,我一个人住哪里也可以,但若依依不愿意住这里,我是不会勉强她的。而我,”他笑,“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说完,他有礼的点头道谢,“多谢你了。”   我扬起嘴角,是止也止不住的笑意流泻而出,正准备等着李寻欢一起离开,小姑娘突然开口,“等等。”   在我们三人的视线中,她不慌不忙,这才露出些许本相,“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怎样能找到我家小姐吗?”她的眼底,颇有些狡诈,“找到我家小姐,你们才找得到阿飞哦,只有我知道我家小姐在哪里。”   “未必。”孙小红背着手,洋洋得意的样子可爱极了,“说不定,我也知道。”   小姑娘愣了,不过,她反应却很快,“就算你找得到他们在哪里,你知道怎么让阿飞离开我家小姐吗?”她学着孙小红的口气,“说不定,我知道哦。”   显然,她抓住了我们的软肋,但李寻欢仍然是气定神闲的样子,问得也不急,“你要如何?”   “住下来。”很简单的三个字。   李寻欢并没有一口答应,“那住多久,你会告诉我们答案呢。”   “就……”她犹豫了片刻,咬牙道,“一个月吧。”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得不说,若代价仅仅是住下来一个,这个条件也并不苛刻。当然,我们都不会天真到以为这就是她的目的,李寻欢是艺高人胆大,我是觉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加上有李寻欢在根本不怕,再加上一个胆大包天,唯恐天下不乱的孙小红,我们三人就这么在小楼住了下来。   开门迎客的林铃铃,对,小姑娘就叫这个名字,给我出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盛情邀请我一起做饭。   我虽然称不上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炒菜蒸饭只能算一般,加上林小姑娘有意展示,我就笑眯眯的一旁围观好了。   林铃铃手艺高超的做出丰盛的一餐,接着,在餐桌上向我开炮了。   她很热情的招呼我们吃菜,然后不经意的开口,“杨姑娘,似乎并不太会做饭?”   我笑,“有什么问题吗?”   她无辜摇头,“没什么问题,只是,”她顿了顿,“我只是有些担心,杨姑娘现在还好,以后嫁人的话……”她又是迟疑了下,给人无限的联想,“说起来,连小姐都会为阿飞洗手做羹汤呢。”   我挑眉,“看来林小姑娘已经准备好嫁人了。”   “我,我没有。”   我笑得更开心了些,“难道不是吗?这手艺,比不少酒楼的大厨都不差呢。”   听到我把她和酒楼的厨师比较,小姑娘不乐意了,不过她也不会直接冲我发火,她只是有些泫然欲泣的偷望了一眼李寻欢,小声道,“我不是厨子。”   我耸肩,随她演去,自己继续吃饭。林铃铃小姑娘啊,你不知道,你看李寻欢根本没用,对于一个纵横花丛得心应手的浪子来说,他绝对聪明得不会介入女人的战争。而且,若这样都能让我自乱阵脚,我也太不堪了。   小姑娘毕竟是小姑娘,几次挑衅不成,她便开始有些浮躁。这次,就直接找上我。   ? ☆、章四十七 ?  “我比你年轻,比你漂亮。”一开口,林铃铃就直接上了重点。   “对,”我同意的点头,“可世界上比我年轻比我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又怎么样呢?”有些草原上对着李寻欢唱情歌的小姑娘,就鲜嫩得像初春的花骨朵儿一般,我若都要介意,不是要把自己气死的节奏。   “他那样的男人,你凭什么留得住?”小姑娘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我笑了,“这个,你可得去问他了。”   林铃铃似乎在等着我动怒,对于我的无动于衷,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就这么不介意?”   实在无意和她因为此事再纠缠下去,我双手抱胸,“林小姑娘,女人会有很多张脸,因为嫉妒而扭曲的脸,最难看。聪明的女人,绝不会让男人看到这么难看的脸。而聪明的男人,绝不会做出让女人争风吃醋的事。他是聪明的男人,你看,他有做出什么值得我失态的事吗?”   李寻欢是多情,但不是滥情,既然都未做过任何让我失态之事,我又何必自乱阵脚,露出破绽呢?   林铃铃一时哑然,我摇头欲离,对这种争风吃醋,实在提不起任何兴趣,世界上有这么多好玩有趣值得在意之事,目光只看得到这一点的话,又该多狭隘。   “依依。”李寻欢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在这里。”我回头,“有事?”   李寻欢点头,我转身随他离去。   小楼外,枫叶正红,风正轻,我却瞥了他一眼,“都听到了?”   李寻欢的沉默,等于默认。   我哼一声,“挺有魅力的嘛,李、大、侠。”虽然对此事完全没有兴趣主动去做,但总被人这样挑衅,说完全不恼火,那实在是假话。   见我微有些动怒,李寻欢却笑了,春风拂面,接着我刚才的话,说了下去,“聪明的男人,是不会觉得女人嫉妒的脸,在无伤大雅的时候难看的。”   我怔了怔,随即醒悟他的意思,若真是毫不在意,也不会争风吃醋了,越是大度,越是不在意。不过,会说这种话,我真该夸奖他是深谙女人心理的风流浪子吗?   这样想着,于是我也这么说了,“说这种话这么熟练恳切的样子,才知晓你风流浪子的美名所得非虚啊。”   李寻欢无奈摇头,“这种时候,都不忘取笑我。”   虽然知道他的无奈多半是假装,但我还是被他刻意的样子逗乐了,半晌,我才轻轻的开口,“之所以敢经常取笑,是因为我知道,你其实,”有点不好意思,我停下脚步,顿了顿,我还是说出了口,“其实不是那种人。”情深意重,才是你小李探花。   不知道,是不是看我难得露出这种表情,李寻欢一本正经的开口,眼底却满含笑意,“那依依觉得我是哪种人?”   我立刻恼羞成怒,瞪他,“喂!”   李寻欢笑出声来,“别生气了,实在是难得见你这种样子。”   我学着他的口气,一挑眉,“那小李探花觉得我平时是哪种样子。”   这次,他倒没有推脱,而是含笑望我,“神采奕奕又大方的样子。”   我简直体验了一把哭笑不得的感觉,“既然难得一见,那是好看,还是不好看呢?”   “好看,”李寻欢凑近一步,“只在一人面前展露的表情,当然最好看。”   不知是话还是气息相闻,我怔了怔,随即脸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烫了起来。他笑,好听的声音带着欢悦,“这下更好看了。”   我憋啊憋,到底没憋住,顿时笑靥如花,然后,扑入他的怀中。   我们两人,现在算是在谈恋爱吧?既然是谈恋爱,当然要甜甜蜜蜜,亲亲热热,好好享受这生命中美好的一刻啊。   不过,美好是美好,该做的正事,我们两人是都不会忘记的。   “你觉得,一个月后,林铃铃会告诉我们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吗?”我怀疑的问道。   找个地方坐了下来,我们两人开始详谈。   李寻欢摇头,“不会,那天,她没有说实话。”   我暗暗点头,李寻欢就容易给人那种感觉,你似乎说什么他都相信,很好骗的样子。所以,总有人会以为他能轻易被人骗倒,其实,他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拆穿罢了,真正的他,敏锐到几乎能让所有谎言无所遁形。   但是,“既然知道她在撒谎,你为什么还答应她要留下来。”   “将计就计,”李寻欢道,“我怀疑林仙儿让她将我们留在此地,另有计较,与其乱撞,不如留在这里等待时机。一是看她有什么目的,二也是看看能不能让她在阿飞面前露出破绽,还有三,”他顿了顿,“我发现,林仙儿和上官金虹和上官飞都有联系。”   哪怕是知道林仙儿会是超级万人迷,这里出现的男人,除了龙啸云和李寻欢,不是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就是和她有一腿。但听得李寻欢这么说出来,我还是觉得额角有点抽。伸手压住额头,“也难怪林铃铃会觉得你不喜欢林仙儿很不可思议。”   李寻欢笑,“你不是让她要点脸。”   我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句话,是指她都不要脸了,所以你绝不会喜欢吗?不过,提到这个,我心思急转,“不过说起来,我突然想起一件让我有些好奇的事。”   “什么事?”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林仙儿的时候,就是她在那个酒馆里勾引你,你竟然让她就这么跑出来了,”这事,我真的很好奇,不是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吗,“你是真心觉得她不漂亮,还是觉得她不怀好意?”   “林仙儿,确实很漂亮,”李寻欢点头肯定,“只是,还不足以让我在知道她别有目的的时候,放下手里的飞刀。”   我挑眉,“那若是没有目的呢?”刚问完,我自己也觉得这样的问题有点无聊,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果然,只要是人,都没办法绕出这样一个奇怪的圈子,只要,还在乎对方。   ? ☆、章四十八 ?  我到这里来了不短的时间,还未见过阿飞,虽然已经从李寻欢口中知道了他的现状,但我还是决定先见他一见,也说不定,女人看到的东西,和男人有所不同。   李寻欢同意我的想法,而有孙小红在,找到林仙儿和阿飞并不是问题。她本身也对这事很有兴趣。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林仙儿和阿飞住的地方。   第一眼,我就完全明白为什么李寻欢对现在的阿飞完全束手无策了,他已经……被林仙儿毁掉了。两年前我见过的,他身上的那种锋锐的、似乎能把人割伤,一往无前的气势,已经完全不见了。   阿飞已经从少年长成了男人,甚至是个干净好看的男人,但是,也就仅仅是个干净好看的男人。甚至,他现在看人,都有一种朦胧的迟钝感。   只看了一眼,我就只能摇头,这样的阿飞,要让他脱离林仙儿的魔掌,真的很难。   现在的阿飞,我见或不见,都没什么分别,所以我们又离开了,他甚至都没发现我们的行踪,这对以前的阿飞来说,实在是不可思议了。   “他真的被带进了地狱。”沉默良久,孙小红率先开口,她还是小姑娘,小姑娘的感情丰富,她眼眶有点红。   我心情也有些沉重,虽然我知道阿飞最终能走出来,但是看到他现在这样,还是有些难过。李寻欢的脸色,也不那么好看。   看气氛有些凝重,我强打起精神,“总会有办法,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我们自己要先有信心。”   李寻欢正欲开口,突然目光一凝。   “怎么了?”见他的眼神不对,我顺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随即也是一惊,压低声音,“铁兄?”   “很像。”李寻欢声音也不大,刚刚能传入我的耳中,“有人在跟踪他。”   我皱起眉头,“我们跟上去看看?”   李寻欢摇头,“我去看看,你和孙姑娘在此地等我。”   知道这种时候,以李寻欢一个人,会更好处理,我也不纠缠,立刻答应下来。就见李寻欢身形一晃,已经悄无声息的跟了上去。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李寻欢这一跟上去,便失了踪。我和孙小红找了个附近的酒楼,一直等下日暮西下,都不见他的人影。他不是那种会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人,那么就只有一个答案,他陷入了危险之中。   再一次庆幸,有孙小红在,她总有办法找到想找到的人,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但到底还是找到了。   在去孙小红说的地方的路上,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我们遇到了林仙儿。   两年的时间,她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美,从头发丝到脚趾,都完美得找不到丝毫的缺陷。她就这么笑着看着我和孙小红,连我都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好久不见。”林仙儿眼波流转,盈盈多情。   我摊手,“相见争如不见。”   林仙儿吃吃的笑,“有时候,我还是觉得见见好的。”她扫一眼孙小红,“这个小妹妹又是谁?”   “我不是小妹妹,”孙小红笑得很甜,“我也没有你这样的姐姐。”   林仙儿笑意未改,丝毫不以为意的转向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你这样的女子,竟然能得到他的心。说实在的,姐姐比你好看太多。”   我回她一个假笑,“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可就知道你是绝对不会得到他的,”这个他是谁,我们两人心知肚明,“因为,他是绝对不会喜欢随意在男人面前,脱光了衣服的女人的。对了,还有,不要叫诗音姐姐,她可没有你这样不要脸的妹妹。”   林仙儿毫不在意我的讽刺,“原来那天,你也在啊。”她笑着,转了个圈,姿态美极了,“脱光了衣服又如何,男人,不就喜欢长得美的,难道,我不美吗?”她偏头看孙小红。   孙小红脸有点红,她诚实的点头,“你真的很好看,连我都想多看两眼。”   林仙儿笑出一种胜利,下一刻,孙小红毫不留情的插了她一刀,“可惜你再美,李寻欢也不要你。”   我立刻默契十足的接上,“没办法,所谓一等的男人注重女人的内心美,二等的男人注重女人的外在美。”我扳着手指道,“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可不多。”   林仙儿脸微变,随即嘻嘻一笑,眉眼弯弯,“听说小李探花风流,每次邀约的女子,都是绝色美人呢。”她略带挑衅的目光,扫视在我脸上。   “哦,那没办法,”我摸摸脸,“像我这种心灵美到极致的人,他都已经曾经沧海了,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去欣赏欣赏其他女人的外在美了。”   林仙儿被噎得一愣,大概从未见过像我这样说话的人,之前被她如此说过的人,也许现在就要或愤怒难当,或掩面奔去了。   半晌,她才嫣然一笑,“确实,我从未见过如此厚脸皮的女子。”   “又错了。”我晃了晃手指。   “怎么错了?”   “这不是厚脸皮,这是自信,”我笑得豁达,“而女人的自信,除了自己给予自己的,还有男人给予她的,你说说,有此等让人放心,让人安心的男人,你那些话,说起来有什么意义?”   “你就这么放心?”   “这嘛,你可以大胆猜一猜,不过现在嘛,还有另一件事,我也想请你猜一猜。”实在无意和她过多纠缠,当务之急,李寻欢的安危要紧。   “什么事?”   缓缓的,我抬起手,手里,一柄飞刀正闪闪发光,“你要不要猜一猜,这柄飞刀能不能射中你呢?”   “这不可能。”林仙儿花容失色。   我抚了抚飞刀的刀锋,就像李寻欢做过的那样,“世界上的事,并没有什么绝对,你要试一试吗?试错的结果,就是你的命哦,若你死了,再美的人,也会腐烂的。”   林仙儿恨恨瞪我半晌,干净利落的转身离去。   ? ☆、章四十九 ?  关押李寻欢的地方,真是让人想象不到,竟然是左都御史樊林泉的居处,我想,若只有我一个人,是如论如何也找不到这里的。   思及此,我分外感谢孙小红。   既然到了地方,要潜进去找人,在如此大的园子,也是不容易的。我正大皱其眉,孙小红突然拉了我一把,我随着她藏起身形,就见一个熟悉的人影走进园子。我眼前一亮,是龙啸云,他会出现在这里,多半,是和李寻欢的失踪有关。   和孙小红对视一眼,我们两人默契的跟了上去。   龙啸云武功不弱,我们两人不敢跟得太近,隐约见到他进入一处隐秘之处,我和孙小红在外等着,一盏茶的功夫,又见他走出。   到龙啸云去得远了,我朝孙小红打了个手势,她点点头,我们两人摸了进去。   映入眼中的景象,让我目眦欲裂,李寻欢正俯倒在角落,生死不知。   “大哥!”我低呼一声冲了过去,除了眼前这人,再看不到其他。   李寻欢并未失去意识,他只是被人点了穴道,等我扶起他的时候,他一双眼睛便望了过来。虽然这暗室里光线不太明亮,他也满身污浊,那双眼睛却仍是明亮而充满希望,看到我,还自然带上三分欣喜,让人觉得,只要他还活着,就对这世上,充满了希望。   和李寻欢对望一眼,我眼眶酸涩难当,但知道此时绝不是感情用事之际,我强忍下心底的感受,和孙小红一起解开他的穴道,“还有没有什么地方受伤?”   李寻欢摇头,嘴角一扬露出笑意,如此狼狈之时,却仍带三分洒脱,“没有,就是有点饿。”   “饿?”我微一思忖,立刻反应过来,“他们一直饿着你,没给你吃的?!”   他就着我的手站起身来,不以为意的笑道,“但并不妨碍我现在能离开此地。”   我咬了咬唇,不再多言,“我们先离开再说。”   三人准备离开,还未迈步,门口的人影,便赤晃晃的映入眼中。   看到我和孙小红,龙啸云还露出一个温和而怀念的笑容,“依依,十年不见,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知道今日之事不会善了了,我下意识的挡在李寻欢面前,“龙啸云,你要怎样?”   李寻欢反身护住我,明明虚弱得都快站不稳了,却义无反顾的站到我和孙小红前面。   龙啸云露出惊讶的表情,“兄弟,你这是干什么?难道我还会伤害依依不成?还有依依,你以前唤我龙大哥的,现在嘛,”他说得十分有感情,“我与寻欢八拜之交,你跟着他唤我一声大哥也无不可。”   孙小红倒抽一口凉气,似乎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而李寻欢除了苦笑,大概也说不出其他话了。   “废话少说,我跟你不熟。”对于龙啸云这种人,我也懒得叫他要点脸了,反正他都没啥脸了。看李寻欢也没开口的意思,知道他绝非出口伤人之人,我便开口接了下去。   龙啸云叹了声,“我就不明白,从十年前初相识开始,为何你从来就对我心有隔阂,连铁传甲都能得你全心相待。”   我翻白眼,懒得理会他的自我抒情。感觉他就像在演戏,看得人越多越激动,他演得越起劲。   见我不理他,龙啸云也不恼,而是再接再厉,换了个话题,“依依,我以为,你会是站我这边的。”   我挑眉,冷眼看他准备说出什么样的话来。   “我想,十年前李园之事,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龙啸云火力全开,“我花了十年才弄懂的事,你应该一早就知道,你真的一点都不介意吗?”   “你说李寻欢和林诗音的事吧,”我干脆挑明了说,原来,他说的是此事,“我知道,我全都知道。”当年的李园,梅林中那男俊女秀,几乎称得上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我又怎会不知?但是,到了此刻,我想到以前在一篇文里看到的一句话,在没有绝对外力的作用下也不能在一起,说好听点是缘分不够,说难听点是情分不够。他们两人,或许都够,但不知为何,却总是差上那么一点,就因为这阴差阳错的一点,始终无法鸳鸯成双,白头偕老。   所以,若我翻旧账,又有什么意思?   “你既然知道,”龙啸云露出痛苦的表情,“你应该懂我的痛苦,比任何人都懂。”   看到他真情流露的样子,我也是叹了口气,说到底,这件事,对对错错,现在已经夹杂不清了,“是,我知道,若站在你的角度,你是会痛苦。我是不知道你是如何得知此事的,但若我料得没错,在你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你和诗音,应该是十分幸福的。”诗音亲口承认的,幸福。   龙啸云皱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想说,当年的事,就算是以一个错误作为开头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诗音选择了你,难道,你就没有自信,能让诗音过得幸福,让她忘掉成亲前的种种吗?或者说,”我顿了顿,看着脸上有些变色的龙啸云,“你真的感觉不到,成亲后的诗音是真的幸福,还是假装幸福吗?”若你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也辜负林诗音那片心了。   龙啸云脸色难看,却最终没有说出林诗音是假装幸福的话。   我乘胜追击,“看你的样子,你也是明白的,你们是幸福的。而一个女人,是绝不会在一个她心里没有的人身边,感觉到幸福的。既然,你们都如此幸福了,为何还要紧抓着过去不放手,让所有人都陷入漩涡之中呢?”   一直绷住的龙啸云,似是快要失控,他终于撕下温情浓浓的面具,指着李寻欢,“你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回来?如果你不回来,现在一切都不会是这个样子。我和她会很幸福的!”   “十年的夫妻,你难道就没有自信,就算李寻欢站在林诗音面前,林诗音也会选择你?”不等李寻欢回答,我抢白道。   龙啸云蓦地转向我,“那你呢,你有自信吗!若是诗音站在李寻欢面前,他会选择你吗!”   我去,怎么有一种搬起石头砸到自己脚的感觉?   ? ☆、章五十 ?  我怔了片刻,李寻欢已是回过头来,对视一眼,他眼底有些焦急,看清我的神色后,他眼神却突然安稳了下来,四目相对,便不需要再犹豫再担心。   我上前一步,和李寻欢并肩而立。直视龙啸云,我缓缓勾起笑意,“两年前,你若问我,我大概是哑口无言,但现在,”我顿了顿,微偏头,和李寻欢相视而笑,语气很肯定很确定,“我有这个自信。”   李寻欢伸手,握住我的手,我回握,无需多少话语证明,一切尽在不言中。   其实,两年前,离开中原的时候,我不是没有迷茫,他不是没有迟疑,我们两人给予对方的感情,绝对称不上是单纯的两情相悦,掺杂了太多的友情、愧疚、悔恨和其他许多东西,甚至,说不上爱情到底占了多重的分量。只是我们愿意给彼此一个机会,敞开心扉,试着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对方,试着用另一种感情对待对方。却原来,换一个角度,就是海阔天空。   感情需要时间去沉淀,发酵,最终酿出纯正的美酒。西域,大漠,塞外,一路走来,几番意外,生死不弃,终于将隔阂消弭于无形。就像钻石,开始看起来也许不是那么起眼的样子,经过打磨,才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龙啸云脸色变幻莫测,最终定格在温情上,“既然如此,那寻欢肯定愿意用一些身外之物,来换取依依你的自由,是不是?”   我心底凉了凉,警惕的看向他,“你什么意思?”   “譬如,兴云庄到底藏了什么东西。”他向着李寻欢迈近一步,“兄弟,你一向看重感情,依依一定比那些身外之物值钱,对不对?”   “你真的相信那里有什么秘宝?”李寻欢淡淡的道,“其实你应该知道,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个骗局。”   龙啸云沉默片刻,“我现在知道了,因为我相信你是绝不会说谎的。不过,”龙啸云目光扫过我和孙小红,“我也是绝不会放他们两人走的!”   “怎么?”孙小红忍不住抢白,“你觉得,你一个人,能留得住我和依依姐两人联手吗?”   龙啸云笑了,“是你一个人,十二年前我就认识你依依姐,两年前在兴云庄也见过她,她和诗音一样,并不会武功。”   “可是你也说了,那是两年前。”我举起手,手里的飞刀,很轻,很短,很薄,却闪耀着慑人的光芒,“两年的时间,我能达到什么程度,你觉得,我能达到什么程度?”   龙啸云大惊,“他教了你飞刀。”   “是啊。”我知道,小李飞刀最有威慑力的时候,就是未出手之时,“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你要不要试一试,这柄飞刀在我手里,会不会失手?”   对视,突然之间,龙啸云的眼神立变,拉开破釜沉舟的架势,作势向我攻来。我来不及多想,集中所有精神,随着李寻欢的喝声,“依依,不要。”飞刀脱手,几乎是擦着龙啸云的脸颊而过,带下几根发丝,他动作一顿。我知道这时候,气势最重要。微微眯眼,先声夺人,“若不是大哥阻止,这一刀我绝不会失手。还有,你若死了,诗音会伤心。这一次算是警告,如果你再执迷不悟。”我手一抬,握住另一柄从袖中滑出的飞刀,“我还有一把刀。”   缓缓的,龙啸云开始后退,退至门口,夺门而出。   见他离开,孙小红笑着拍手,“精彩,太精彩了,我刚刚一直以为依依姐你只是吓唬林仙儿,没想到你使起飞刀来,也是如此神乎其技。”   我眨眨眼睛,又眨眨眼睛,不太好意思的开口,“我当然只是吓唬林仙儿的,至于我的飞刀,那个?你刚才也看到啦,第一刀就射偏了。”   孙小红瞪大眼睛,“那刚才小李探花?”我翻白眼,指指李寻欢的方向,某人已经偏过头无声的笑着,边笑边咳。孙小红愣了,然后突然反应过来,指着我们两人,“刚才,你们两人是在配合着演戏?”   “是啊。”我大方承认,这出戏,不但考的是演技,还有默契,很明显,我和李寻欢的默契十分不错。   孙小红看着我们两人的表情,不知道是不是叫哭笑不得。   我耸耸肩,拍拍李寻欢的背,“好啦,说过多少次了,要么笑要么咳,不要一起来。”   李寻欢压下笑意,“我们先离开此地。”   我和孙小红都没有异议。可惜,世界上之事,不从人愿者太多,我扶着现在还很虚弱的李寻欢,才刚走出暗室,对上迎面而来的人,我浑身一颤,连李寻欢都格外紧绷起来。当眼前这个脸上有三道刀疤的男子,用他那双没有丝毫感情的眼睛看人的时候,没有人,会等闲视之。   而且,他身后还跟着得意洋洋的龙啸云父子。   “糟了……”我低喃了一句,这种高手,一个照面之间就能知对方深浅,绝对不是龙啸云那种程度能比的,这下真的麻烦大了。   “你就是小李探花?”那人开口,声音同样没什么温度,他看着李寻欢的样子,似乎是有些不信。   李寻欢现在的形象离潇洒肆意的贵公子,差了十万八千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但他笑得,仍然那么云淡风轻,“在下李寻欢。”   男子皱眉。   看到他的样子,龙小云笑笑,像是帮着李寻欢解释般,“就算是雄狮猛虎,被饿了好几天,也会变成这样子的。”   而重新跟回来的龙啸云明显更会来事儿,他温情浓浓的开口,“兄弟,荆先生是想和你一较高下,荆先生剑法高绝天下,兄弟你出手可千万不能大意。不过,若你真不愿出手,依依的飞刀如今也是尽得你真传,由她比试,也是一样。”他说着,指向我,“荆先生,就是那位姑娘。”   我悚然一惊,荆先生,我唯一知道的一个姓荆的,只有荆无命。   果然,那姓荆的男子微微偏头,看向我,“你?”   李寻欢挣脱我的手,侧身挡住我,“你要找的人,是我。”   ? ☆、章五十一 ?  荆无命看着李寻欢,终于露出一点欣赏的表情,“好。你的飞刀在什么地方,我要杀人,一定先给人一个机会,这就是你最后的机会,你明白么?”   李寻欢正欲言,突然,一个人冲了进来,“你若要杀他,就得先杀我!”   我眼睛一亮,这冲进来的人,不是阿飞,又是谁!   “竟然是他。”孙小红在我身边喃喃着道。   “嗯,是他,”我笑,“他真的是个好朋友,不是吗?”还是那句话,这个人,总会做出一些事,让你觉得为了他,一切都是值得的。   “是。”孙小红明亮的眼中,似有水光波动。   荆无命看着阿飞,却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你已不再关心她?”   就这一句,让阿飞砰然色变,连回答的话,都带上了痛苦之色,“我死了,她还是能活下去。”   我蓦然明白,他们在说的,是林仙儿。难道,其实荆无命也和林仙儿……   虽然时间地点很不对,但我还是非常有嘴角抽搐的欲望,这算是人生大赢家的真实写照吗?   荆无命再次开口,“你不怕她伤心?”   “活着不安,就不如死,我若不死,她更伤心。”   “你认为她是这种人?”   “不管她是哪种人。”阿飞一句话,回答了我心底所有的疑问。我暗暗叹气,如此真心,林仙儿你何忍糟蹋。   而荆无命却笑了,随着他的笑意,是一道快如雷霆闪电的剑光。   瞬息之间,胜负已分,荆无命的剑,已经插入阿飞的肩膀,却再也插不进去,因为他自己的肩上,同样插着一把刀——小李飞刀。   “你怎么会有飞刀?”龙啸云大惊失色。   我微微一笑,“我给他的,我说过,我还有一把刀。”   荆无命死灰色的眼睛盯紧了李寻欢,半晌,竟赞道,“好刀。”   李寻欢浅笑,“并不很好,只不过是你先对我有了轻视之心,竞全没有将我放在眼里,否则我未必能伤你。”   荆无命没有丝毫掩饰,“你能骗过我,就是你的本事,你就比我强。”   李寻欢淡淡道,“我并没有骗你,也没有说我不能发刀,只不过是你自己这么想而已,是你自己的眼睛骗了自己。”   “是,错的是我,不是你。”   荆无命的直接,让李寻欢也不得不感叹,李寻欢决定放走他,荆无命却不肯放过他自己,反手一拍,飞刀透骨而出,他那条手臂,算是废了。荆无命走了,龙啸云父子早就见势不对准备开溜,李寻欢只当做没看到,我扬声,“站住!”   两人蓦地站住,转过身来,露出一大一小两张表情非常一致的脸,“依依。”“杨姨。”   我嘴角有些抽,我该说真不愧是父子吗?   李寻欢转头望向我,我微微笑着朝他摇摇头,就算看在林诗音的面子上,我也不会对龙啸云父子怎样的。李寻欢理解我的意思,朝我点点头。我向孙小红勾勾手,她有趣的凑了过来,我嘀咕两句,她眼睛锃亮的使劲点头。   片刻后,我和孙小红一前一后笑着堵住龙啸云父子的去路,我假笑,“我早就说过,我可不是李寻欢。”   “依依,我并不是……”龙啸云不死心的垂死挣扎。   “闭嘴!”我懒得理他,直接喝一声,扬起拳头,龙啸云很识时务的没敢躲,于是瞬间眼睛上多了个淤青。我也不和他客气,示意孙小红,“揍他!”   我和孙小红两个人四只手,龙啸云不敢还手,只能抱住自己的头,而因为年纪小而逃脱被揍命运的龙小云,张口想说什么,却到底还是闭上了嘴巴。只是紧紧抿着唇,脸上的表情相当难看。   “够了,依依。”才刚动手,李寻欢已经见状拦下我,见我这边不打了,孙小红也住了手,龙家父子立刻抓住机会溜走了。   知道李寻欢现在身体很不好,我并没有使劲挣扎,不过,我转过头,认真看他,“大哥,任何事都是有限度的,事不过三。这次可以看在诗音的面上放过他们,但若他们再不收手,有什么样的后果,也是咎由自取。”   李寻欢长叹,“可是他毕竟救过我的命。”   “可是他害过你更多次!他给你三分,你也还了他七分了!”我不满皱眉道。   “我并未记恨过。依依,”李寻欢眼底隐隐的愧疚,“你也说过,那件事,是我做错了。”他自己的一次错误,别人的一次恩惠,都是会让他记一辈子的。   “放纵并不是改正错误最好的方法,你越是纵容他们,他们就越发变本加厉。”我一直压抑的担忧,和进得暗室来看到李寻欢模样的酸楚,酝酿出忍无可忍的愤怒,“就像龙小云,你也知道,那孩子被宠坏了,在能够控制的范围,得到些教训,对于他来说也许并不是坏事。”   “龙小云的武功,是我废的。”李寻欢目露痛苦,“我,我愧对他的父母。”   “就算是你废的又如何,你当时既然要做这件事,肯定是因为这件事是你觉得对的。”我的怒气,已经在爆发的边缘,“难道还能因为他是故人之子,这件对的事,就变成错的?难道任这孩子随意杀人,最后被人所杀,就是对得起他的父母了吗?纵容,并不就是对他好。”我知道他是心软,心软得有时候明明知道对错,却总是狠不下心肠。而重情重义,更是加深了这种心软,把本不是他的错,硬是背负到自己身上。   李寻欢沉默。   他的沉默,激起了我更大的怒火,“你再这样退下去,能退到哪里?到有一天我闯进这个门,看到地上躺着你的尸体?或者是你闯进某个门,看到地上躺着我的尸体吗?”   “依依!”李寻欢猛地抬头厉喝,打断我的话,“我绝不会让你死的。”   我静静的与他对视,良久,我缓缓闭眼,“再这么下去,总有一语成谶的时候。”   ? ☆、章五十二 ?  这是我和李寻欢之间第一次爆发出这么剧烈的冲突,或者说,是我单方面在冲他发脾气。   其他的事情,我可以忍,可以让,可以更理智的处理,但涉及到李寻欢的生命安全,让我不能不据理力争,寸步不让。这一次,如果不是有孙小红在,我简直不敢想象,我到底要怎样去找到他,更不愿想象,若事情丝毫偏差,他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该怎么面对这一切。虽然知道,他是李寻欢,他会平安活到老,但现在已经有不少事,已经全然不同了,我根本不敢去赌那个可能的万一。   但这次,我要求的恰恰不是其他事,是和李寻欢做人的原则相违背。李寻欢之所以是李寻欢,就在于他能站在别人的角度,体谅别人的苦衷,在能伸出援手的时候,尽量的伸出手去。若不是如此,他又怎么会相救一个这么突兀出现的我。也所以,他会一次又一次原谅龙啸云父子,原谅到外人看来似乎是无底线的程度。我都了解,也都懂,但是站在我的角度,我却无法漠视他一次又一次的轻生重义。   大概,我们两人谈不上谁对谁错,但这观点底线的冲突,却是无法避免的。   离开左都御史樊林泉住所之后,我们四人之间氛围并算不好。我强打起精神,履行诺言介绍了孙小红和阿飞认识,但,也只有如此了。现在阿飞心里,一心一意只有林仙儿,而孙小红,也不是委曲求全的主,更况且,她看不看得上现在的阿飞,还是两说。   这一天下来饿的饿,受伤的受伤,担惊受怕的担惊受怕,寻了个客栈住了下来,大家都回房间休息去了。   李寻欢饿了这些天,绝不能喝酒,也不能大鱼大肉,我才关上门立刻想起这事儿。赌气是赌气,但又不能因为赌气而什么都不管了,于是又打开门,找来小二一阵吩咐。   是夜,月出东山,洒落清寒。   经过好几日的寻找,担忧,本来已经是身心俱惫。但现在平安脱险,有时间休息,我反是睡不着了,开窗看看月色正好,干脆难得潇洒一次,翻到客栈的屋顶上小心翼翼的坐了下来,撑头赏月。   皎洁清艳的月,和蓝中带黑的夜空,相护辉映,搭配得天衣无缝。缓缓的,月亮在天空中移动,忽又躲进了云层中,顿时,清亮的月光变得迷离起来,从九天倾泻而下,引起一段愁思。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不知道相隔百年时间,千里空间的七七好不好?虽然并不担心以她的性格会活得不好,我只是……很想念她。   虽然,我在这个时空,也有了许许多多的牵挂,但是七七是不同的,没有人能替代她。虽然很俗气,但现在,我只希望,她能一生平安喜乐。   就这么坐着,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后,突然有细微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回头,屋脊之上,有人正翩然而落。月色映照下,衣袂翻飞间,轻功使得行云流水,挥洒自如。和我半翻半爬的半吊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突然间,就这么想到以前和他说过的笑话,所谓马上看壮士,月下观美人……   憋不住想笑,又觉得不对劲,忙转了头留个后脑勺给他。   “依依。”半晌,熟悉的声音,带着三分黯然,在背后响起。   我在心底暗暗叹气,抬手拍拍我坐的旁边,李寻欢立刻理解我的意思,一掀衣摆,挨着我坐了下来。   “怎么不去休息。”这些天,他还不知道受了多少折磨,大半夜的不睡觉,又出来干嘛。   “我看到你屋里的烛火一直没有熄灭。”有时候,李寻欢真是细心得让人发指,好吧,这真不是什么缺点。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屋顶?”我问了话,又觉得很傻,“听到我爬上来的声音了?”这么大的响动,对于江湖人士来说,还真不是能够忽略的。   李寻欢默认。   见他沉默,我也无言,默默仰头看着天上的月亮,阴晴圆缺,年年月月都相似。   “依依。”   听到喊声的时候,我反应迟钝了半秒钟,才答应了声,“嗯?”   “对不起。”混合着歉意的声音,让我蓦地转过头去,月色下,李寻欢黢黑的眼眸如同盛满了月光,波光粼粼。   我看得心软了下来,他没说完的话,我也明白,“我没有生气,我只是……”顿了顿,我将心底的话付诸于口,“我只是担心。”你现在,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世上。有人随你悲,随你喜,随你同生共死。   李寻欢一怔,眼底的歉意随即化为波涛汹涌的大海,无风起浪。   我静静的与他对视,半晌,像是无法承受般,我率先低下头,却仍是一字一句的道,“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若不是这样的人,我们怎会相遇相知,“也理解,也骄傲。若你不是这样的性子,你也就不是李寻欢了。但是,任何事都要有个底线,一再退让,退无可退之时,又当如何?”抬眼,我直视他的眼睛,“我只是希望,你在想到别人的时候,也留点余地给自己。”   我并不是说,要强行扭转李寻欢的人生观,我只是,想从中找到一个平衡之道。希望他下次再做决定的时候,能想到自己,想到有人在他出事后,会伤心。   李寻欢回视于我,眼中汹涌的感情,似要满溢,他伸手,拥我入怀,“依依,依依,”他反复呼唤着我的名字,“我明白,我都懂,心有牵挂,我会更小心谨慎。”   “嗯。”我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入他怀中,只要他答应,那便一定会做到。   “还有一事。”   “什么事?”   “刚阿飞告诉我,是小云暗示他,带他去的左都御史樊林泉住所的。”   咦?我退出李寻欢的怀抱,有些惊讶的看着他,他冲我点头,“是真的,或许,真的如你所说,那孩子受到些教训,并不是什么坏事。”   ? ☆、章五十三 ?  第二日清晨起来,我和李寻欢又恢复了往日的氛围,在饭桌上说说笑笑。下楼来的孙小红一双剪水双瞳瞪得溜圆。   她偷偷的扯我到一边,“依依姐,你和李大哥和好啦?”   看她可爱的神情,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和好了。”   “你们什么时候和好的?”   “嗯,昨天晚上就和好了。”   “那就太好了。”孙小红拍拍胸口,“昨天我真担心。”   “担心什么?”我笑着摇头,“吵架也是一种磨合过程啊,若真到吵无可吵的一步,那才叫糟糕。”不然,人为什么要谈恋爱,看对眼了,直接结婚不是更省事?   “这个说法倒真是有趣。”孙小红背起手来笑,“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雨过天晴了。”   “是啊是啊,”我拉着她回到桌边,摁着她坐下,“所以,好好吃早饭吧,这可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   正说笑着,阿飞也走了下来,孙小红和他对视一眼,两人都没什么特别,但我却总觉得,他们似乎比昨日要熟稔多了,大概,昨晚也有什么故事发生吧。笑着摇摇头,一桌四人,解决了五脏庙问题,就轮到有些不得不面对的事了。比如,阿飞说,他要回去。   李寻欢还未言语,我只是皱起眉头,孙小红却第一个坐不住跳起来,“你为什么还要回去?”   “我为什么不能回去?”阿飞问得,非常理所当然。   “你,你都出来了,”孙小红大概是觉得,阿飞既然能离开林仙儿来救李寻欢,就是要彻底离开林仙儿了,“出来为什么还要回去。”   “她在等我。”阿飞没有明说是那个她是谁,但是我们都知道。   “她不是好人。”孙小红脱口而出。   “住口!”阿飞厉声打断孙小红的话,“我不允许任何人说她坏话。”   孙小红直直的瞪着阿飞,美丽的眼眸蕴了晶莹,更显得动人心魄。阿飞的眼神很锐利,但孙小红寸步不让,微微红着眼眶倔强的回视于他,不输分毫。若是以前的阿飞,大概,还能让孙小红退让,但是现在的阿飞。他已被消磨掉了无数的东西,在眼神的交锋中,仅仅也只能和孙小红,势均力敌。   良久,还是阿飞率先移开了眼睛,“她是真的改过自新,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这一次,就是她让我来救大哥的。”   孙小红不敢置信的样子,我和李寻欢则面面相觑,我撇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那我该去谢谢她的。”李寻欢毫无障碍的接了下去。   我立刻勾唇,“没错,我们都该去谢谢她的。”我拉了把孙小红,“阿飞,你回去的话,也捎上我们吧。”   阿飞有些迟疑,他大概也知道,李寻欢尚且不论,我和孙小红,对林仙儿的态度可不友好,但是,他又不能无理的拒绝。   我笑嘻嘻的,加了把火,“你们这么久了,也该请喜酒了吧,让我们也提前看看新娘子吧。”   阿飞涨红了脸,“不是,我们不是……”   看他这样,我挑眉,拍拍他肩,没受伤的那边,“你们都住一切这么久了,这有什么好害羞的。”我倒是没想到,经过了林仙儿这么久的‘□□’,他竟然还能这么青涩。林仙儿可不是什么百合花样的纯洁女子哦,而阿飞,也不是没见过她那个样子。   “我们没有!”阿飞毫不犹豫的反驳道,我惊了下,看向李寻欢,他点点头,我简直有抚额的冲动,林仙儿,真是好手段。   “为什么啊?”下意识的,我开口问道,也忘记了这个问题多么的不合时宜。   “她说,”阿飞的脸上,闪现着奇怪的光,“我们,还没有成亲。”   “好吧。”我是真的抚额了,“不管怎么说,你也该让你的朋友们见见你喜欢的女子吧。若她真如你所言改过自新的话,我们也可以重新认识她啊。”我实在不想提从李寻欢那里听来的,林仙儿和谁谁谁,谁谁谁的风流事,据说,她和阿飞以前住的地方,床下面有条地道,直接从那边床,通向林铃铃住的那栋小楼,另一张床上。相当节约的做法,不是吗?下这个床,上那个床。   阿飞犹豫了片刻,点头,“好吧。”   阿飞领着我们去的地方,是条小路的尽头,那里燃着昏黄的灯光,在夜色降临的时候,指引着归家的游子,显得分外温暖。阿飞大概也是这么觉得,他盯着房子里透出的灯光,眼神柔软得不可思议,“她大概还没睡。”   他说着,领着我们进屋,很奇怪,屋子里没有任何人,但里屋,突然穿来了女子的□□声,那种生命走到尽头的□□声。   阿飞脸色大变,想也不想撞进屋去,床上躺着的人,让我们几人都愣住了,不是林仙儿,而是林铃铃。   铺天盖地盖地的血,让躺在其中的人,展现出一种开到荼蘼的妖艳之美,美到让人不忍心多看。这时候,我才发现,她或许早已不是小姑娘了。   听到声音,林铃铃睁开眼睛,她眼中没有其他人,只有李寻欢。而李寻欢已扑了过去,看小姑娘到底有没有救。   我闭了闭眼睛,叹口气,拉走了阿飞和孙小红。   人之将死……   一出门,阿飞就看向我,“你们认识她。”   我点头,“她是林仙儿的侍女。”   “她怎么会在这里?”   我摇头,我也想知道,她怎么会在这里,而且如此惨状。   阿飞脸色很难看,他握了握手里的剑,就向外走。   “你去哪里?”我扬声。   “我去找她,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她,我怕她有危险。”阿飞微一停步,便昂首向前,似乎任何的艰难险阻,都不能让他的脚步有丝毫的停顿。   “等一等。”我真的怕,若他这么一去,要找到他就更困难了。   阿飞没有再次停下,而是径直向前。我急奔几步,拦下他,“不要去了,真的不要再去了。”   ? ☆、章五十四 ?  “为什么?”阿飞紧盯着我。   我咬了咬牙,不管不顾的全部抖了出来,这个时候,绝不能让阿飞就这么走了,“她不是好人,她真的不是好人,她从未改过自新。去救大哥的路上,她还拦过我和小红。我们这次回来,是因为她发了帖子,说李园有宝贝,引起武林中人的争抢。她和你住在一起的时候,在你喝的汤里下了药,然后她每晚都出去……”   “住口!”阿飞目光狰狞,如同发疯的野兽般冲我吼道,“住口,住口!”   被他可怕的脸惊得退了半步,落脚之际,我已被人扶住,李寻欢正色道,“依依说的没错,不要去找她,和她在一起,你只有痛苦和更痛苦,迟早有天,你会彻底毁在她手上的!我绝不想看到这样的事发生。”   “你怎么知道我会毁在她手里!”阿飞已经听不进任何劝了,“幸不幸福的事,除了我自己,其他谁又能替我决定?是你?”他看向李寻欢,又转向我,“还是你?”   我使劲摇头,“我们只是……”   “我不想听你们说任何话。”阿飞再次打断我的话,“你们一直是我朋友。”   我和李寻欢面面相觑,虽然不太明白他为什么提到这个,但仍是点头,“是。”   “那好,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我朋友了。”   李寻欢脸色立变,我也心底一凉。   “为什么?”李寻欢问出口。   “因为我可以忍受你们侮辱我,却不能忍受你们侮辱她!”   李寻欢欲开口,突然就是一阵呛咳,咳到几乎要把肺都咳出来的地步,我手忙脚乱的抚住他,给他顺背。自梅二先生看过之后,他的咳嗽好多了,这么剧烈的发作,多半是心情太过于激荡引起的。   一旁的孙小红见此情状,忍无可忍,“你认为我们说的都是在侮辱她?她这种女人还需要别人侮辱?”   阿飞握刀的手,在颤抖,“你们,再多说一个字,任何一个侮辱她的字,那么,就只有用血来洗清这种侮辱,不管你们的,还是我的!”   “啪——”   清脆的耳光声,回荡在空气中。我怔愣当场,没想到,真的没想到,孙小红竟然会突然出手,打了阿飞。而阿飞竟躲也没躲,仍由耳光抽在脸上,被抽得偏过头去。   孙小红双眼含泪,“我看错你了,你不是个好朋友。不,你不配拥有朋友。”   阿飞恍若不闻,绕过她,向外走去。   看着孙小红的泪眼,我突然明白了,她听着阿飞的故事,我又那样说,再加上阿飞那日的举动,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为何会奋而出手,简直不言而喻。   阿飞走得不慢,很快就不见了踪影,李寻欢终于止住了似乎要把肺都咳出来的咳嗽。我把他和孙小红都拉到桌边坐下,熟练的跑到厨房烧了壶热水,给两人一人倒上杯,“喝点水。”   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我看他们喝了几口水,才斟酌着开口,“接下来怎么做?”   李寻欢放下杯子,眼底有些痛,态度却很坚定的决绝,“他是我朋友。”   那就是要去找阿飞咯,我明白的点头。对于认定的朋友,李寻欢就是如此。   孙小红抬头扫了李寻欢一眼,欲言又止,到底没说什么,重新捧着杯子低头。   看他们两人的样子,我笑了笑,提起水壶,直接往桌上倒水,李寻欢和孙小红都是习武之人,无论什么时候也不缺身手的敏捷,几乎是我才一动作,两人就起身闪开。   “依依?”李寻欢不解的望着我,孙小红没开口,她抬头诧异的望着我,眼神说明了一切。   我笑着放下壶,“如果我往桌上倒水,桌子肯定就算被水浸湿,但是只要擦干,就不会有事,水不会击穿桌子,是不是?”   孙小红莫名其妙的样子,“依依姐,我不明白,水当然不会击穿桌子啊。”   李寻欢皱眉,若有所思。   我慢条斯理找出巾子,开始擦桌子,“但是,若我十年如一日的往同一个地方倒水,俗话说水滴石穿,连石头都能穿,更何况桌子,是不是?”   李寻欢眼中,开始闪现出光亮。   我笑,“失败一次,也并不是说会失败两次,失败了两三次,也并不是说会永远失败下去。我们再来之前,不是应该都做好了水滴石穿的准备了吗?仅仅是一次失败而已,怕什么。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沮丧,是不是?”   孙小红也明白了我要说什么,但她还是不太高兴的噘嘴,“但是,虽然李大哥刚才那么说,但阿飞说从现在开始,都不是他的朋友?”   我点头,“那又如何?”忽然想到两年前,李寻欢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以前,你李大哥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   孙小红一怔,随即立刻聪颖的反应过来,“在兴云庄,但是现在的情况和那时不一样。”   “唔,最开始我也不知道他是真没认出来还是假没认出来啊,”我和李寻欢对视一样,无需语言,尽在不言中,“现在的话,我会回答和那时一样。”也和李寻欢的选择一样,我笑着,给孙小红的杯子重新倒上水,“所以,你李大哥才说,阿飞是他朋友。”   孙小红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她漂亮的眼中仿如落入了星辰,“谁说只有他认可了,我们才是朋友的?”   “是啊。”我笑容灿烂,“所以,我宁愿等以后再揍他!”   孙小红看看我,又看看李寻欢,笑容如花般绽放,“我明白了。”她说完,转身就走。   “小红,你去哪里?”   她回头笑,灿若春花,“去找他,你们等我消息吧。”   看着她很有精神的背影,我突然有些感慨,“小红真是个好姑娘。”   “嗯。”李寻欢点头,“她确实是个好姑娘,而且,也不再是小姑娘,而是大姑娘了。”   我瞥他一眼,知道他也看出了孙小红的感情,我该说,真不愧是李寻欢吗?不过,不管怎么说,“若阿飞真的错过她,我觉得,绝对是他一辈子的损失。”   ? ☆、章五十五 ?  国人讲究的是入土为安,不管什么朝代都一样。我和李寻欢将林小姑娘安葬了,就葬在小楼后另一座坟的旁边,李寻欢说,那是郭嵩阳的坟,为了让李寻欢看懂荆无命的剑势,用一种决然的方法战死的郭嵩阳。   我恭谨的,为他祭上一壶好酒,男人的友情,我并不太懂,但并不妨碍我觉得,他是个英雄,也是个好朋友。   之后,李寻欢又提到了上官金虹,他们之间,必有一战。我知道只要搅和进金钱帮的事,这一战就避免不了,但真正听到,还是止不住心惊肉跳。只能强压下担心,先处理阿飞的事。   之后,我和李寻欢就留在小楼等消息,若论起打探消息的手段,我和李寻欢加一起都比不上孙小红。但是这一次,没等来孙小红,却等来了林仙儿。   她翩然而至,一步步走进屋子,真算得上是步步生莲,只是可惜了,这里并无人欣赏,所以也算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进得屋来,她竟没先看向李寻欢,而是望向我,“这一次,”林仙儿笑着,眼波流转之间,美不胜收,“你可骗不到我了。”   我也笑了,“浪费精力的事,我也懒得做。”言下之意,就是你不值得。   当然,反正林仙儿的目标也不是我,她也不恼,而是转向端杯喝茶,并没有正眼看她的李寻欢,“你们在找阿飞。”   林仙儿当然不会说废话,她说的每一句,都是有意义的。   李寻欢放下杯子,“你知道他在哪里?”   林仙儿笑得很美,也很媚,入骨的风情,“是,我知道他在哪里,这世界上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他在哪里,也只有我能带你们去找到他。”   李寻欢不动声色,“所以?”   林仙儿掌握住了话题,反是不慌了,她施施然坐了下来,动作很优雅很好看,“也只有我能救他,也能毁了他。”   李寻欢握杯的手骤然收紧,他知道,林仙儿说的是实话。   见李寻欢难得的变色,林仙儿笑出声来,声如银铃,清脆好听,“我今天,是来做交易的。”   “什么交易?”李寻欢问道。   “一个很公平的交易。”林仙儿笑眯眯的扫了我一眼,才道,“用你李寻欢来换阿飞,这个交易,可公道。”   “不公道。”李寻欢想也不想的答道。   林仙儿也不慌,“那好,那用杨依依来换阿飞,这个交易也行。”   “我?”这次连我都惊讶了,指向自己,“你想要我?”   “怎么?不行吗?”林仙儿眼波流转。   “也不是不行,”我摸了摸脸,“我只是没想到,你竟然有这种爱好。不过,说实话,眼光还不错啦。虽然我其实真的不叫杨依依。”   本是皱眉的李寻欢闻言偏过头去,我看不到表情,不过想也知道大概是笑了。林仙儿微变,立刻恢复了笑意盈盈的样子,“有时候我真是觉得奇怪,你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呢?”   “我也很奇怪,你难道没有自信吗?”我一脸惊奇,“若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难道还要别人来看得起你?”   林仙儿笑开,风光无限的得意,“世界上的男人,会有谁看不起我?”   我摇了摇头,“他们或许都喜欢你或者想要你,但不见得都看得起你,因为你本就没做过一件让人看得起的事,还是那句话,你若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别人怎么看得起你。”   “你是在胡搅蛮缠。”林仙儿沉下脸色。   “这倒没有,”我笑得开心,“我这是在实话实说而已,若说胡搅蛮缠,我还真的比不上你。”   “你不但胡搅蛮缠,还胡说八道。”   “是吗?”我拉长声音,示意了下李寻欢那边,“你对他,难道称不上胡搅蛮缠?一次一次又一次,屡撞南墙的决心,我也是佩服啊。”   李寻欢尴尬的咳了两声。   林仙儿恢复了甜笑,她向着李寻欢倚了过去,“女人和男人,怎么称得上是胡搅蛮缠?怎么,你吃醋了?”   我没先理她,而是挑眉望向李寻欢,李寻欢身形微动,已经避开了林仙儿的碰触,我满意的暗暗点头,“说实话,我还真是不吃醋。吃醋的起码嘛,要他至少对你多多少少有那么点意思吧?可不但是多多少少,就是少少少少,他对你也没有。要吃醋,”我假假的叹了口气,“可这里面根本就没放醋啊!”   虽然对李寻欢有意的人绝对不少,但他也绝不是在我和他这种情况下,还会做出让人有丝毫误会的人。这一点上,我是满意满意不能再满意了,也是放心放心不能再放心了。也所以,林仙儿怎么挑拨都没用,信任的基础,牢不可破。   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进来,孙小红带着春风满面的笑意走了进来,“依依姐,每次听你说话,都觉得很有趣,里面没放醋,哈哈。”   看到孙小红,我笑容温暖真诚了好多,“这句夸奖,让人真心想要感谢啊。”   孙小红看起来很不喜欢林仙儿,她走到脸色变来变去,最终定格在笑容的林仙儿身边,“我现在总算知道你输在哪里了。”   “输?”林仙儿笑,“你是要和我决斗吗?”   孙小红摇头,“我不和你斗,因为你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了。对于一个已经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我还能斗什么呢?”   对于孙小红的笃定,林仙儿终于撑不下去了,“我没有输,还有阿飞。”   “你已经毁了他。”李寻欢淡淡的道。   “只有我能毁他,也只有我能救他,”林仙儿的脸,现在看来,也不那么仙子了,“而且只有我,能带你们找到他。”   “那可不一定,”孙小红笑意盈盈,“至少,我也能带他们找到阿飞。”   “那你说,阿飞现在在哪里?”林仙儿负隅顽抗。   孙小红笑了,少女的笑脸,分外的靓丽,“我爷爷已经把他从上官金虹手里救了出来,他现在,在我爷爷那里。”   ? ☆、章五十六 ?  “她还要跟我们到什么时候?”孙小红皱着眉头,看向跟在我们身后,走得摇曳生姿的林仙儿。她说得很大声,当然是故意对着林仙儿说的。   “我,我只是想去见见阿飞。”林仙儿咬唇,显得可怜又可爱。   “你走吧,就算你跟到了,我们也不会让你见阿飞的。”孙小红断然道,我没说话,有趣的看着她的果决,总觉得,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似乎发生了什么很有趣的事。而这件事的有趣程度,还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只是想见他一眼,说两句话,只是两句话而已,什么也做不了,就这样也不行吗?”林仙儿泪盈于睫,楚楚可怜的样子,连女人都忍不住会怜惜。   我和孙小红都见过她另一张脸,所以她演得再好,也不会让我们的决心发生动摇。而李寻欢,他也不会被迷惑,我只是怕他不忍心的老毛病又犯了,所以我紧紧的握住他的手。他懂我的意思,于是他偏过头去,没有说话。   我和孙小红相视一笑,高高兴兴的向着她说的地方而去,至于林仙儿,她爱跟就跟,她也是消息灵通之人,阿飞在的地方,早晚会被她找到,反正也不会让她进门。   到了地方,我还好,李寻欢却似是认识这个地方。   “大哥,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好奇。   “以前阿飞和林仙儿,就住在这里,”李寻欢轻声解释道。   我点点头,孙小红已经推门进去,“快来啊。”   答应一声,我和李寻欢随着她走进屋子,推开房门,我和李寻欢两人都愣住了。屋子里放着好几个炭盆,热得惊人,而阿飞就躺在几个火盆的中间,不停的流着汗。而我见过的孙老先生,就坐在一旁默默的抽烟。   “这是在干什么?”我瞪大眼睛像是快被蒸熟的阿飞。   孙小红嘻嘻的笑,“我爷爷说,我们把他身子里的酒蒸出来,他就清醒啦。再把他血里的勇气蒸出来,就能让他重新做人。”她看着阿飞眼神,有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柔情。我越发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了。   不过,就把人拿来蒸这种做法来说,我还真不是一点点的震惊,这也是相当玄幻了。想了想,我还是觉得这是一种暗喻更多一点。   孙老先生和李寻欢很熟稔的样子,他欣赏的看着李寻欢,“其实,我也想把你蒸一蒸,看看你身子里除了酒和学问外,还有什么别的?看老天究竟用些什么东西来造成你这么样一个人的。”   我突然笑了,“除了酒和学问,大概还差上一点。”没有情义,还能叫李寻欢吗。   孙小红好奇的凑趣,“还差点什么?”   孙老先生望了过来,“你这小姑娘,难道这句话,又是看着昔日同行的面子上才说的?”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还真的不是,只是有些说顺了口。”   话音刚落,有人推门的声音响起,简直不同抬头,就知道是谁。这么阴魂不散,除了林仙儿,还有谁。刚进来得急,也没锁门,于是她就厚脸皮的跟进来。   “我去赶她走。”我小声和孙小红说了句,欲出门。   “等一等。”没想到,孙小红突然伸手拦住我,“让她进来吧。”   “嗯?”我不解,她刚不是说,不会让林仙儿见阿飞的吗?   孙小红静静的看我,眼底情绪复杂,却不乏勇气,“就算赶走她这一次,还会有下次,再下次,阿飞是个人,又不是其他,总不能永远不让他见人。”   “或许,过段时间见会比较好?”   孙小红摇头,又看了眼阿飞,“让她进来吧。”   说着话,林仙儿已经推门进来,她没有理会任何人,默默的走到闭着眼睛的阿飞面前,开始说。她说得不多,只有两句。   她说,“那天,我知道你很伤心,可是我却不能不那么做,因为我不愿看到你死在上官金虹手上,我只有用那种法子,上官金虹才不会杀你。”叹了叹,她又道,“今天我到这里来,既不是要求你了解,更不是要求你原谅,我自己也知道,我们的缘分已尽……我告诉你这些话,只为了要让你心里觉得好受些,因为我一直都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至于我……”   仅仅是两句话,一声叹息,已经足够让阿飞叫住往外走的林仙儿。   孙小红死死的盯着阿飞,阿飞和她对视片刻,一双敏锐如野兽般的眼睛竟如同蒙上了薄薄迷雾。他转头,看向林仙儿,孙小红低头,我心底长叹,伸手握住孙小红的手。   林仙儿不走,走的就该是我们了。   走出小屋的时候,孙小红脸色难看极了,就像是赌输了一场至关重要的赌局,却仍然不肯认输的赌徒一样。我叹了声,安慰的揽住她的肩。她靠着我,肩膀抽搐,我知道刚在屋子里,她没哭是不想让林仙儿看到,现在,大概是可以宣泄一下了。   回到小楼,天色已晚,孙小红情绪已经平复了许多,我拉着她坐到院子里,想和她谈谈劝劝她,毕竟,这件事上,我也算有责任。   拿出茶壶来,我一时犹豫,斟酌着怎么开口。   考虑了半晌,我提壶给孙小红倒了杯茶,推到发呆的人面前,“你应该知道林诗音,也知道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故事。”   孙小红回过神来,不解却仍是点头,“我知道。”   “很多年前,她曾经问过我一句话,若我是她,是不是也会做和她一样的选择?”我慢条斯理的也给自己倒上一杯,说得不是很明,但我知道孙小红应该懂。   果然,她明白我在说什么,她眼底有光,“你是怎么回答她的?”   我笑,春光灿烂,“我说,我不会,我会打断他的腿。”   孙小红愣住了,良久,她突然笑了出来,就像是从心底深处开出的花绽放在了脸上。她猛地站起身来,转身就走,她一向,是个果决的女子。   “去哪里?”我品着茶,不紧不慢的问了句。   “去打断人的腿。”   “不等明天早上吗?”   “不等!有些人,就是欠教训!”孙小红没有回头,只是随意挥了挥手,我笑不可抑的摇了摇头,真是行动派,不过,很可爱。   ? ☆、章五十七 ?  “我刚看到小红兴冲冲的跑出去了。”李寻欢走进来,手里捏着张纸。   “是啊,”我笑,“有些事,是一刻也不能等,一刻也不愿等的。”   李寻欢挑眉,掀袍坐了下来。   我拉长了声音,“山有木兮木有枝——”   据说对女人和酒很有想法的小李探花当然明白我说的是什么,他笑着接道,“心悦君兮君不知。”   “嗯,”我收敛了表情点头,“现在我知道了。”   知道我是在玩笑,他亦是笑,“咦?不是你说给我听的。”   我撑头看他,“君不知?”若我认真问了,你又有何答我?   李寻欢笑了,他手覆上我的手,认真答我,“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脸有些红,心有些跳,开口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我还是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句清楚的说给他听,“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良久,我看到他手里拿的东西,“你手里拿什么?”   李寻欢顺手递给我,我疑惑的接过,打开,上面端正的字迹写着,某月某日某时,出西城十里,长亭外林下。落款是:上官金虹。   我心脏顿时漏跳半拍,这是,决斗的邀约?   “你要去吗?”我执壶,想给李寻欢倒上一杯水,手却微不可见的颤抖着。我明明知道,这场决斗,是李寻欢赢了,也使得小李飞刀成为传奇,但身在局中,还是从心底深处涌上不可抑制的恐惧和担忧。   李寻欢覆上我的手,他的手向来很稳,执刀的手,必定要稳,细长的水流,乖顺的流入壶中,“我会去。”   早已知道这个结果,他是李寻欢,他就一定会去。我闭了闭眼睛,我放下壶,很认真的举杯,用我最虔诚的态度,“那么,预祝大哥旗开得胜!”我说得毫不迟疑,斩钉截铁,似乎,只有有一点点犹豫,就不会那么顺利一般。   李寻欢沉默着,举杯与我相碰,饮下这一杯,他手里把玩着杯子,斟酌着开口,“我……”   我伸手,掩住他的口,“一定会赢的。”   李寻欢放下杯子,握住我的手,“依依,我答应过你,不会留你一个人在这世上,我不愿失约。”   我回握住,“我知道的。”瞬也不瞬的对上他的视线,不允许有丝毫的逃避,“我也答应过的,虽然我并没有说。”   “什么?”李寻欢偏头不解。   “在大漠里,遇到沙盗那次,”我紧紧握着他的手,“你和我说,要想想被留下来的人的想法,我想了,所以我也在心底决定,既然不想被留下,那么,或许可以试着,同生共死。”   李寻欢苦笑,“我这算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吗?”   我勾唇,“或许说,天道好轮回?”   李寻欢哭笑不得的摇头,下一刻,他拉着我站起来,认真看着我的眼睛,“我想你活下去。”   “我说了,同生共死。”我固执的摇头。   李寻欢毫不动摇,定定的看着我,眼底柔波荡漾,语气坚定得话,一个字一个字回响在耳边,“十多年前,有个姑娘对我说,天下之大,世界之广,如此的精彩,她不想仅仅把自己局限在园中。我就知道,她是眼界开阔,心胸宽广的女子。不管遇到任何事,我相信她都能坚强的去面对,不会退缩。我想,她总不会让我失望的。”   这次,想要苦笑的变成我了,“是,我不愿也不想让你失望。但是,大哥,你也曾义无反顾的跳下去想要救我。”   “那不同,”李寻欢思维敏捷,“我跳下去,是因为还有一线希望可能救起你。而这次,哪怕是你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会改变什么。你不是说过,至少活一个很划算。”   “大哥,这种时候我真讨厌你的记忆力!”只要听过看过就不会忘记的可怕记忆力,“你这是双重标准,我做就是错,你做就是对!”   “好吧,”没想到李寻欢竟然认了,“就当我是双重标准。不过,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是什么?”   “你跟我学过飞刀,知道我每一次使用飞刀,都是意志力精神力的总和。依依,你总不会希望,我在决斗之时,还心有挂碍吧。”李寻欢望着我,眼底闪过愉悦的光芒,他当然知道,这个理由,是我最没法拒绝的理由。   不过,我还是想垂死挣扎一下,也或许,是到底心里有些窝火,“你就不怕我答应之后出尔反尔?”   “不怕,”李寻欢笑了,春风拂柳,“就像我答应你的,不愿失约一样,你答应我的事,也是不愿失约的。而且,你一定知道,这件事是正确的。”   他一直是个好看的男子,气质绝佳,声音也好听。而若有这样的一个男子,用这样的语气声音和你说着话,眼中是隐约的深情,我想,大概无论他说的有多离谱,都会有人忍不住答应的。而他说的其实并不离谱,甚至都只是为了你,所以我几乎是不由自主的点下头去,“好,我答应。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好好活下去。”若真是上官金虹耍了其他手段赢了你,我会倾尽一切,为你报仇。   李寻欢伸手,拥我入怀,几乎是叹息般,“依依。”   我紧搂住他的腰,“此间事了,我们就走吧。”不但是离开此地,还有,远离江湖纷争,“阿飞你不用担心,有小红在,一定可以救他的。”   他听懂了,所以也答得慎重,“好,此事若了,阿飞也无恙,我们便离开。你不是提过,想去江南吗?”   “是,有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我翘起嘴角,“你到时候,一定要站在船头。”   “为何?”饶是李寻欢,也不解了。   “我想吃菱角了,而若是正遇上采菱时节,你往船头一站,立刻就会有多情的渔家姑娘,往船头掷最好最新鲜的菱角的。”   “听起来,确实还有些用处。”   “当然,所以……”   “嗯?”   “一定要活着!”   ? ☆、章五十八 ?  出西城十里,有长亭,是上官金虹说的决斗地点。   李寻欢很小心的查看决斗的地形,我对这事半懂不懂,不过并不妨碍我跟着看看,或许查遗补缺能看出什么来呢?   我还没看出什么,李寻欢却从亭上拿下一个盒子,打开不是机关暗器,而是一束头发。我看得心底沉了沉,瞬间有了不好的猜想。   “是谁的?”我看向李寻欢。   他摇头,“不知道。”   确实,从一束头发,实在没有办法推测出到底是谁的。但上官金虹既然敢放在这里,必然不是无关的人,而能用来威胁李寻欢的,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而恰恰是这不敢肯定,才足够可怕。若李寻欢心有挂碍,那在决斗中就先落了下风。   “让我去兴云庄看看。”我肃容道,从这里到兴云庄,来回一趟当然来得及,但是对体力消耗太大了,上官金虹当然算得到这一遭,所以这是连环的计中计。   李寻欢还是摇头,“不行。”   “为什么?”   李寻欢苦笑,“若你也未归,只怕有人会再送我一束头发。”   闻言,我听得心底发凉,“太卑鄙了!”揉了揉额头,“所以无论如何,你都会去兴云庄的吧。”我太了解他了,就算知道这是个陷阱,李寻欢也得跳。而看来,上官金虹也很了解他,所以才设下这个计策,一环套一环。   李寻欢苦笑,“世事本就如此,有些事你纵然明知是上当,还是要去上这个当的。”   “那我们立刻走。”我一句废话也没有,直接道,既然做了决定,那就马上行动,这样也许在来回之后,还能抽上时间休息片刻。   “等等,”李寻欢皱眉,“有人来了。”   是非之地来的必是是非之人。   而从远处缓缓而来的人,简直让人惊呆了。   一个男人,一位美妇和一个可爱的孩子,这似乎是非常正常非常平常的组合,但若加上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此地,就让人不能不惊讶了。   龙啸云、林诗音、龙小云。   三人风尘仆仆,看来就是赶了很久的路,而且目标很明确。   “诗音,你们怎么来了?”我懒得理会龙啸云,快步上前,握住林诗音的手。   虽然一路风尘,但林诗音的脸色,竟比上次我见到她时好了许多,她笑了笑,有些局促,“我们听到消息,表哥要和上官金虹决斗,所以就赶来了。”   我转头,李寻欢已和龙啸云对上,李寻欢神色坦然,龙啸云的脸色倒有些奇怪,“兄弟……”说了半句,那么爱演的人竟有些接不下去了。   我皱眉欲上前,虽然他们三人都在此,特别是林诗音,上官金虹那一计倒是无用了,但是龙啸云,我实在怕他又搞出些幺蛾子来。   没料想,林诗音将我一拦,“依依,让他们单独谈谈。”   我惊讶,“诗音……”   “不会有事的。”   “可是……”   “放心吧。”林诗音温温柔柔的嗓音,拉着我走开,把空间留给这对龙啸云单方面反目成仇的结拜兄弟,还有龙小云,“你跟我来,我有东西给你。”   “等等,那小云?”   “没事,他也该长大了。”   算了,看林诗音的样子,应该是无碍的,难道她真的□□过龙某人了?反正她也不可能会害李寻欢,对这点十分笃定的我,跟上她的脚步,“什么东西?”   林诗音拿出的东西,是一本书。   “这是什么?”我接过,书封面上的几个大字,让我再一次震惊了,几个飘逸漂亮的字写着——《怜花宝典》。   “《怜花宝典》?”我失声惊道。   “你知道这本书?”林诗音也是惊讶了。   “嗯,”我点头,“应该是王怜花前辈所著。”   林诗音有些黯然,她将这本书的由来一一道来。当年,王怜花欲将书托付给李寻欢,却正值李寻欢外出,林诗音便替他收下了书,而因为不想让李寻欢过多卷入江湖纷争,林诗音将书藏了起来。说完,她眼眶有些红,“我知道,我这样做事不对的,但是……”   “我明白。”我柔声接上她的话,“我懂的。”是为了李寻欢,哪怕明知是错,她也这样做了。就算做得不对,该谴责的人,也不是我。而李寻欢,也绝不会因为这个怪她的,“你知道,他也不会怪你的。”   林诗音摇头,“若当年,表哥学了这个,现在对上上官金虹,是不是会多几分把握。”   原来,她是担心这个。   我干净利落的摇头,“不会。”   “依依,你别安慰我,这书里的东西,我知道很厉害。”   “不是安慰,”我笑,“我跟着他学过一段时间飞刀,虽然不精,但是我想天下武功都是一样的道理,没有最厉害的武功,只有不断进步的武功,只要能把一种武功练到极致,也就是站到顶峰了,比驳杂的学上很多,还要厉害。我觉得他的飞刀就是这样,贵精不贵多,练到极致也就够了。”看过那么多的武侠小说,不都是这么说的,学得多不如学得精,大巧不工,以拙破巧,就是这么来的。就像独孤九剑,越是练到后来,越能以一招胜万招。   所以,其实我觉得没拿到这本书,对李寻欢来说未必不是好事。   林诗音这才放下心来,“若真是如此就好。”   “当然是真的,你也知道我不喜欢撒谎,更何况这种事。”我宽慰了她翻,看她已是释怀,才问龙啸云,“龙啸云他……”突然不知道该怎么问,他变好了?他洗白了?   林诗音随着我的问话,视线移了过去,她微微勾起唇角,笑得极美,“他是我的丈夫,小云的父亲。”   我倒是好奇起来了,“这么有信心,你怎么调/教的啊?”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问话,我就看到本来就很美的林诗音,脸红了,瞬间美到了十分。   “……”好吧,我不问了。   ? ☆、章五十九 ?  我和林诗音这边谈完,龙啸云李寻欢那边也谈得差不多了,看李寻欢眉宇间的疏朗,就知道谈的结果不错,更不要提笑起来有三分豪气的龙啸云,让我恍惚间有回到初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还是豪爽大气的龙大侠。林诗音见状也是笑了,她向龙小云招招手,龙小云笑着跑了过来,倚在她身边,笑得像个真正的孩子般可爱。   两人走到面前,龙啸云看向我,有些尴尬,“依依……”似是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了。   难得的,龙啸云竟然也有这种时候。   我摆摆手,“什么都别说了,说得好不如做得好,既然诗音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我们以后看就是了。”我并不相信他,但是我相信林诗音,也愿意按照李寻欢的心意,给他一个机会。   龙啸云急点头,“决斗的时候,我陪寻欢过来吧。”   “大哥的意思是?”李寻欢皱眉。   龙啸云点头,“荆无命。”   我揉额头,龙啸云若真是有此心倒好,就怕他临阵倒戈。不过,我倒也不是很怀疑这点,漫不说他这样能不能骗过李寻欢的眼睛,就是此次,他若不来,坐看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决斗,也就够了。我忧心的是另一件事,而且就算他是真,他也顶不住荆无命啊。这可真的是有心无力,所搭上了他,只怕更是影响李寻欢了。若这时阿飞在就好了,可惜阿飞现在的状态也不对,除非他能从林仙儿那个泥塘里□□。不然来了也是白搭,就是不知道孙小红那边进展如何了。   其实,我倒不是特别担心,那日,阿飞的眼神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只是,我怕时间赶不上。   虽是担心,但时间也并不能因为担心而停驻,很快,就到了约定的时间。   林诗音送我们出门,她留下龙小云,然后看向我,“依依,你也留下吧。”   我回她以笑容,转头望向李寻欢,两两相望,伸手出去双手交握,虽不能同生共死,却可以并肩面对风雨虹霓。直到此时,我才真正敢说,两心相系,倾心相许。也只有到现在,我才敢肯定,他是真正走出为自己限定的牢笼了。   见我们两人的样子,林诗音不再多说什么,转向龙啸云,眼波流转,三分凄楚中带着七分难舍,“以前,我没做好你的妻子。”   “不,你做得很好,做得不好的是我,我没做好你的丈夫。”龙啸云回视她的眼光,是不变的深情。   林诗音突然展颜,抬手擦干眼泪,“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不管你做了什么,你都是为了保护这个家,保护你的妻子,我,我不会怪你的。从今以后,我会尽全力做好你的妻子,”她低头,看向怀中安静的龙小云,“好做小云的母亲。”   龙啸云展臂,将两人揽入怀中。   李寻欢看着三人,眼底全是欣慰感动,显得晶莹玉润。十年的心结一朝解开,我想,这次和上官金虹的决斗,他会毫无挂碍了。   我轻扬唇笑笑,“虽然晚了十年,但也不算太晚,是不是?”   李寻欢点头,他语气中有着知足,“是,并不晚。”   片刻之后,龙啸云揽着林诗音走过来。这一次,没人逃避谁的目光,纠纠缠缠十数年,终于在这生死关头释然。虽然还并不能完全做到一笑泯恩仇,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不是吗?   告别了林诗音龙小云,我们一行三人来到长亭外。   那里,上官金虹已经在等待了,除了他,果然还有荆无命,和躺在地上的林仙儿。看到林仙儿,我也忍不住有些吃惊,我从未见过她如此狼狈的样子,她一向都像个仙子,超脱凡俗,美得惊人,现在却狼狈的趴在泥水中。真是没想到,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对她还挺狠的,还记得上次荆无命问阿飞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对林仙儿动了真心。   见我们过来,上官金虹一脚把林仙儿踢到我们面前,他盯着李寻欢道,“我不杀她,只因我觉得你比我更有理由杀她,我让给你。”   李寻欢低头看她,我和龙啸云也看向林仙儿,就算是这样的处境,她从泥里抬起脸来,仍然美得惊人。龙啸云已不忍的偏过头去,我却没那么大的同情心,“阿飞呢?”   林仙儿偏过头,咯咯的笑了,“你问我,我又去问谁?”   “大概可以来问我。”   清脆熟悉的声音响起,李寻欢和我相视一眼,眼底同时流露出喜悦。转过头,从林中转出来的少女,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梳着两条辫子,娇俏可人。而跟着她的男子,一柄竹剑挂在腰间,眼神警觉锐利,如同野生的小兽一般,不是孙小红和阿飞,又是谁。   见到阿飞,林仙儿眼中突然有了亮光,她朝阿飞伸出手,“小飞,小飞。”她温柔又甜蜜的叫着。   “你还有脸叫他!”孙小红像只领地被占领的猫一样炸起毛来,“你跟着荆无命走的时候,你……”   阿飞抬手,阻止了孙小红的话,虽然气鼓鼓的,孙小红还是住了口,却不满的瞪了阿飞一眼。而女人,只有在她极亲近极喜欢的人面前,才有这种撒娇般的瞪视。   而阿飞,只说了一句话,就平息了孙小红的怒气。   他很平静的说,“为了这种女人,不值得动怒。”   而这一句话,也足以让我和李寻欢欢喜了,阿飞终于从林仙儿的地狱里爬了出来。或者说,我扫了一眼笑得甜蜜的孙小红,是有人锲而不舍,把他从地狱里拉了出来。   “你,连你也不要我了吗?”林仙儿大声道。   阿飞淡淡的看着她,“我只是奇怪。”   “奇怪什么?”林仙儿不甘心的问道。   “我以前怎么会喜欢你这种女人。”   “噗。”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轻声对着李寻欢和龙啸云道,“人不轻狂枉少年。”   ? ☆、章六十 ?  林仙儿失魂落魄而去,但现在已经没人关心她,因为阿飞的到来,场中形势立转。   龙啸云当然知道阿飞的武功,所以他很自觉的和我,还有孙小红退居二线。孙小红警惕的看着他,我低声凑到小红耳边说了两句,她很是知道轻重,到底也没说什么。   为了不打扰到几人,我们三人一直退出了树林,然后,开始焦急的等待。   才站定,孙小红就开始为阿飞担心,“依依姐,上次阿飞对上荆无命……”她顿了顿,没接下去,“这次,我很担心。”   “你对阿飞没信心?”我挑眉。   “不是,我对他有信心。”孙小红到底也是世家出身,“我看得出来,他的精神气大不同了,但是荆无命的剑术也很厉害。”   “他的剑很快。”我点头。   于是孙小红更焦急了。   不欲让她继续焦虑下去,我立刻接到,“不过你没看到过阿飞的剑,他的剑,更快!”快若闪电都不能形容的快,对上荆无命,我不担心阿飞。   孙小红紧锁的眉头这才放松下许多,“依依姐,你好镇定,你不担心李大哥吗?”   “担心!”我尽力的,笑得更好看些,“但是,我也要相信他不是吗?”我知道他会赢,李寻欢会赢的,所以我不能、不愿、不敢有丝毫的怀疑,有些事,有些人,你能做的,就只是相信!   “依依姐。”孙小红握住我的手,聪慧的姑娘,看得出来,我心底是有多少的焦虑。   “放心吧,他们不会输的。”这时候,龙啸云站过道,他也是相貌堂堂的男子,这样说着这样坚定的话时,自有一股凌云之势。   我抿了抿嘴,给了他一个笑容。   三人无话,这样焦急的等待中,时间似乎过了很长,也似乎只过了片刻。当呼唤声传入耳中的时候,我几乎有瞬间的怔愣和不敢置信。   “依依。”再一次的,清晰的呼唤声传来。   我猛地抬头,死死的盯住从树林中走出来的人影。其中一人,虽然带着深深的疲惫,但眉宇之间,自有一股疏朗之气。现下,他看着我们,眼睛灿若星辰,宛如初见般,还是那么好看的一个男子。我不知道我叫了一声什么,我只知道,我用最快的速度,像乳燕投林一般,扑入他的早已准备好的怀中,然后,喜极而泣。   现在,其他的一切都没有了意义,他活着,李寻欢还活着,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还令人高兴的事吗?   半晌,我从李寻欢怀里退出来,就见另一边,孙小红兴奋的拉着阿飞,叽叽咋咋的在说着什么,而那个,经历过苦难的少年,缓缓展开的笑容,有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   “龙啸云呢?”看来看去少了个人。   “回去找妻儿去了。”李寻欢道,“他知道了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我点头,“经历过生死之后,最重要的,当然是回到最重要的人身边。”   “那你不问问我?”李寻欢低头看我,一笑之间恍若春暖花开。   “问你?”没头没尾的一句,让我没反应过来。   “你不问,我只好自己回答了,”李寻欢假意叹了口气,直视着我,双眼明亮,“我也回来了。”   我一怔,随即恍然,他刚那句,是接着我的那句重要说的。一时之间,只觉心柔软若春水,泛起点点波澜。深深的对视,却觉得不够,还不够。感情的重量,已经不堪重负。   下一刻,他揽住我的肩,我闭上眼睛,落在唇上的吻,满满的都是幸福的滋味。   良久,等这股激情缓缓褪去,我才稍有闲情逸致关心下无关人员,“上官金虹呢?”   “他输了。”李寻欢并没有详细解释的意思,而是简短的道,“他始终不相信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句话。”   我也并没有详细询问的意思,“荆无命?”   “输给了阿飞,”李寻欢笑望眼阿飞和孙小红那边,“能让人振作的,是爱,或者恨,阿飞是靠着爱,荆无命靠着恨,也能振作。”   “嗯。”我也看了过去,“爱与恨,都是很强大的力量。”   “是的,”李寻欢回头看我,“相比较起来,我觉得,爱更加伟大。”   “是啊是啊。”我赞同的点头,只要他活着,现在他说什么我都会万分赞同。况且,这句话虽然俗了点,但爱,确实是很伟大的力量。   正说着,孙小红已经拉着阿飞的手走了过来,她拉得很紧,而阿飞也没有放开,她眉开眼笑的走到我们面前,“李大哥,依依姐。”   “说什么呢?这么高兴?”我笑问。   “我和阿飞,”孙小红抬头望了眼阿飞,有些害羞的意思,下一刻,却更加坦荡的看向我们,她的感情,不需要隐瞒,也没什么见不得人,“阿飞和我说,他想去“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我要和他一起去。”   “很好啊。”我简直是惊喜了,出海远游,听得我也有些意动,不过,还不急。   “什么时候回来?”李寻欢也是笑问。   “三年,”阿飞答道,“三年后,我和小红就会回来。”   “三年,”李寻欢突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说,“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我不解的偏头望去,就听得李寻欢继续道,“你们若是不太急,能不能推迟几天。”   阿飞和孙小红对视一眼,然后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得云开雾散,阳光普照大地,“我请你们喝酒。”   “好啊,喝酒我喜欢。”孙小红眼睛一亮。   “这种酒很特别,我想你会更喜欢。”李寻欢的笑意亮眼极了,“不过,这种特别的酒,得有人和我一起请才行,还请你们做个见证,看她愿不愿意和我一起请你们喝酒。”他说着,转向我,嘴角含笑,语气却很慎重,“依依,我这一生,请过别人喝过各种各样的酒,只有一种酒,我还未请人喝过,”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从能笑面生死的小李探花的语气中听到一丝不太确定的忐忑,“因为这种酒,实在太贵,贵到一个男人倾其所有,一辈子也只能请上一回。”   他的话,让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我瞪大眼睛,“你说的是?”   “喜酒,”他双手扶住我的肩,目光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依依,我们成亲吧。”   我蓦地瞪大眼睛,然后,笑容,止不住的从嘴角流泻而出,我想,我的眼睛,也一定是闪闪发亮,如同初升的太阳,蕴满热力和希望。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 曾有人问我表哥是不是撩妹高手,噗,你们觉得呢? 撒花完结,糖分满满的一章~ 唔,这算是我最没拖的一篇文了,从开始到最后完结都保持更新得非常好,希望下篇文也能这样,虽然我都还没想好写啥,哈哈~ 感谢各位一直以来支持的朋友们,一路走来,虽然路并不算很平坦,但是终于还是胜利走到终点,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们下篇文再见 ☆﹀╮=========================================================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